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作者:雪小禅 页数: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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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是目前在青少年读者中最具号召力的青年女作家雪小禅的长篇新作。小说描写一对十七岁的少年冯小唐与周七的初恋经历,伴随着另外一些少年的暗恋、师生恋。冯小唐是一个会吹长笛的美少年,对少女们充满着魅力,而周七却是个具有叛逆性格、率性和男孩味的少女,两人相遇、相恋、纠缠到分手。少年的完美、纯粹、惆怅都融于笔端。文字空灵、略带感伤,具有浓郁的青春气息。
作者简介
雪小禅
星座:处女座
血型:偏执的A型
喜欢的植物:铁线蕨,喜欢它干净的植物味道和飘逸的姿势。
喜欢的动物:白狐。因为属于传说。
喜欢的花:烟花。因为寂寞,所以,绽放时十分颓灿。
喜欢的颜色:无色。色既是空,空既是色。
前世:伶人。所以,钟情戏曲,把它当成最贴心的情人。
章节摘录
美少年冯小唐 我永远记得那个春风薄醉的春天的黄昏,我遇到了冯小唐。 更确切点说,我遇到了爱隋。 虽然那时我对爱情几乎一无所知,但后来我非常确定地认为,我的确遇到了一种叫做爱情的物质,它们如那些杨花一样,扑扑拉拉地飞到我的脸上,我感觉到痒,感觉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从心里膨胀起来。 我更坚信了一点,以前一切的混沌都可以在刹那之间变得清晰透明起来,而我,再也不是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女孩子了,不再给一帮崇拜我的打打杀杀的男孩儿和女孩子们当孩子王,从此,金盆洗手,立地成佛。 那个黄昏之后,我忽然变得沉默寡言,并且,出现了一种女孩子特有的美,持续的羞涩和不安。 在看到冯小唐的第一眼,我就发现我爱上了他。我也相信,这世上有一种爱情就叫一见钟情,而有的人,天生好色,而有的人,就是那绝世佳人;虽然冯小唐是男的,可我仍然把“绝世”这个词给他。 我也相信了希腊神话中有美少年如纳西瑟斯一样的俊美,让所有女人全发了傻,一点没错,当我看到我们这个供销宿合楼大院又搬来了一家,而这家的儿子叫冯小唐时,我就相信了神话中的美少年。 而此前,我看过的男生基本作废,他们流着鼻涕,一脸似是而非的青涩相,完全是不负责任的那种长相和态度,在我见到冯小唐的第一眼起,所有对十六七岁男生的概念全部被颠覆。 再过多少年,我也忘不了见到冯小唐的第一眼,他手持一支银色的长笛,在三月的法国梧桐下吹长笛,而我一头臭汗,刚和尹瑟瑟跑了三千米回来,为了减肥,这个胖姑娘每天下午六点跑三千米,已经坚持了半个月之久,当我一走进我们这座俄罗斯式老建筑的供销大楼的宿舍院门时,我看到了法国梧桐树下正吹长笛的他。他雪白雪白的衬衫,头发黑的如漆,白衣和黑发在微风中飘逸着,那支银色的长笛,太阳的余晖里,跳闪着星光,纤长的手指和薄薄的嘴唇,在起与伏,张与弛间,流淌着那曲过多少岁月也不能忘怀的泰坦尼克主题曲《我心依旧》。 我当时就傻眼了。我相信了神话中的美少年。 我穿了一身蓝不拉几的运动衣,是我爸穿剩下的,又肥又大,晃晃荡荡——我那时的审美趋向就已经基本决定……所以后来看到《男人装》这本杂志我几乎一见钟情,那许多女子穿着十分酷的男人装,包着她们十分性感的身体,让人充满了想象,她们的眼神凛洌而冷酷,好像性感女神一样。 十七岁的我就那样——我留着几乎接近于板寸的头,以一种不男不女的样子闯入了冯小唐的世界,后来冯小唐告诉我,他那时绝对以为我是男的,他还想和我套近乎,然后让我带着他去踢足球。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见到冯小唐的当天就梦到了他,在梦里,我和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子情意缠绵,我感觉到脸热心跳,感觉到有什么热热的东西从我体内不断地流出来,疼,并且刺激。 天亮之后,我发现我的“亲戚大姨妈”来了,非常汹涌,我的小被子几乎全染红了,血染的风采了。我妈为此不停地骂了有不下五十句,这个供销大楼的售货员总是嘴皮子特别地顺溜,我背地里叫她李美凤,这名字要多俗就有多俗,虽然我爸的名字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总之,能好0.1。 都是冯小唐闹的。 我那天就决定了,要和冯小唐在一起,无论多难,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永远在一起。 是谁让我做了这个固执的决定?不过一面之缘!但我认定了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就像胖女尹瑟瑟喜欢体育老师马拉多纳,虽然体育老师一点也不好看,特别像马拉多纳,天知道马拉多纳有多不好看,重要的是才一米六八,我看体育老师顶多一米六七,这还往多了说。 但我决定了,不管冯小唐喜欢不喜欢我,我一定要喜欢他。 就这么定了。 我下定决心要和他死活在一起。 而且要永远。 这个永远是多远,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能是多久就是多久,一辈子才好。 十七岁的一辈子,往往就是想和这个人黏着,一分钟也不离开,生生世世,那时我真是这么想的,虽然有点幼稚,虽然才见了他一面。 后来我看《圣经》,那上面说,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 看到这句话,我泪流满面。 初恋 我不得不说说初恋。 初恋这件事情基本上是这样的,它为以后的恋爱做了最疼痛的铺垫,没有它,肯定没有后来更荡气回肠的恋爱,它就像那张包糖的糖纸,看着好看,看着动人,但吃的最后肯定不是它,而是里面包着的糖。 但如果想吃到糖,一定要剥开这层花花绿绿的糖纸。 初恋的时候,形式肯定大于内容。 所有的人,在一开始的想象一定是和初恋的人刻骨铭心的恋爱,然后黏黏糊糊地到老,其实那是最美好的想象,就像我和冯小唐,我们曾经是彼此的初恋,现在,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但谁能忘记谁?他肯定做恶梦做美梦都有我。 如果一辈子只这一个恋人,那相当完美,但也相当沮丧,想想吧,一辈子只和一个人死活在一起,烦也烦死了,多美的恋爱也会乏味也会成为垃圾,像我和冯小唐这么优秀的人,绝对不会一辈子只经历一次爱情,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我们都很幸福地承认,初恋时能找到对方这么智商高的人,真是比中了大奖还难。 所以我们谁也没有抱怨过谁,并且偶尔会打打长途问问彼此情况,我问他又睡了多少女人,虽然知道他报给我的数有水分,但我也相信,我知道他不是太随便的人,这是个什么时候都会向往美妙爱情的男子,就像他十八岁站在梧桐树下吹银笛,那么悠扬,那么曼妙,人和曲子一样坏不到哪里去。 他偶尔也问我又祸害了多少男人,我也吹牛似的说,记不得了,多了去了。 怎么说呢,我可以忧伤又肯定地说,除了冯小唐,我还没有对谁真的动过这样的心,其实我明白,我可能再也爱不上别人,激情还是有的,但是不是爱情,我不敢保证。爱,是要用心的,有一位大师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我忘记是哪位高智商的大师说的了,我想,他一定让一个姑娘坑得够戗,所以说了这样的名言,或者再说具体点,他只和这个姑娘做爱时像个男人,在其他姑娘那里,基本上只能谈艺术。 在初恋结束时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所谓永远,就是你们用心相爱的那一阵。那一阵以为的永远就是永远,你可千万别指望一辈子,都得烦了腻了,都得恨不得跳了井抹了脖子。 初恋,在它应该结束的时候就应该立刻结束,像刀客出手,兵甲不血,片不留刃。 校草尹瑟瑟 每个学校都要有校花,校花一般只有一个,我们学校无疑是阿绿。 但校草有一堆,比如我,比如尹瑟瑟。在这一点上,基本上也不用怀疑,我们就是校草,就是那堆草中的一根,长相一般,气质一般,如果不是我打架骂人有名,如果不是尹瑟瑟过于胖乎乎与我这种人为伍,我们就是一般的校草,但现在,我和尹瑟瑟大家基本上都认识,一是我们擅于打架,二是我们俩整天腻在一起,不分你我,形同一人。 发小啊,没办法。我总和别人这样说。 我和尹瑟瑟的确是发小,这一点不毋庸置疑,我妈和她妈是供销系统的职工,她们俩从年轻就是闺蜜,而且在没谈恋爱时就给儿女们私订终身了。 幸亏我是一女的,如果我爸不小心发射了一个y,那么,我的下场就是一定要娶尹瑟瑟,这于我而言是人生一大悲剧,一点商量都没有的悲剧。胖胖的尹瑟瑟无论从长相到气质都离我想象的姑娘相差太远,虽然我的长相也是中人之姿,但毫无疑问,胖尹瑟瑟的长相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她成为莫逆之交,原因是我们在娘肚子里就认识了,并且被指腹为“婚”。 当确定两家生的都是姑娘时,李美凤和刘玉梅都很惆怅。刘玉梅是尹瑟瑟的妈,名字也在全中国有几十万个,虽然后来出了一个名扬天下的美凤,但我妈说,我和那个婊子可不一样,她坚定地认为自己具备温良恭让的全部美德——除了没给我爸造出一个儿子来。.为此,李美凤和刘玉梅的男人在生下我们俩赔钱货之后常常一起去喝酒,他们都一水儿的重男轻女,认为“丫头片子”除了骗他们吃喝再也没有别的用处,所以,从小我和尹瑟瑟就绑在一起,无聊的时候就骂骂他们这两个男人,他们除了喝酒几乎一无是处,我爸周胜利,也曾经是一个学土木建筑的大学生,后来在小城里的建筑公司盖个小楼什么的,那些小楼豪无例外克隆了欧洲的一些小楼,那是他在大学里课本里的,后来他把它们原封不动地移置在了小城里。 周胜利同志说这叫引用这叫借鉴。 引用也是创作,借鉴也是创新,他跟着的另一句话就是这样子的。 在2008年他终于成为一个最著名的房地产商,并且把他的业务扩大到京城,我们家的房子有三百平米,另外在三亚、西湖边都有房子,在我十七岁到二十七岁的十年之间,我们家正好搬了十次家,他换了三次太太,后两任太太再也没给他生出个一男半女,他总说是她们笨,其实是他不行了,这是后来我妈李美凤告诉我的。李美凤说,活该,就应该让他断子绝孙,谁让他成为陈世美?谁让他看到美女就挪不动腿?谁让他抛弃了我们娘儿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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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春小说领军人物,2008年网络十佳作家之一雪小禅,继《无爱不欢》之后再次倾情爱情小说《啊,青春》,一段凄美缠绵的年少往事,再回首,青春仍是多年之后最不能忘记的痛…… 你以为你一直在爱着他吗?不,你爱着的,是你自己的少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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