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作家 作者:张炜 页数:476 字数: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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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行走”,始终是主人公心中一个永远排遣不掉的充满了诱惑和诗意的童话。橡树路,这条已有200多年历史的“租界”,是一座充满了传奇和神秘色彩的“古堡”。主人公的这次行走是从进入“古堡”开始的,跨越久远又如此斑驳,但最终他还是立足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生的一代人的故事中,因为,这一代人经历的是一段极为特殊的生命历程。
作者简介
张炜,1956年11月生于山东省龙口市,原籍栖霞县。现任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专业作家。发表作品一千余万字。
1975年开始发表诗,1980年开始发表小说。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一潭清水》《声音》《玉米》《冬景》,中篇小说《蘑菇七种》《瀛洲思絮录》《秋天的愤怒》,长篇小说《古船》《九月寓言》《家族》《外省书》《柏慧》《能不忆蜀葵》《丑行或浪漫》《刺猬歌》,散文《融入野地》《夜思》《芳心似火》,文论《精神的背景》《当代文学的精神走向》等。
作品在海内外多次获奖,被译成英、日、法、韩、德等多种文字。其中1999年《古船》被评为“世界华语小说百年百强”(《亚洲周刊》),《九月寓言》与作者分别被评为“九十年代最具影响力十作家十作品”,《九月寓言》《外省书》《能不忆蜀葵》《鱼的故事》《丑行或浪漫》分别获“全国优秀长篇小说奖”、“中国畅销书奖”、“中国最美的书奖”等。新作《刺猬歌》反响热烈。
书籍目录
自序卷一 第一章 童话和城堡 凶宅 黑九月 结识 第二章 捉仙女 走失的王子 庄家 自由落体 第三章 穷人的诗 乳名 雪地 橡树之家卷二 第四章 一道目光 宽松 反击 校园里 史前 第五章 驱魔 水淋淋的夏末 讨论会 离去 第六章 流浪者 咚咚心跳 小开除卷三 第七章 去远方 小山村 流动的盛宴 寂寥之春 第八章 苍楼下 羁旅 昨夜 第九章 施主 环球集团 追赶 紧闭双眼卷 四 第十章 北庄 最后的祝福 棚户区 人心 第十一章 隐秘之夜 九月 父与子 徘徊和苦念 第十二章 归来 钱扣村 落叶的声音 痛别编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童话和城堡 1 人的心中常常滞留了一个童话――它最初不知是从哪儿进入的,不知是来自梦幻或其他,反正只要印上心头就再也排遣不掉,它就一直在那儿诱惑我们。比如一说到“童话”两个字,我的脑海中就会呈现出一幅清晰明亮的图画:走啊走啊,疲惫干渴地穿越一片无边的荒漠,近乎绝望时眼前会突然一亮――豁然开朗的谷地里出现了清泉绿地,大树亭亭,一处处尖顶楼阁爬满了青藤,精巧别致、楚楚动人……因为一切都是在困顿煎熬的跋涉中突兀发生的,所以直看得人目登口呆,掩口失声。这当然不会是实实在在的人间――起码不是我们经验中的那个人间。而人间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大家太熟悉了。人喊狗叫的嘈杂,烟尘和泥泞,寒酸和拥挤…… 那个童话无论多么遥远,多么飘缥,也还是充满了诱惑。 是的,所有的童话中都有城堡,有奇妙的故事。那些故事曲曲折折,惊险或最终有惊无险:老狼和狐狸,真正的魔鬼,仙女和王子,以及这一类纠缠一起的、或有趣或可爱的动物和人物。人有时真想变成这其中的某一种东西,哪怕是一棵植物也好,目的就为了有机会亲历那个童话,生活在那样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里。如果能够这样,人的一生真是死而无憾啊! 可惜童话就是童话,谁想把它复原,把它移植到现实生活中来,那差不多等于是痴人说梦,仅仅止于幻想而已。 可是我这会儿却要多少冒点风险,要言之凿凿地说出,我就经历了这样的一个童话――那儿真的有城堡,有仙女和恶魔,有它应该具有的一切,特别是有那样的一些惊险故事。我敢说这全都并非虚拟,虽然它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如同梦幻,但确实是发生过的。总之经历了这样一些事情以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许多童话般的奇迹在人间也会真实发生,问题是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它们,愿意不愿意直接地、大胆地走进它们当中。 如何识别存在于人间的活生生的童话,第一眼的印象,即最初的发现至关重要。如果第一次就看走了眼,一切麻烦也就接踵而至,接下来的许多奇迹很可能会视而不见。我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的,而是在后来一点一点晓悟品咂出来的。我只能说自己当时仅仅是一个幸运者,是有那样的机缘而已。也就是说,我不过是碰巧看到了,然后一下惊呆在那里,所谓两眼直勾勾地站着,口不能言手不能举,唯有压住了心中的一个惊叹。 接下来就是稍稍平静一下自己,一点一点地往前走、走过去……就这样,一直走进了那个童话当中。 不错,我们的整个故事,起码从外部看起来要很像童话的样子:具备一部迷人童话的所有元素,比如茵茵草地上的城堡、一片足以藏住许多臆想不到的古怪故事的蓊郁。这可不是说说玩的,因为谁都知道在当今这个世界上,要找到这样的一个地方比登天还难。 当时我还十分年轻,头发又浓又黑闪闪发亮,唇上刚长了一层茸茸,整个人稍稍瘦削却又筋抖抖的,总之正是处在有能力干许多坏事和好事的那样一种年纪。记得那天我背了个大背囊――这套行头以后我还要一再说到,因为它是我的一件随身宝物――站在一座残破丑陋的城市街巷上,十分空虚和无聊地四处走动张望着。这座城市可是第一次踏进来啊,可怎么看怎么像是踏进了一片似曾相识的旧地,眼前的一切全无生气,全无新鲜感。类似的城市好像在哪儿见过,我读书的地方,还有我去过的一些人烟稠密之地,它们的模样大致都差不多。它们之间的不同,不过是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有的旧一些有的新一些,有的像刚刚摆放的一堆火柴盒,簇新然而单薄,好像一阵大风都能哗啦啦刮倒。眼前的这座城市大而陈旧,名声不小,这会儿看上去是多么大的一摊子啊,它深不见底,十八级飓风刮一年也吹不干净。脏是不用说了,几乎看不到一棵像样的大树,满街的坑坑洼洼,积水和污泥,杂物和垃圾尘土,这都是再自然再熟悉不过的了。那种充斥在街道上的喊叫啊,那种城市里才有的长声大喊啊,纵横交织,高一声低一声,有时急切有时凄凉,让人无望而沮丧。我站在那儿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惊魂未定,当时在想,怎么办啊,我从现在开始大概就得在这样一个地方长期呆下去了。沮丧,可是没有办法,这就是我的命,一个青年无足轻重的命。我的到来,对于这座无边的混乱之城而言是无所谓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是对于我个人则不同,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在哪里生活一辈子、能不能快乐生活的大事。 当时我刚刚从一所地质学院毕业,志向不大也不小。比如想干一番规模不大的事业,想围绕自己打小就有的一些爱好奋斗一番;更具体的,是想拥有自己的一处住房,这住房不必很大却需要安安静静,不透风不透雨。当然了,还想找一个好姑娘。这最后一个问题其实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了,因为我刚刚不久因失恋而备受折磨――这事儿现在最好连想也不要去想,这是丧魂夺魄的事儿,就让它快些过去吧。为了这事我已经死过一回了――真是折磨人啊。可是未来呢?那位未来的好姑娘难道就藏在这座乱哄哄的城市里?她到底什么模样?一切都说不准,这会儿绝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像个书呆子一样从书上画报上抄一个人模子,然后对号入座,那样最后吃亏的还是我。我心里只是想,这个适合我的好姑娘只要从眼前一过咱就会知道:嗯,就是她了。是的,真正的好姑娘别想从我眼前浑然不觉地溜掉,我只要一眼就会把她识别出来。这就是我的本事。这个本事并没有因为自己备受生活的煎磨而丧失,也没有因为在这类事情上的可悲遭遇而稍有改变。真的,我是一个对异性异常敏感的家伙。我这一生必将因此而饱受熬煎。没有办法,这同样也是人的命。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我被证明自己的许多烦恼都来自她们。我有时恶狠狠地对自己说:你这个正人君子啊,就不能安分守已一些吗?你也准备学别人那样,当一个色鬼吗?我在许多时候已经笑不出来了,无法在这一类问题上使自己幽默起来。因为痛楚深深地刺伤了我,早已无暇顾及其他。我有时甚至只想痛定思痛地独自呆上一会儿,只想痛改前非,在一万次的自责中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好人。可惜这一切远非说说那样简单。真的太难了,我已经无可救药。我既是这样的一个青年、中年,还会是这样的一个老年。我甚至想,自己会在缠绵病榻的时候,在最后的时刻,来不及忏悔。 我说过,我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只是个身材单薄的青年,一个胸廓厚度不足二十公分的可怜巴巴的毛头小子。他人从外表上可能一点也想不到,就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内里还贮存了不少能量哩,有时可谓野心勃勃。他虽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随便招惹他。初来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却根本没谱。就像走在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样,边走边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险之心很重,但许多时候肯定要摸着石头过河。 刚来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想来想去,想得最多的还是怎样开始一场有模有样的、货真价实的爱情。没有爱情不得了。年轻人没有爱情,身处这样干燥单调的一座城市,那简直就没法活下去。爱情是沙漠里的甘泉,这话一点都不假。夜晚想想爱情这一类事,该是多大的慰藉。想的时候无非有两个方向,一是向后看,二是对未来的展望。向后看没什么好的,大半是沮丧,是揪心的痛疼与惋惜;展望未来则没有尽头,那里面各种可能性都有,而且总是尽可能想得好一点。比如说,人人都想逮到一个仙女。可见童话在任何时候都诱惑人,最后也许还要折磨人、害人。 我没事了就在这座城市里徘徊,身上背了那个大背囊。它里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夸张一点讲,它足足装下了我二十多年的历史。我这二十多年大约相当于一般人的八九十年吧?也许任何人的青年时代都是这样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时想的就是这样,自己在二十左右岁里已然经历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历尽苍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阴谋家的狡滑,以及厌恶和舍弃不用的、强梁大盗那样的一堆坏心眼。任何时候,只要把这个具有职业特征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宝贝也就尽在其中了。背上它出门心里踏实。人人都有爱好,我的爱好真的是这个背囊――它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以后我会一点一点抖落出来的。这会儿只是背着它闲荡,因为初来乍到嘛,总得摸摸四至,找找边界,看看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里到底有什么蹊跷和奥秘、有什么花花肠子。看来看去也不过是这样,不过是让我在心里失望、继而稍稍惊叹:天哪,这么多人怎么有本事花了这么长的时间――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这么丑陋的一座城市?这得克服人类多少爱美之心、起码的洁癖,还有人所共知的那点自尊?看看吧,这座显而易见要与之长期厮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没法去袒护和爱惜它一点点,简直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因为到处是飞扬的尘土和垃圾,是乱哄哄的一切。我在拥挤的人流里喘息,穿过大喊大叫的市场,绕过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屋组成的斜巷,踏上所谓的广场。不少地方都在开膛破肚,头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弯腰屈背进入沟底,远看只有新土一下下扬出来,让人想起某种掘土的啮齿类动物在忙个不休。 我没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么街区也不知道。这里大致全都一样,街道和两旁的楼房色调以及样式全都一样。而且,我记得自己看过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与这里也大同小异。怪不得现代人越来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所要面对的客观世界没有什么独特的标记,到处都差不多,以至于你弄不清自己来走到了哪里又来到了哪里,找不准自己的方位。就这样走着走着,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个街区,只记得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阴着,但照例没有雨。我拐出一个巷子踏上一条弯弯的马路,顺着马路又走了半个多钟头,一抬头,就看到了足以影响一生或半生的那个地方。 老天,这儿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间童话! 那会儿好像天刚刚放晴,明亮的阳光正好打在前边不远处的一片树木和草地上,浅红色和棕色的小楼在树丛后面闪闪烁烁;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顶耸立着;再远一点好像还有小湖,有溪流……到处都一片静谧。天哪,这是到了哪里?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没有错,烂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远处延伸下去,既是这座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显得如此突兀,二者简直是格格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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