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作者:张亦楠 页数: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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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朦胧与清晰的感悟 生命的真谛是什么?一直是我们成长过程中思考和感悟的问题,任何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很少有人直接告诉我们答案,而完全是靠自己的探询、摸索和体验。社会、家庭、媒体、人群,还能够在这方面帮助和改变我们多少?我们不得而知。 因为社会、政策、经济、观念,所以,现在一个家庭中一般只有一个孩子,所以,孤独、寂寞。由于国家的“计划生育”措施,使人们现在开始感受到这个现实所带来的潜移默化影响。作为北京电影学院学生张亦楠的这本小说,给了我们一些答案,也给了我们一些思考,她包括我们,对这个主题有了一个朦胧与清晰的感悟。 独生子女确实是一个人为的社会现象,并不完全是一个人类自然的现象,发育期和青春期的独生子女,常常是在成长时期持续一个特殊的过程,由于家庭、由于环境、由于家长、由于族群、由于教育、由于变故,造成了他们往往从惜懂到理解,从青涩到世故,从欢喜到麻木,从冷漠到愤怒,从安静到浮躁,从单纯到迷茫,从幸福到孤独,从忍让到霸道,从探究到适应,从漠然到责任,以至到后来对所有的问题都表示出不满和拥有自己的独特看法。社会的其他的人,其实没有真正的关心过他们,对他们有看法,甚至是埋怨。社会和家人的冷漠,造成了他们心灵上的冷漠。他们需要更多的关怀和呵护,实际上他们没有得到,他们完全是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自己在感悟,在各种各样的挫折中学会适应和被适应,结果肯定是他们自己会成长的,会对社会有所作为。 中国社会已经进人了准独生子女的时代,这就使一部分人群成为了我们社会周围的特殊群体,今天的一个独生子女孩子的事情,往往牵动着6个大人的每一根神经(爸爸、妈妈、姥姥、姥爷、爷爷、奶奶),独生子女所经历的时代和环境,是现在家长没有经历过的时代,是我们没有办法体会的境遇,书中描写了我们关心的问题,不仅关注作为独生子女的成长,也关注了我们社会对他们的态度。 男主人公敬良和女主人公莲诺,是作者选取和塑造的两个非常具有个性和生活典型的人物,都有非常多的感受效应、影子效应。当然,敬良、莲诺都具有社会和生活的参照意义,也是我们生活周边的同学和朋友。 敬良所有的事情和境遇,都是因为家庭、环境比一般人优越造成的,他的成长的顺利,他的性格傲骨,他的渴望美好,他的非常现实,掩盖不住他对生活的不满和茫然,尤其他没有从生活的琐碎细节中真正地感受到爱情的力量,所以,当莲诺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的生活轨迹和生活质量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是优越的环境不堪一击?是期待的愿望终于实现?还是他内心深处在期待着真情?其实年轻人就是在矛盾的过程中前行的,这个过程就是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莲诺同时具有的年轻女孩不可能同时具有的东西:漂亮和早熟。漂亮是天生的资本,成熟是生活的代价。早年的误人歧途和不良行为都是因为偶然的事件造成的,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但是,她所深爱的两个人的过程和结果,让她伤心欲绝,身心已经千疮百孔,在内心深处憎十艮爱情、恐惧爱情,敬良突然的出现以及对她的态度,仍然点不亮她心中的火焰,她对情感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感觉。 当敬良、莲诺邂逅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产生了激情和火花,他们在彼此的交往中,感受到了对方的优点,也找到了自己需要珍重和弥补的东西,但是,社会生活的实际又给他们对生命、意义、良知、责任重新的认识,最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各自的“观照”中,看清了自己,又各自分开了。其实,社会生活就是复杂、多元、折磨、反复的过程,永远没有一个简单的结果和明确的答案,这就是生活的魅力所在。 小说所描述的主人公阶段是一个跨越比较大的人生岁月和最有记忆的阶段,从少年到成年的过程,其主要反映了独生子女适应社会和适应家庭的经历,在这个改变过程中,他们学会了放弃自己原有的性格和习惯,学会了适应社会共同遵守的东西。书稿有的地方写得非常尖锐,有的地方写得特别温馨,有的地方写得比较灰暗,有的地方写得见解独特,给了我们更多的启示和欣慰。启示是因为作者在社会的层面上思考独生子女的问题,欣慰的是因为作者在情感的层面上揭示独生子女的问题。在这部著作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生活事件的挖掘和对细节的描述,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结构事件和塑造人物的能力,这是一个精心营造的故事,从结构和行文的布局,我们不难看出作者对社会生活中的独生子女在理解与认识上的深度,作者生动的文字和细腻的描写,可以使我们深人到这些人物的内心世界,重新认识社会、认识生活,感受文学作品中所展示出来的生活感悟力和创造力。 就本书的题材选择与主题论述而言,我还是从心里敬佩作者张亦楠,我们可以感受到她对生活的热爱,她的感悟是新颖与细腻的,文笔是自由与洒脱的,行文是流畅与个性的,有非常的个人思考和表达。小说中表明了她对独生子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关注,反映了当代大学生的文化意识、责任意识与思考意识。 得知《独生》将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作为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生的张亦楠,这已经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了,这是她在学习电影专业制片过程中的文学收获、专业收获和人生收获,在此,我要表达由衷地敬佩和祝贺,这是她对自己人生体验的直接抒写,也是她对年轻人的关注,更是对自己严格要求的结果,我为她感到高兴。我还祝愿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够关心今天社会的一切,关心独生子女的成长和生活,热爱他们,感悟他们的生活经历和情感经历,在与他们交往的过程中认识他们、理解他们,能够更多地帮助他们。 谨为序
内容概要
男主人公敬良和女主人公莲诺,是作者选取和塑造的两个非常具有个性和生活典型的人物,都有非常多的感受效应、影子效应。当然,敬良、莲诺都具有社会和生活的参照意义,也是我们生活周边的同学和朋友。 敬良所有的事情和境遇,都是因为家庭、环境比一般人优越造成的。而诺莲同时具有年轻女孩不可能同时具有的东西:漂亮和早熟。当敬良和莲诺邂逅,情况发生了变化,他们在彼此的交往中,感受到了对方的优点,也找到了自己需要珍重和弥补的东西,但是,社会生活的实际又给他们对生命、意义、良知、责任的重新认识,最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各自的“观照”中,看清了自己,又各自分开了。
作者简介
张亦楠,1987年水瓶座,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第一届文化经纪人专业,曾发表长篇小说《残翅》,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JINNIA OLONG。
章节摘录
1 不是飞鸟,不懂迁徙。 不是拥抱过又分开,不是春去冬来,不是相聚相离。 我们不会懂回忆。 可惜的是,你不是我,我不是你。 有些人走了很多地方,却只爱过一个。而我在小小的北京城,爱了很多人。 如今有些爱不动了,却依旧保持着对爱生机勃勃的渴望,如同一个年过四旬的男子追忆二十年前的性欲般可望而不可即。 然而我明白,我其实是怕爱了,只是谁会相信一个看尽了风花雪月的女子突然对爱产生了恐惧,而不是麻木。 一个人,若爱得疲了,多少会怀疑爱情。而我没有,我始终笃信爱情神圣——超越了性与性别,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神圣。 异常神圣。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信? 他们宁愿相信我是一个随意而固执的女子,游走在享乐与拜金的边缘,视爱情如粪土。甚至他们宁愿迷恋我,也不肯爱我。 男人,走马观花,来去匆匆,让我那么自信,又那么自卑。 有时我扪心自问,究竟是我遇到的都不是好男人,还是男人遇到我都变得不好了。 当然答案是不会横空出世的,只有属于别人的热闹在我的皮囊上穿梭,直抵内心的全是寂寞。 灰卫。 闻翔。 敬良。 我时常反复咀嚼这三个名字,仿佛要把它们咽在肚里,慢慢消化。 我既希望它们能在我身体里生根发芽,又希望它们能独立行走,支配我的感情。 因为我如此害怕,在他们之后,我无法再对任何男人爱过又痛。 生活真的是一个不可捉摸的故事,他们三个人同龄,而我却在不同年纪逐个爱上,然后一一分离。 我不想矫情。 我拥有的,应该是像男人一样的落拓不羁,抑或比任何女人都更加优雅。 我没有任何纪念他们的方式,他们在外人看来就像我所有的情人一样不足挂齿。因为那是我最后的骄傲:如果迫不得已要分开,我无论如何要抢做先转身的那一个。 即使是他先开口说,我不想骗你。 我们不合适。 1999年秋,童年的大门轰然关闭,我慒懂地孤身伫立在花团锦簇的青春里,感到莫名其妙的伤心。 我每天穿着校服,尽管我的脸庞在这不合身的校服衬托下显得如此稚嫩,但已没有人再叫我儿童。 初一年级足球联赛。 决赛。 放学后的操场。 那些弱不禁风的小男孩的身影在场上奔跑,看得我们这此弱不禁风的小女孩一个个振奋得要命。 上半场结束,太阳已经只留下一半脸在对面高楼后面,几束金光照耀得那些小男孩高大威猛。 天色渐渐暗下去,我们班即将赢了。我旁边的女孩兴奋得满脸是汗。 不知道谁惊愕地发出一种警报信号,我们迅速而准确地望向同一个方向。 对方球门后面十几米距离,几个穿黑衣的男孩子叼着烟,学电影里黑社会的样子摆pose。有人说那是对方班叫来的,洪兴帮的人。因为他们输了,要给我们点颜色。 洪兴是我们年级的黑势力组织,抽烟喝酒,打架斗殴,劫邻街小学生的游戏机。整个年级,除了我们班,其他班都有洪兴的人。 比赛结束,我故作镇定地随着人流往校门口走。 走过他们身旁,被其中一个男孩突然叫住。 嗨,比赛结束了? 我像是被点了穴道,瞬间定在原地。面对那个长了一张谢霆锋式脸庞的男孩,我恍惚地点点头。天色愈发喑了,定睛看他,他的头发像被月光洗过。他的表情那么愣,眼神那么霸道。 僵持过后,他傻傻地一笑。 呵,嗯,你叫什么? 灰卫就这样不给任何预兆地闯人我的生活。 我才知道,他们不是对方班叫来的打手,也不是洪兴的人。 不过是比我们大几届来看热闹的小痞子,是洪兴怕的人。 一份青春,如果未曾遭遇过这些人,便不完整。 灰卫用自己有限的智商千方百计想要手把手带我领略这个青春的残酷和激烈,而我却出于本能微笑着挣脱。 那时候我相信,我的世界是我的,他的世界是他的,无法分享。我们就是这么独,只关心自己的一代人。 那个冬天,我穿着质地粗糙的海蓝色校服,坐在国旗下面等待艳遇。 我是热爱王子的,爱他的英俊与谦和,甚至缥缈。 而那个冬天,灰卫一直陪着我。他可以是骑士,可以是英雄,但不是王子。 他与我同路,我总是走得很快,低着头。我听到他的黑色皮鞋踩在雪地里,发出迫切脱壳而出的挣扎叫声。那个声音让我兴奋,又恐慌。 明明是他送我回家,而我却时常感觉我的脚步不由自主跟随着他的节奏踏上另外的道路。 灰卫拉起我的手,像领着一个孩子。我站在原地,低头看着他的黑色皮鞋。这个装甲过的十五岁男孩有一种叫我伤心的气质。 我把手放在他胸口,抚摸他柔软的心。 可惜,这个策马奔驰的男孩无法将我带走,因为他不明方向。 你干吗这样看我? 他握住我,却永远无法握住我的感受。 我慢慢退出他的怀抱,然后独自走进风雪呼啸的冬夜早。汽车一排又一排明亮的车灯把我的影子钉在地上,一点一点裁剪成寂寞的模样。 新年到了,灰卫问我要不要去happy。 我说不。 为何你永远拒绝我! 电话另一头,他叫起来。 因为你想让我接受的太多。我不甘示弱地与他对抗。 我只是喜欢你。 良久,他快速而清晰地说。 喜欢我的人太多了。 我挂掉电话,把脸蒙进柔软的被子。 我很难受,我不知为何我总是不停伤害每一个爱我的人。灰卫越是这样,就越让我不安,想要躲闪。 我很难受,我咬着嘴唇,发不出声音。 从秋天到冬天,又从冬天到夏天,他潜伏在我的生命里,安静而危险。 我想他是错的男子。然而多年后我才知道,灰卫是被我错过的男子。 遇见闻翔的那个早晨,我起得很早,闹钟活生生把我从睡梦中揪出来,我却还恋恋不舍。夏日的早晨是美的,有一种被空气挤压的感觉,嗡嗡嗡嗡。 我把校服裤腿往下拽了拽,盖住鞋子。 我十三岁,我已经开始喜爱把校服穿得肥肥大大,邋里邋遢。我开始嫌弃我的校服太小。 关好窗户,离开家,上学。 我刻意穿过地下车库,从后门走出。我以前不会这样,这是巧合的一天,可能就是为了叫我相遇闻翔。 他是高个子的清瘦男生,精神的短发,并不漂亮但五官精致的脸,穿着我不认识的蓝紫色中学校服。他站在地下车库里,像一面英俊的旗帜招引我前去。 同学,你知不知道打气筒在哪里?他俯身问我,用一种属于王子的谦和语气。 我斜眼看到他的自行车,两个纤细的轮胎像两条华丽的蛇盘踞在那里,仿佛在蛊惑着我,然后吞噬我。 我抬起胳膊,给他指向角落里的小屋,然后匆匆逃跑。 我一口气跑了很远,直到累得不得不停下来喘气,眼里充满泪花,耳朵疼痛,嗡嗡作响。刚才那个男生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还有我们之间唯一的一句话,反复回响。 如果顺藤摸瓜,或许,我可以问他的名字、学校和电话,向他讲述我的过去和未来,搭他的车上下学,然后和他谈恋爱。 可事实上,我竟然滑稽地跑掉了。 那一天,我梦到了这个男生,陌生而英俊,有王子般的谦和。 他说,我知道打气筒在哪里,但是我不知道你要去哪里。 我不知为何我要蜷缩着,我的校服总是不够大,我使劲地抻呀抻呀,才把我的全身都裹进拉紧拉链的上衣里。 我如此裹着校服,胸口上那个三角形的校徽,像个危险的警告,闪着金光,得意地扬起它那张市重点的脸。 他继续说,有个人让我见你,你在和他好吗?你知道其实第三者不是时间最晚的人,而是感情最淡的那个。 我没有现任何人好。 灰卫只是在追求我,像很多人一样。 我紧张地攥着衣角,手指不安分地弹动。 你这个众星捧月的女孩。 他伸出双手,捧住我的脸,真的就这样把我捧起来了。他的手指亦不安分地在我的耳根下摩挲。 而我依旧紧紧攥着衣角,与他保持对峙。 这个无法分出胜负的对峙僵持了半生那么久。我始终望着他,等待他读透我。 以及我的前世今生。 你不会明白,我们沉默地交流,我们的意识在彼此渗透。我看到他的名字、学校和电话,看到他的过去和我们的未来。我坐在他自行车宽阔的横梁上,听他的心跳和风的声音。他的膝盖每一次起落,都划过我的屁股,仿佛是一种暧昧的信号。 那是下午第一节的历史课。 那些年轻而华美的梦像一团柔软的蒲公英,毛茸茸地贴着我的脸。 下课铃声一响,所有的种子作鸟兽散,如云化雨,不留痕迹。 组长开始收随堂测验的卷子,我把卷子叠起来说,不要收我的了,我没有写。 年轻的女老师有一双孩童般清亮的眼睛,但总是躲避我。因为一个我不愿解释的误会。有些事情将错就错着,倒让别人觉得莫测。 记得第一堂历史课上,老师要我们每个人都说说自己崇拜的伟人。那时候的我单纯得只想说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而已,所以轮到我时我说拿破仑,那个我其实一点也不熟悉的国度未知的似乎热爱航海的男人。 老师稍稍吃了一小惊,然后定定神,问我,你为什么崇拜他?你能说说你知道的他的什么事迹或名言吗? 我脱口而出,床上无英雄。 灰卫在我家楼下等候,时不时的某个早晨。我始终躲避他。不是一路人,我不想浪费时间,却不能如此诉说。 我告诉他,我有喜欢的舅生,在那个巧合的早晨邂逅的男生。 姓名不详,年龄不详。 他做出嘲笑我的表情。然后把一只手搭到我肩上,我肩上支棱的骨头在他手心,像一根乖戾的刺。 他说,你真瘦。多吃点儿吧。 如果你不能得到一份爱情,那就要得到所有人的心。我们必须让自己成为有毒的动物,才能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上存活下去。 我不知被附了什么魔咒,说出那样的话,并且微笑着看他。 他不知所云地看着我,那种眼神让我暗自欣喜。 我感觉手指上很多细胞在生长,在偷偷地笑。我的表情在不知不觉中变得狡猾而暧昧。他搭在我肩上原本坚定不移的手开始有点慌慌的,犹豫着。 那只手慢慢地,慢慢地,把我搂住,用一种非常爱惜的力量。我听到自己的心跳,隔着一层单薄的校服,咚咚咚咚。 我小心地把脸贴在他肩上,皮肤蹭到校服的领子,粗糙的布料像拉手摧花的强势男子,不由分说地割疼我的脸。 听说灰卫交了女朋友,我怅然若失。我仰起脸,老高老高,拼命顶着阳光,保持我一如既往的骄傲与漠然。 灰卫的女朋友读初三,在学校里是备受瞩目的另类女子。五官和谐,目光里藏着与灰卫相同的霸道。她总是习惯一个人坐在石砌的乒乓球台上,让一棵歪脖树撑住她头上的天空。她肆无忌惮地看着从面前走过的人,读不出表情里的喜爱或者厌恶。她给人的感觉孤独而血性,无法驾驭。 听说灰卫当时十分自然地走到她跟前,带着诚恳的眼神,故作害羞的小小鞠了一躬。然后抬起脸,对她说,我挺喜欢你的,做我女朋友吧! 她挑了一下眉毛,点点头,欣然接受。 灰卫开怀地笑,他不远处观望的哥儿们吹起口哨,鼓掌起哄。他拉起女孩的手,在她的手背上亲了一口。 女孩的双眼像两片桃花,十分荡漾。 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打过交道,最多也就是互闻大名吧。 在学校遇见灰卫,大敞着校服上衣,不知寒冷。 他熟视无睹地从我身边过去,犹如一块橡皮,瞬间擦去了所有过去那些青涩的回忆。 我觉得我的时间和身体在那一瞬间都是空白的,我像做错了事的孩子,感觉紧张而委屈。 我的心受到蹂躏。 因为我不能像那女孩一样与你随意交往,你就不爱我了。 我活该而冤枉,我何去何从。 我需要一个从天而降的王子,将我快从这混沌的情感中拯救,永不回来。 在爬满藤蔓的楼群中,在那些斑驳的树荫下,在我懵懂年少的年华里,我透视到一种强大而隐忍的茫然,但是我知道我如此年轻美好。 于是我仰起脸,老高老高,拼命顶着阳光,保持我一如既往的骄傲与漠然。 夏天来了。 洪兴的人在教学楼二层的楼道,把脑袋从窗口伸出来。我从楼下走过去的时候,他们在上面大声叫我的名字。 我已经学得充耳不闻,我在男孩子起哄的口哨和女孩子鄙夷的目光中,感觉到自己太耀眼。 眼睛大大的男孩喜欢别人叫他浩南,而且要大声疾呼。长得跟猴儿似的男孩被叫做山鸡,他非说他的单眼皮跟陈小春长得一模一样。 开始我觉得那实在是太滑稽了,但听洪兴的人叫久了,也就慢慢习惯。也慢慢接受了他们管我叫做十三。 十三跟他们去鬼混。 十三在台球厅闯祸,让洪兴的人抡着杆子满场追着人抽。 十三去网口巴或者币儿厅打游戏,整夜整夜不回家。 十三接了山鸡一根烟,山鸡屁颠屁颠儿给她点上。 十三画黑眼圈的视觉妆,涂紫色嘴唇,独自坐在吧台不跟任何人说话。 十三喝醉酒,绊倒在石头台阶上,和浩南躺在午夜的大街上抱着亲吻。我睁开眼睛,看见天空上的招牌,土黄色的花纹,歪歪扭扭写着一大串英文字母。I什么U。如果不是LOVE,如果不是…… 天亮的时候,再次走过那个招牌,是一家外贸服装小店。就在学校旁边,从来没有注意到过。 浩南在这里为我偷了一枚塑料戒指,我惊得尖叫起来。 那戒指后来裂了,断了,碎成几截。那时候戴着大,一垂手就掉下来,所以在环上穿了红色棉线。现在棉线已经脏得发黑,大小也已经没有办法试了。 后来我才知道,I和U之间,那个不认识的单词,是老板娘的英文名字。 灰卫喝醉酒,目光呆滞,走路横冲直撞,摇晃得厉害。 他跌跌撞撞地穿过教学楼,突然打响的下课铃声在他醉醺醺的脑子里荡漾开来。涌出教室的人群一下子淹没了他,他用肩膀撞出一条路来,像一头迷失在城市里的悲伤的野兽。 他趁着酒劲儿,把十三从班里揪出来,众目睽睽,劈头盖脸一顿骂。 灰卫嘴里的酒气一阵阵扑向我脸上,像一面蜘蛛网缠住我的呼吸。但我却只记得他那么不解和无助地问为什么,tall me why! 如果你不能得到一份爱情,那就要得到所有人的心。十三仰着脸,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十三第二遍把这句话告诉灰卫,却不知道这成了十三对灰卫说的最后一句话。 十三在那个季节度过了她的十三岁。 后来这个喜欢被人叫浩南的男孩拉着我的校服袖子说,做我老婆好不好? 他撩开袖子,手臂像刚刚经历浩劫的战场,很邪乎地刻着莲诺两个字。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风起云涌,头晕目眩。我的腿当时似乎软了,想找个地方靠一靠,坐下来,或者干脆睡一觉。 我看着浩南,几级石头台阶在我的NIKE旅游鞋下有些打滑。太阳越来越晃眼,而我裹在密不透风的校服里面,毫无知觉,也无话可说。 浩南尴尬地笑了一下,说,你别这么看着我,说点什么。 我,我无语。 我身后是那家写着奋怪英文的外贸服装店,从浩南的瞳孔里我应该能够看到服装店玻璃橱窗内那件仿的ONLY圆领衫,而我却只看到了我自己。 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 他吓了我一跳,我立刻变得警觉。 突然看到闻翔穿着他那身我不认识的校服骑车经过,我下意识举起手指着闻翔说,我喜欢他。然后脸上浮起了我自己都无法形容的得意笑容。 我感觉我们像是在给彼此出题,比比看谁难,谁怪,谁无厘头。 初一那一年暑假过后,灰卫再没有出现在这座校园里,我亦再未见过他。 听洪兴的人说,他把一个女孩弄怀孕了,被学校知道,所以被开除了。还听说道上很多人开始叫他蝎子,因为他腹部有一枚瘦骨嶙峋的蝎形文身。 我以为,在这个人退出我的生命以后,我就可以像以前一样寂寞生活,心如止水。 我在这所学校又是形影相吊一个人了。 我想着这句话,心里很疼。 我知道我已经盛开,无法再回到原来那样的与世无争和漠然。但在这花团锦簇的青春里,我依旧那么孤独和飘摇。 就像在灰卫的生命里,我始终不能扎下根,哪怕只是试探性的。我始终不能知道我在他心里究竟占过几分。我始终因为他的浮躁而不敢爱他。 可最终却不小心爱上了他的浮躁。 很多人都说是灰卫把我带坏了,我不知道。 我想,就算是吧。 我轻浮的十三岁,就算是灰卫留给我的纪念,嵌在我丰盛而寂寞的生命里,一道辛辣的小菜。 那一年,我只属于这个人。 我不是谁的女朋友,其他人即使拥抱和接吻,他们的心和感情离我都太远。当浩南随意地说我是大家共用的女朋友,我咬着牙把那枚曾叫我惊叹不已的塑料戒指掰戍几瓣,突然觉得任性的十三太对不起我自己。 等不到浩南手臂上的伤口完全愈合,我离开了洪兴和十三。 我交了很多男朋友,继续残酷地消磨我隐忍的青春。 失去灰卫最开始的那段日子,我很奋怪地在早上越来越频繁地见到闻翔。 也是那段时间起,我的睡眠开始变糟,开始不再像小时候可以睡他个昏天黑地。我总是辗转反侧,难以人眠。要么就是整夜整夜做梦,凌乱破碎,醒来时便毫无记忆。 那段时候,喜欢写诗歌,喜欢席慕容,喜欢无飞花也无细雨的记忆。 每天清早,伴着空气嗡嗡嗡嗡的叫声,我去上学。 路上,能见到闻翔一闪而过的身影,骑单车,穿我们初次相遇时的我没见过的校服。 我想他的学校可能不在这一片儿,我们有一小段同路,各走各的。作为彼此的背景,看起来毫无关联。 我不停地想象他的世界和生活。 他应该在东城上高中,学校坐落在一条胡同里,校园很美,有制作精良的宣传栏。学生都很整洁,年级篮球联赛一年一度,运动会分春季和秋季。他应该不是一个檀长打架的人,温文尔雅,喜欢数学和NIKE。他应该相信一见钟情,对女生有些迟钝,因为不懂拒绝致使一些人自作多情,其实那是他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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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上帝溺爱,一个被命运折磨。 迷惘阔少艳遇不良少女,孤独的生命被双双击中。 他们在彼此的拥抱早,寻找真实的归依。 小说所描述的主人公阶段是一个跨越比较大的人生岁月和最有记忆的阶段,从少年到成年的过程,其主要反映了独生子女适应社会和适应家庭的经历,在这个改变过程中,他们学会了放弃自己原有的性格和习惯,学会了适应社会共同遵守的东西。 既灵巧又穿透力的文字,同样是80后的奋斗故事,在女孩写来更多的是细腻的隐忍和无奈,殊途同归的,80后也将成长和解放。 也许所有的分离是为了下一次见面,今生的纠缠是为了来世的相遇,也许有一场爱情不需要厮杀,如果你幸福,我一生都不再表达,也许,离开你才会幸福,拥有你才会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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