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

出版时间:1995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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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莫言,原名管谟业,山东高密人,1955年生。童年时在家乡小学读书,后因“文革”辍学,在农村劳动多年。1973年,到县第五棉油厂做工。1976年应征入伍。历任班长、保密员、图书管理员、教员、干事等职。1984年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86年毕业。1988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1991年毕业并获文艺学硕士学位。现任总参政治部一级创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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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红高粱》,中国现代寻根小说封山之作,它的完成也宣告了寻根之旅暂时的结束。寻根,寻找过去的文化与乡土,莫言寻的还有被隐藏许久的人性。
      出生成长在自由活泼的齐鲁文化下的莫言,为他的作品奠定了较为自由开放的基调,本书从整体上透露出一种自由解放进步不同于过去几千年的的人性观念。
      由于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程朱理学阳明心学等学说的影响,中国古代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强调一个人的内修过程。只有忠孝仁义的天道,没有贪嗔痴爱恶恨欲的七情六欲,这种企图通过后天影响消除人本身固有欲望的行为,无疑是愚昧无用的,这也说明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人性是不敢直视的,不敢正视的,只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取天道,不顾人伦,只取好的,不管恶的。这种片面的观念无疑造成了社会对国人人性的压榨,造成了各种悲剧,古代一座座的贞节牌坊,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之一。
      正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的刻意压制,《红高粱》中正视人性的理念无疑是中国人性观念的一大进步。
      莫言在《红高粱》抛弃了简单的二元化价值判断,正确的认识到了人性中善与不善的交融。在这种客观的人性观念的指导下,莫言刻画了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我爷爷””和““我奶奶””,复杂,说不清善恶好坏,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
      “我爷爷”与”我奶奶”在大片的高粱地力野合,,没有交谈,没有了解,只是单纯两性相吸,这是人类内心深处对性的欲望;”我爷爷”杀死单家父子是为了占有”我奶奶”个人私欲,同时也是一种“ 英雄救美”解救”我奶奶”与水火之中的侠义;后来”我爷爷”又抛弃”我奶奶”与情人偷欢......这一切实质上是”我爷爷”在精神层面上追求自由,追求欲望的释放。
      反观”我奶奶”,最具代表性的是““我奶奶””临死时的宣言: “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这种宣言充满自由思想的光芒,无畏挑战束缚生命欲望的一切桎梏和威胁。“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的这种随心所欲,更是富有“价值的个性”,是做人的自在和欢乐,对自由生命精神的理解和向往。
      莫言在行文中丝毫不掩饰人类对’性”的欲望,相比较过去那些羞答答的文字,描写人的基本欲望,使人物更加像有血有肉有人欲的真实的人,摆脱过去单调的符号化模式和的人物定性,使人物不再是单纯的好或者是极限的恶,使他作品中的每个主要人物都是有好有坏,又好又坏,不再是那种正面人物一定是“高大全”的善人,反面人物一定是灭绝人性的魔鬼的二元化价值判断。这种客观全面的人性观无疑是进步的,对文学人物的形象创造无疑是进步的,对推动社会的人性解放无疑也是进步的。
      
  •      大概我这人在很多事情上都很有些顽固的执念,比如在莫言先生刚刚获得诺贝尔奖之时,在莫言的书一时间突然变得随处可见的时候,却容易让我生出一种无端的抵抗情绪,终于是一本也没看过;而到现在,莫言获奖作为一种茶余饭后的谈资终于也不再新鲜和火热的时候,一切好似又恢复往日景象,图书馆一区的临时书架文学类上常见的仍是眼下各种言情小说的时候,却突然生出想要认真读一读莫言的念头。
       第一次翻开这本《红高粱家族》,就被其中扑面而来的蓬勃生命力而深深震颤,那种原始的、自由的、强悍的生命力,正如书里所描写的那大片大片在路旁疯长的野高粱一样,让人生出一种对自然、对生命、对自然的生命强烈的神圣感和崇敬感。尽管回想起来,书里的人物大部分是违背了传统的封建文明、道德标准的,他们全凭着自己的一腔爱恨情仇随意地残杀生命,他们毫不顾忌地依着自己炽热的爱恋在高粱地里野合,他们不理会任何婚姻道德规范地自然结合,他们率性而为、血气方刚、热情激越,甚至连受他们豢养的狗在特殊境况下也可以爆发出惊人和残酷的智慧与激烈,这一切都衬得那片疯长的野高粱更加鲜红,那红,是日头正盛的强劲和炽烈,是血盆大口的残酷和凌厉,是无法不让人注目不让人震动不让人铭记的鲜明印记。
       这种氛围的成功营造,首先当然应该归功于题材自身的独特性,山东高密乡的粗犷和广袤注定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不同于江南细雨的轻柔,不同于金陵古都的沉重,而是一种更为接近野性的自然美和更为接近兽性的人文美;特殊的中日、国共以及当地匪民混战的时代背景也注定了这片土地上人们面对仇敌的强悍、对传统文明规范的漠视以及对自我、对承载着他们自我的这个村庄、这片土地的坚守,这一切使得这个不同凡响的故事的产生、发展和回响有了坚实和雄厚的依托。而莫言淋漓挥洒着的热烈而洪亮的文字也极其适合地承载和表达了这样的意象,这些文字大多是口语式的激扬、神话般的浓烈和史诗样的厚重,充满了极具象征意味的细节描写、奇诡玄幻的想象比喻以及大段大段生动细致的心理表现,使得整个故事的表达具有一泻千里般难以抑制的气势。而以三代人视觉和故事作有机转换的巧妙剪裁的结构安排,既恰当地舒缓了紧张的故事情节给人带来的压迫感而留有余地给人以思考与回味,又保证了整本小说始终保持着于故事情节里所贯穿的整体氛围与连绵气势,从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整本小说分别表现了“我爷爷”、“我父亲”和“我”三代人的故事,以“我爷爷”余占鳌这一代人的故事为主体,以“我爷爷”和“我奶奶”的爱情故事展现了大胆、激荡的爱情观,以“我爷爷”作为土匪头子先后与当地另一土匪头子花脖子、国民党的冷支队长和共产党的胶高大队以及日本军队斡旋、争斗展现出当时混乱、复杂的时代背景以及当中迸发出来的英勇、狡诈的人性,以罗汉大爷和“我二奶奶”的惨烈牺牲展现了日本军队入侵带给当地人民的深重苦难;而“我父亲”这一代,既是曾经辉煌的见证者,又是高密血脉的承继者,父亲跟随爷爷参与战斗是一种血性的承继,母亲和小舅舅被困枯井是一种苦难的承继,而父亲和母亲这一代人在跟争食人肉的家狗的争斗中险些失败(父亲差点失去生殖能力)则预示着这种承继的不完全性即一种“种的没落”;而到了“我”这一代,这种“种的没落”体现得更为彻底,一方面“我”并未亲身经历历史而所有的故事都只能是道听途说而来,另一方面“我”幼年时曾在父亲的墓碑上放羊并“撒了一泡尿”象征了“我”的漠视和遗忘,成年后再回到乡里拜祭二奶奶时又听到了二奶奶要求“我”到家乡的墨水河里浸泡上三天三夜洗掉从城里带来的家兔子气的启示和呼告。作者正是以这三代人的故事,揉杂了其他关于战争、人性、情感、物种等方面的思考与表现,集中表现了一种自由、激越、强壮和勇猛的种族意识和精神的没落以及对这种意识和精神渴求承继和发扬的这一核心主题。
       而这部小说之所以在读罢之后仍能让人如此热情激越和荡气回肠,正在于作者在结尾一段所表现出的对于承继的希望(“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努力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这无疑是一种有力的鞭策和激励,鞭策和激励着所有的读者在读罢全书后去寻找属于自己失落的希望和生命力。
      
  •     用涛哥的话来说,那时候的人是真的人,狗是真的狗。当黑暗笼罩,世俗枷锁,唯一困不住便是气,那股蔑视一切,敢与勇的英雄气。
      真实朴质的言语,让人想象和感受那样真切的场景,虽未能真实感同身受,但也深刻体验作者笔下所描绘的真实。那人,那狗,那气,那生活。
  •     昨天晚上阅毕莫言之<红高粱家族>,感觉上,当年年轻的莫大先生文笔中还是有股子流氓豪爽气:
      整明白了,奶奶的,原来俺们在魔都,基本就是那一丛丛杂种高粱,杂种高粱怎么好跟高密的红高粱相比啊。那是土生土长,敢作敢为,有种的美。杂种高粱般的当下人脆弱如笛膜,欲望如红眼睛家兔子。没人味,没有灵魂和风度。
      没有那种子土地里自然生出的宽厚,凝重与泼辣。恐怕是跳墨水河也洗不干净啦。
      此书有人与《白鹿原》一起评价。《红》与《白》都是好作品。
      有股子野味辣味在《红》里面。
      两者谁最好,我就不评论了。大家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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