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经济科学  作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页数:167  

内容概要

  《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根据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公[2004]25号)的规定,从2005年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调整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全面修订了初级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

书籍目录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章节摘录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二、应收账款(一)应收账款的内容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三、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实际预付的款项金额入账。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到货物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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