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经济科学 作者:肖太寿 页数:229
前言
我国从计划经济快速转变为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会计也随着改革开放而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在企业国际化经营与发展中,财会专业理论不断丰富更新,财会工作领域不断扩展,财会人员正在和必将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需要,面对愈来愈复杂的现代税务法规制度和愈来愈高的企业管理的要求,企业会计应该与时俱进,并逐步建立健全由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所组成的“三位一体”的企业会计体系。我国企业财会在完成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之后,一定要苦练内功,深化企业管理机制与体制的变革,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风险与内部控制等挑战面前,深入学习并准确执行税务法规制度,运用现代税务管理、科学纳税筹划等专业理论与方法,全面提升企业税务管理水平。 2010年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会议认为,制定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加快建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努力建设人才强国。要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实行人才投资优先,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快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培养造就宏大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2010年6月6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人才规划》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 文摘
内容概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需要,面对愈来愈复杂的现代税务法规制度和愈来愈高的企业管理的要求,企业会计应该与时俱进,并逐步建立健全由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所组成的“三位一体”的企业会计体系。我国企业财会在完成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之后,一定要苦练内功,深化企业管理机制与体制的变革,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风险与内部控制等挑战面前,深入学习并准确执行税务法规制度,运用现代税务管理、科学纳税筹划等专业理论与方法,全面提升企业税务管理水平。
作者简介
肖太寿,经济学博士,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福泰税务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我国著名税收筹划实践派专家,是中国第一个“三证统一”筹划理论的提出者和倡导者。主要擅长企业纳税筹划、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为各级税务机关干部培训班和各地财务经理培训班作过专门培训演讲数百场,为纳税人提供了大量的筹划方案;维护了纳税人的权益,捍卫了税法的尊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与赞誉。高超、绝妙的纳税筹划技巧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获得学员们的高度评价。 在国家公开刊物发表论文60多篇。出版的书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及实务技巧》(民主与建设出版社)、《企业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及实务技巧》(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及经典案例解析》(经济科学出版社)、《有效降低成本的战略与方法》(云南出版集团)。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纳税筹划概述及基本理念第一节 纳税筹划概述第二节 纳税筹划基本理念思考题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第一节 企业采购过程中的纳税筹划第二节 “买一赠一”和“买一送一”的纳税筹划第三节 经销代理商商业折扣的纳税筹划√第四节 运输费用的纳税筹划第五节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第六节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纳税筹划第七节 代购和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第八节 巧签经济合同的纳税筹划第九节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纳税筹划第十节 会员卡积分返利的纳税筹划思考题第三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第一节 包装物押金的纳税筹划第二节 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第三节 生产制作环节的纳税筹划第四节 利用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进行纳税筹划第五节 连续生产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第六节 延长纳税期限的纳税筹划第七节 应税消费品无偿馈赠的纳税筹划第八节 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的纳税筹划思考题第四章 营业税纳税筹划第一节 “甲供设备”和“非甲供材”的纳税筹划第二节 建筑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纳税筹划第三节 工程转包的纳税筹划第四节 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筹划第五节 娱乐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第六节 分解营业额的纳税筹划第七节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纳税筹划第八节 变房屋租赁为库房仓储的纳税筹划第九节 房产转租的纳税筹划第十节 企业代收费用的纳税筹划第十一节 不动产投资入股的纳税筹划思考题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第一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纳税筹划第二节 关联企业间借款方式的纳税筹划第三节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第四节 坏账损失备抵法的纳税筹划第五节 新办企业减免税起始时间的筹划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第七节 自建固定资产竣工结算日和固定资产日常修理的筹划第八节 总分机构所处地区税率不同的纳税筹划第九节 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纳税筹划:第十节 公司分立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筹划第十一节 企业弥补亏损的纳税筹划第十二节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纳税筹划第十三节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加速折旧法的纳税筹划第十四节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筹划第十五节 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第十六节 商场“满就送”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第十七节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第十八节 合作建房的纳税筹划第十九节 资产收购的纳税筹划第二十节 股权收购的纳税筹划第二十一节企业海外投资的纳税筹划思考题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第一节 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筹划_第二节 “双薪”并入年终奖的纳税筹划第三节 延长高级专家退休年限省个人所得税第四节 个人房屋出租的纳税筹划第五节 销售业绩奖的纳税筹划第六节 劳务报酬的“三个”纳税筹划点第七节 最优发放年终奖的“两种”纳税方案第八节 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第九节 公司高管人员所得的纳税筹划第十节 个人捐赠的“两个”纳税筹划点第十一节 人员流动和非流动的纳税筹划思考题第七章 其他税种纳税筹划第一节 资源税的纳税筹划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第三节 印花税的纳税筹划第四节 房产税的纳税筹划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筹划第六节 关税的纳税筹划思考题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如某酒厂在与某供销合作社签订的合同中,企业共销售了40吨粮食白酒和40吨酒精,实现销售收入28万元。由于该合同金额较大,企业销售人员只注重销售业绩,未将销售合同中白酒和酒精的销售额分别核算,这样,企业的该项销售就只能全部按粮食白酒缴纳消费税,从而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针对此问题,涉及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可以从两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了解分别核算对企业的意义;二是设计出标准的合同范本,分别列示所销售不同产品的数量和金额,要求销售人员遵照执行。 2.企业必须要加强财务核算。如果说合同文本设计是企业“分别核算”的基础环节,那么财务核算就可以说是企业“分别核算”的核心环节。首先,企业应加强存货管理,尤其是对各类产品的出库数量应有准确、清晰记录,并以此作为企业分别核算“主营销售成本”的依据。其次,企业应加强对“主营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下二级甚至三级科目的核算,尤其是在企业基础管理较好,已经在销售合同中分别核算不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以及存货管理也比较完整的情况下,按产品的种类核算以上科目,可以最终实现税法中对“分别核算”的基本要求。 【案例分析】 某酒厂2010年6月生产并销售粮食白酒100吨,实现销售收入50万元,同时销售酒精50吨,实现销售收入10万元。按照规定,粮食白酒应在缴纳20%从价税的基础上再缴纳每斤0.5元的从量税,酒精则按照销售价格的5%缴纳消费税。 如果该企业将所销售的白酒和酒精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分别核算,那么其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0.5(500000×20%+100×1000×0.5×2+100000×5%)万元。如果该企业没有将两种产品分别核算,那么其应从高适用税率,即将全部产品按照粮食白酒纳税,这时企业该月应缴纳消费税27[(500000+100000)×20%+(100+50)×1000×0.5×2]万元,比原来增加了6.5万元的消费税负担。 由于消费税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分别为7%和3%。则企业在合同中和财务上分别核算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的比没有进行分别核算的,要少缴纳企业所得税6.5×(1+7%+3%)×25%=1.787(万元)。加上节省的消费税,总共可以节省实际税负为8.787万元。(二)“成套”销售消费品的纳税筹划技巧由于现行消费税采取单环节课征制度,除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外,其余均只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征税。因此,在出厂之后再将不同税率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就不必再按照较高税率缴纳消费税。基于此分析,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实行“成套”消费品组合时应注意两点: 1.如果消费品是同类的,如各种化妆品系列,而且消费税率不同的消费品,则不能进行成套销售;如果不同产品的消费税率都一样,则可以进行成套消费。 对于不可以实行“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产品,可以在分别销售各种产品的同时,向购货方提供相应的礼盒包装物。当消费者在零售环节购买以上产品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使用礼盒。这样又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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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会计师(CFO)协会是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会员单位主体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及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人会员包括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及直接以CFO命名的企业高管。协会主管单位:中国科协;业务指导单位:财政部。 中国总会计师(CFO)协会成立于1990年。20年来,协会在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历届理事会及历任会长的领导下,经过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协会自身建设与事业发展都取得了卓著成绩。协会现有18个行业分会,基本上涵盖了各行各业。省市地方协会为总会团体会员。2004年,协会参加了全国优秀社团成就展并开始参加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的活动;2005年,成为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咨询团成员。另外,协会还与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等多家国际同业组织保持着友好往来及合作关系。经过多年努力,中国总会计师(CFO)协会不仅成为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影响力的社团组织,在国际上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协会的办会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现,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广大总会计师服务,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现代总会计师制度而奋斗,把协会建设成为中国总会计师之家,建设成为总会计师与政府、社会相沟通的桥梁。 现在的总会计师,已经不能再局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那个传统概念,新形势赋予了总会计师这一概念以新内涵,它的职能与地位应当与国外的CFO相同。所以,中国总会计师(CFO)协会,也就是中国CFO暨中国首席财务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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