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缩写组 编 页数:497
前言
资产评估作为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家对包括资产评估在内的市场中介行业高度重视,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同时也对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考试选拔和培养德才兼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力量是规范发展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为了配合2010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教授,按照《2010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结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特点,吸收了往年命题及阅卷工作的反馈意见,编写了这套考试用书。本套用书力求系统全面地体现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注重理论与实务、专业素质教育与应试指导相结合,注意吸收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的最新成果,特别是吸收国家近期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准则的相关内容。整套用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不仅是广大考生的参考教材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指南,还可作为高校资产评估专业和相关学者的参考教材使用。 全套考试用书共分五科:《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内容概要
为了配合2010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教授,按照《2010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结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特点,吸收了往年命题及阅卷工作的反馈意见,编写了这套考试用书。本套用书力求系统全面地体现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注重理论与实务、专业素质教育与应试指导相结合,注意吸收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的最新成果,特别是吸收国家近期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准则的相关内容。整套用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不仅是广大考生的参考教材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指南,还可作为高校资产评估专业和相关学者的参考教材使用。 全套考试用书共分五科:《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建设工程及其建设程序第二节 建设工程分类第三节 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章 建筑材料第一节 建筑材料概述第二节 常用建筑材料第三节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第四节 建筑功能材料第五节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第六节 复合墙体材料第三章 建设工程的组成与构造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第三节 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第四节 常见建筑结构形式第五节 水、暖、电建筑安装工程第六节 其他土木工程构造第四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楼地面装饰装修工程第三节 墙面与幕墙装饰装修工程第四节 顶棚装饰装修工程第五节 门窗装饰装修工程第五章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损伤评定第一节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第二节 房屋建筑工程损伤检测内容第三节 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病害分析第四节 建筑物新旧程度评定参考标准第六章 建筑工程量计算第一节 工程识图第二节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第三节 房屋建筑工程量计算第四节 其他土木工程工程量计算第七章 建设工程造价及其构成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第三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第八章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第一节 投资估算第二节 设计概算第三节 施工图预算第四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第五节 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第九章 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第一节 建设工程财务评价第二节 房屋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第十章 建筑物的损耗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建筑物损耗的确定第三节 确定建筑物损耗的现场查勘工作第四节 建筑物损耗的确定示例第十一章 建设用地第一节 建设用地的特性和分类第二节 建设用地的取得、转让与丧失第三节 建设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
章节摘录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人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商品房的销售。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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