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编 页数: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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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创建于1991年,至今已经举办了19次考试,累计15.4 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选拔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在此过程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考试工作经验,考试制度不断健全,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考试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并得到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 近年来,按照财政部领导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科学发展,加快实现行业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国际化,建立起符合注册会计师人才成长规律和胜任能力要求并与国际趋同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我们在总结考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研究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09年1月15日经财政部考试委员会批准发布。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由一个阶段调整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二是调整和补充考试内容,在近年来考试内容调整完善的基础上,充实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内容。三是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应用技能,特别是第二阶段考试,整合现行考试制度有关要求,对胜任能力方面的要求进行分拆和补充,并加以整合,着重考查考生在执业环境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部长令第55号),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正式实施。2009年,我们先后组织了原考试制度下的最后一次考试和新考试制度下的首次专业阶段考试,顺利实现了考试制度的平稳过渡。 2010年新考试制度全面实施,除继续举办专业阶段考试外,将首次举办综合阶段考试。
内容概要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以考试改革为依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体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对考生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价值观,以及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的要求;二是体现了与国际趋同的原则,力求使《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相趋同,为打造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通行证起重要支持作用;三是体现了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和原则;四是体现了为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对新知识、新实务的要求。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税法概论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第三节 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第二章 增值税法第一节 增值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第十节 征收管理第十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第三章 消费税法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第三节 征税范围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第五节 计税依据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第八节 征收管理第四章 营业税法第一节 营业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第七节 税收优惠第八节 征收管理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第三节 税串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 税收优惠第七节 征收管理第六章 关税法第一节 关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第三节 进出口税则第四节 原产地规定第五节 关税完税价格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 税收优惠第八节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第九节 征收管理第七章 资源税法第一节 资源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第三节 税目、单位税额第四节 课税数量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 税收优惠第七节 征收管理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第三节 征税范围第四节 税率第五节 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 税收优惠第八节 征收管理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 房产税法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第二节 车船税法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第一节 印花税法第二节 契税法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第三节 税率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六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第七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八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十节 税收优惠第十一节 源泉扣缴第十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第十三节 征收管理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第三节 所得来源的确定第四节 应税所得项目第五节 税率第六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八节 税收优惠第九节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第十节 征收管理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第一节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第四节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第五节 国际税收协定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第二节 税务管理第三节 税款征收第四节 税务检查第五节 法律责任第六节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第七节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第十七章 税务代理第一节 税务代理的一般理论第二节 企业涉税基础工作的代理第三节 商品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第四节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第五节 其他税务代理业务第十八章 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第一节 税务咨询第二节 税务筹划第三节 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
章节摘录
国家在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的同时,对某些进口货物制定了减免税的特殊规定。 如属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对进口的料、件按规定给予免税或减税,但这些进口免、减税的料件若不能加工复出口,而是销往国内的,就要予以补税。对进口货物是否减免税由国务院统一规定,任何地方、部门都无权规定减免税项目。 (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较宽,包括了国内一切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对于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进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鉴于代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凭证,有的开具给委托方,有的开具给受托方的特殊性,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由进口代理者代缴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后,由代理者将已纳税款和进口货物价款费用等与委托方结算,由委托者承担已纳税款。 二、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与本章第四节的内容同。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我们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直接用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或计税价格就可以了,但在进口产品计算增值税时我们不能直接得到类似销售额这么一个计税依据,而需要通过计算而得,即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作为计税依据的价格。进口货物计算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纳税人在计算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2)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以上两点实际上是贯彻了出口货物的目的地原则或称消费地原则,即对出口货物原则上在实际消费地征收商品或货物税。对进口货物而言,出口这些货物的出口国在出口时并没有征出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到我国口岸时货物的价格基本就是到岸价格,即所谓的关税完税价格。如果此时不征关税和其他税收则与国内同等商品的税负差异就会很大。因此在进口时首先要对之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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