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3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刘佐 页数:444
前言
本书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基本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权威性资料为依据,比较全面地概述了中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基本情况,包括税制发展的历史,各种税的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计税方法、减免税规定、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务机构等内容,并配有适当的计算举例和图表;对于暂停征收的税种、没有立法开征的税种和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也作了介绍,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查阅方便。愿它能够有助于读者便捷地了解中国税制的概况。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得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经济科学出版社的诸多领导、老师、专家、同事、朋友以及我的亲人的关怀、支持、指导与帮助,在此特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内容概要
本书就各种税的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计税方法、减免税规定,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收优惠等做了全面概述,并配有适当的计算举例和图表;对于暂停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也作了介绍。 2009年版《中国税制概览》,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内容做了较大篇幅的修订。与此同时,对相关的税收优惠、税收征收管理等内容也做出最新的阐述。 本书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查阅方便。愿它能够有助于读者便捷地了解中国税制的概况。
作者简介
刘佐,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税收专家,现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并在中国多所著名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1958年生于北京。1976年高中毕业后投笔从戎。1984年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专业毕业后十直在财税部门工作。曾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秘书、国家税务局局长秘书4年。从1988年起,历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对中国税制有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曾参与许多税收法规和其他重要税收文件的起草,主持多项部级税收科研课题,发表多篇税收研究报告、论文和译文,出版多部税收专著,多项税收研究成果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财税部门领导的肯定,获得部级一等奖。代表作;《中国税制50年(1949年-1999年)》,《中国税制改革30年》,《中国税制概览》(以中、英、日3种文字4种版本在国内外出版累计21个版次),《简明税收知识问答》 (国内7次出版)。
书籍目录
一、中国税制的发展二、中国现行税制体系三、增值税四、消费税五、车辆购置税六、营业税七、关税八、企业所得税九、个人所得税十、土地增值税十一、房产税十二、城镇地地使用税十三、耕地占用税十四、契税十五、资源税十六、车船税十七、船舶吨税十八、印花税十九、城市维护建设税二十、烟叶税二十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二十二、主要税收优二十三、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二十四、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二十五、税务行政复议二十六、税务行政诉讼二十七、财政、税务、海关组织机构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二十八、附录主要资料来源
章节摘录
一、中国税制的发展税收是中国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也是国家用以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对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6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1949-1957年,即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这是新中国税制建立和巩固的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从19581978年年底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历经“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这是中国税制曲折发展的时期。第三个时期是1978年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的新时期,这是中国税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税制改革不断前进的时期。在上述三个历史时期内,中国的税收制度先后进行了五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0年,在清理旧中国税收制度和总结革命根据地税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人民共和国的新税制。第二次是1958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之后的形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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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税制概览(第13版)》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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