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3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作者:刘璨 页数:317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本书系统回顾了中国集体林制度变迁,从技术效率、社会福利等多角度分析中国集体林制度变迁的绩效。该书采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中国集体林制度变迁及其绩效,主要内容包括:集体林制度、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集体林制度与社会福利、集体林制度与技术效率、集体林制度变迁与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林业重点工程制度安排与农民收入、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新进展、结论与政策含义等。
作者简介
刘璨,男、汉族、1966年8月生,山东省鱼台县人,现为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政策研究室主任,研究方向为林业经济理论与政策。2000年获得博士学位(中国农业大学);2001~2002年前往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2000~2003年在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先后前往美国、俄罗斯、加拿大、英国、德国、日本等20余个国家进行学术交流和开展合作研究。先后在《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农村观察》、《中国软科学》、《生态学报》、《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Ecological Ecoilomics》、《Journal of Chiinese Environmental Scielaces》、《China Environmental Review》等国内外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先后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林业研究中心、国际林联、福特基金会、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资助的研究课题。曾任联合国粮农组织项目专家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咨询专家。
书籍目录
第1章 导论 1.1 集体林在我国森林资源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 1.2 集体林在我国林产品供给中占据主导地位 1.3 集体林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低而不稳 1.4 集体林地生产力低且波动大 1.5 集体林业用地规模扩大但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1.6 木材供给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1.7 集体林发展存在制度障碍 1.8 文献回顾 1.9 数据收集与处理 1.10 小结第2章 集体林制度 2.1 木材市场制度 2.2 林业税费负担 2.3 木材采伐限额 2.4 征占林地 2.5 林业产权 2.6 对农民激励的初步分析第3章 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 3.1 土地改革 3.2 合作社 3.3 人民公社 3.4 人民公社后的多种产权形式 3.5 集体林产权制度安排与变迁的简评第4章 集体林制度与社会福利 4.1 背景与数据 4.2 分析方法 4.3 结果与分析 4.4 小结第5章 集体林制度与技术效率 5.1 模型的选择 5.2 数据 5.3 结果与分析 5.4 结论与讨论第6章 集体林制度变迁与森林资源动态变化 6.1 引言 6.2 我国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6.3 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引致森林资源波动 6.4 我国造林动态变化 6.5 数据特征 6.6 模型选择 6.7 经验性结果 6.8 我国森林资源是否存在EKC 6.9 小结第7章 林业重点工程制度安排与农民收入 7.1 引言 7.2 数据 7.3 数据处理方法论 7.4 农户经验结果与分析 7.5 县级经验性结果与分析 7.6 省级经验性结果与分析 7.7 林业重点工程的经济分析 7.8 小结第8章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8.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意义 8.2 辛国实行森林生态补偿的背景 8.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界定 8.4 政府主导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安排 8.5 森林环境服务的市场创建 8.6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的关键问题 8.7 小结第9章 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新进展 9.1 集体林产权改革模式 9.2 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比较 9.3 集体林产权改革的本质判断 9.4 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的短期绩效分析 9.5 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需要注意的问题 9.6 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前景展望第10章 结论与政策含义 10.1 基本结论 10.2 政策含义附录 2000年以来有关集体林产权的法规与政策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2章 集体林制度 “实际上是每一项政策,都会产生其他的经济问题(且不说政治问题),每一项政策都意味着不同的收入分配,直接地影响到农民和消费者”(斯蒂格勒,1987)。木材是我国集体林区林业生产的重要产品之一。木材价格扣除生产成本、交易费用和税费后,剩余部分就是经营主体的收益,因此,任何波及木材价格和成本的制度都将直接影响到南方集体林区的经营主体的收益。然而,收益水平的高低又将影响到产权的实施与有效性,也就是影响集体林区经营主体收益的相关政策,将直接影响集体林产权制度安排与变迁。经济激励问题是经济学的核心,激励与分配密不可分。“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承认当存在清晰的激励生产的措施时,通过专业化和贸易的社会合作,社会更有可能获得繁荣的增长。如果一个社会要获得可能的更高收入,那么激励措施必须是清晰的、明确的,同时还必须促使经济生活中的个人和公司在一种社会最有效的途径中互动”(奥尔森,2005)。 我国林业制度安排与变迁影响森林资源所产生的总收益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和再分配。权利的界定和分割受国家现行的国家法律与政策等正式制度以及习惯、风俗等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只能在特定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框架内进行分配。在既定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框架下,若林地和林木资源不能带来任何收益,那么集体林制度安排与变迁的界定就没有什么经济意义和法律意义;若林农从林地和林木资源经营中获得的收益高,则林农关注林地和林木制度安排与变迁的界定与维持,否则,他们对集体林制度安排与变迁的兴趣不浓。 在许多市场取向的经济中,对经济活动的政府管理是一个普遍现象。我国政府对集体林业发展进行着不同程度的干预。政府干预直接影响到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而影响到森林资源所产生收益的分配与再分配。当收益分配比较合理并为集体林的主要经营全体所接受,形成合理的激励机制,且能够调动农户从事林业和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积极性时,将促进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发展。“当存在激励因素促使人们去攫取而不是创造,也就是从掠夺而不是从生产或者互利的行为中获得更多收益的时候,那么社会就会陷入低谷”(奥尔森,2005)。本章将重点分析木材市场、林业税费、林地征占用、木材采伐限额等制度及其对林地产权的影响。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