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4 出版社:朝华出版社 作者:顾漫 页数: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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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 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 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 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晓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内容概要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作者简介
顾漫,本人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编辑:不是叫你写得知性优雅点吗?!你写的啥!!! 某作者:默…… 编辑:那个,文和人绝对是两回事,强调下……)
书籍目录
序 写给乌龟漫第一章 重逢第二章 转身第三章 靠近第四章 命运第五章 回首第六章 离合第七章 若即第八章 若离第九章 恒温第十章 不避第十一章 应晖第十二章 原来番外之以玫篇 一人花开番外二 点点滴滴后记
章节摘录
第1节:写给乌龟漫 写给乌龟漫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第2节:重逢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晓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何以笙箫默 后来,我终于知道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第一章重逢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 "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毋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的,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第3节:看看而已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 "可是……" "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像里。 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他掉的吗?怀着这样可笑的猜测,默笙把皮夹拿回了家。 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细地研究它,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 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sunshine!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第4节:红得发紫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玉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妩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儿,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也许他是内疚……" "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 "少梅,你不明白……" "我有眼睛会看。" 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 明明是他! 告别萧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脑中仍回响着萧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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