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红旗 作者:《"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编写组 编 页数:215
内容概要
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书籍目录
第一单元 法理篇·推开法律的门
【看图学法】
【单元提要】
第一节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创制和法的渊源
第三节 法的效力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五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举案学法】
【思考问答】
第二单元 宪法篇·国家的根本大法
【看图学法】
【单元提要】
第一节 宪法概述
第二节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
【举案学法】
【思考问答】
第三单元 行政法篇·教育相关法
【看图学法】
【单元提要】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学校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学生的权利
第四节 受教育者的申诉制度
【举案学法】
【思考问答】
第四单元 民法篇·婚姻家庭相关法
【看图学法】
【单元提要】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人身权
第四节 财产权
第五节 婚姻法
第六节 继承法
【举案学法】
【思考问答】
……
第五单元 社会法篇·就业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
第六单元 经济法篇·创业相关法
第七单元 刑法篇·远离犯罪与刑罚
第八单元 程序篇·诉讼与调解的规程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一种心理态度。犯罪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或者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犯罪的过失。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心理态度。犯罪的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是行为人在行为时负有预见到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义务。没有预见到,是指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无认识状态。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3)犯罪的目的。犯罪的目的,是犯罪人通过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的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当中,在间接故意犯罪当中,行为人对于他所放任的犯罪结果没有目的,但可能有其他犯罪目的或者非犯罪目的。犯罪目的对认定犯罪性质和量刑有重要意义,在某些犯罪中,犯罪目的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如《刑法》中的一些条款明确规定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才能构成特定的犯罪。(4)犯罪的动机。犯罪的动机,是指推动或者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如为报私仇而杀人,报私仇就是杀人的动机。犯罪动机在我国《刑法》当中一般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犯罪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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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是全国“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推荐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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