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作者: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 页数:73 字数: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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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编著的《2011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讲述了:2011年,我国跨境资金净流人规模减少,波动加剧,出现了从大量净流入到趋于平衡的明显变化。上半年,国际金融市场比较平静,投融资活动相对活跃。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和本外币正向利差等因素驱动下,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跨境资金净流人压力。下半年,欧美主权债务问题交织在一起且不断恶化,国际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尤其是9月底以来,外部流动性进一步趋紧,境内外人民币汇率预期分化,我国跨境资金净流入明显放缓,部分渠道甚至出现一定程度的净流出。
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变化与实体经济活动基本相符。2011年进出口顺差、直接投资净流人等依然是外汇储备增长的主要因素,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
同时,随着市场主体跨境财务运作的增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变化加快,但基本正常。2011年第四季度资金流出总体利大于弊,是市场与政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是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境内机构和个人的涉外收支行为出现调整;另一方面是因为稳出口、扩进口、打热钱、控流人的涉外经济政策调控成效开始显现。未来,支持我国国际收支顺差的基本面因素依然存在,但由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空前复杂和严峻,我国跨境资金净流人规模可能减少,波动将有所加大。
下一步,需要继续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快“调结构、扩内需、减顺差、促平衡”,不断夯实我国抵御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经济基础。外汇管理部门将一方面坚守风险底线,构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体制机制,保持对异常外汇资金的密切监测和高压态势;另一方面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011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分析了我国2011年的跨境资金流动报告。
书籍目录
一、中国跨境资金流动概况
(一)国际通行口径的跨境资金流动
(二)宽口径的跨境资金流动
(三)2011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变化的原因分析
(四)跨境资金流动与外汇储备增加
二、跨境资金流动主要项目分析
(一)货物贸易
(二)服务贸易
(三)直接投资
(四)证券投资
(五)外债
(六)银行部门
三、总结
(一)主要结论
(二)下一阶段政策考虑
附录1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现状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三、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四、国际收支统计与监测
五、外汇储备管理
六、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七、外汇管理检查与处罚
附录2
2006年外汇管理主要政策法规
2007年外汇管理主要政策法规
2008年外汇管理主要政策法规
2009年外汇管理主要政策法规
2010年外汇管理主要政策法规
2011年外汇管理主要政策法规
专栏
1.2011年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新特点
2.外汇占款下降不等于热钱流出
3.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的影响因素分析
4.主权债务危机背景下欧美银行去杠杆化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
5.积极应对跨境资金流动异常波动
章节摘录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我国已于1996年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因此,只要购付汇是真实用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用途,国家均不作限制,予以满足。由于目前我国仍实行资本项目部分管制,为确保资本项目管制的有效性,防止无贸易背景或违法资金等非法流出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以真实性审核、便利化及均衡监管为基本原则。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在经常项目中占主导地位,在管理上包括对出口少收汇(逃汇、截留外汇)、进口多付汇(套汇、骗汇)、出口多收汇(投机资金流入)和进口少付汇(投机资金流入)四个方面的监管,管理手段则包括银行事前和外汇局事后核销。但从2010年开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建立起了以“总量筛选、动态监测、分类管理”为特征的、全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系。按照该管理思路,外汇局对企业的管理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通过对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的定期比对及评估,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便利大多数合规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目前该管理模式从2011年12月1日始已在江苏、山东等七省市进行了试点,并将择机在全国推广实施。2011年,允许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用于货物贸易、部分服务贸易和经核准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积极顺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不断调整完善。现行管理模式以事前真实性审核和事后非现场监管为主要内容。事前真实性审核主要体现为银行在为涉外主体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按照法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事后非现场监管则指利用电子化系统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测分析,并对异常外汇收支进行预警,从而打击违规资金流动。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目前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额度内的,凭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额度的,持规定材料在银行直接办理。境外个人凭相关证明材料也可在银行直接办理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业务。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在银行自由开立、使用和关闭,首次开立只需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基本信息登记;账户内可自由保留外汇。 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正常的国际资本流动有利于促进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但国际资本的大进大出容易增加经济脆弱性,甚至引发货币金融危机。由于我国经济结构、市场机制、监管能力等方面的原因,没有完全放开资本账户,而是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这是世界各国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基本经验。与经常项目管理不同的是,资本项目仍实行一定的外汇管理,主要是根据资本项目交易的风险大小,分别采取基本放开、适度的行政审核、登记或备案等方式,对资本项目交易所涉及的跨境资金流出入及汇兑进行监管。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重点是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以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动进行外汇登记及年检,准确掌握境外投资者在华开展直接投资以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跨境资金流量以及形成的投资者资产与权益规模,为确定投资交易真实性并保障投资者后续汇兑权益提供管理基础。目前管理的方式是对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重要资本变动进行登记或核准,银行依据外汇局登记或核准信息办理相关汇兑业务并及时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相关汇兑交易信息。 外债管理包括数量管理和汇兑管理,涉及的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外汇局。其中,财政部负责主权外债的对外签约和债务资金的使用、偿还和风险管理。数量管理主要用于控制对外借款规模,汇兑管理主要包括登记、开立账户、结汇、购付汇等内容。在数量管理方面,外商投资企业的短期外债余额与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境内机构(包括中、外资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等),借用中长期外债需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生额指标,借用短期外债需向外汇局申请余额指标。在汇兑管理方面,允许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结汇使用,其他外债资金(包括金融机构的外债和中资企业直接对外商业性借款)原则上不能结汇。此外,外汇局负责全口径外债统计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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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跨境资金净流人规模减少,波动加剧,出现了从大量净流入到趋于平衡的明显变化。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变化与实体经济活动基本相符。2011年进出口顺差、直接投资净流人等依然是外汇储备增长的主要因素,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编著的《2011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外汇管理部门将一方面坚守风险底线,构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体制机制,保持对异常外汇资金的密切监测和高压态势;另一方面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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