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作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教材编写委员会 编 页数:225
前言
《人身保险与相关法律》伴随着新中国六十年伟大征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我国保险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行业面貌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业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险保障,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的重要方式,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人寿作为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在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综合实力也得到显著提升,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确立了中国人寿特色寿险发展道路这一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国际一流寿险公司的奋斗目标。我们深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而临的发展任务将会更加繁重,需要驾驭的局势更加复杂,队伍建设方面也而临更高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销售伙伴的素质和能力已经成为我们必须重视的一个突山问题。 教育培训历来是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队伍建没的决定性因素,教育培训强则企业竞争能力强。中国人寿要扩火自己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号召力,形成别人无法仿效、无法复制、无法抗衡、无法超越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新变化,适应市场竞争的新格局,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力建设一流的队伍,为打造国际一流寿险公司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内容概要
教育培训历来是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队伍建没的决定性因素,教育培训强则企业竞争能力强。中国人寿要扩火自己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号召力,形成别人无法仿效、无法复制、无法抗衡、无法超越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新变化,适应市场竞争的新格局,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力建设一流的队伍,为打造国际一流寿险公司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人身保险与民法 第一节 人身保险与《民法通则》 第二节 人身保险与代理制度第二章 人身保险与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六节 违约责任第三章 人身保险与婚姻法 第一节 婚姻法概述 第二节 结婚与人身保险 第三节 离婚与人身保险 第四节 家庭关系与人身保险第四章 人身保险与继承法 第一节 继承法概述 第二节 遗产与继承权 第三节 法定继承 第四节 遗嘱继承第五章 人身保险与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 保险监管机关 第四节 我困保险法列被保险人利益的维护第六章 人身保险与税法 第一书税法概述 第二节 人身保险与所得税 第三节 人身保险与营业税 第四节 人身保险与遗产税第七章 人身保险与反洗钱法 第一节 反洗钱法概述 第二节 寿险公司反洗钱的主要义务 第三节 不履行反洗钱法义务的法律责任第八章 人身保险与刑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人身保险与刑法第九章 人身保险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个人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节 团体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 银行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节 保险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定
章节摘录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磁带录制而设立的遗嘱。为保证录音遗嘱的真实性,《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由立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证据效力最高。二、遗嘱的有效条件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第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我国《继承法》第_十二条明确规定:“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第二,遗嘱内容必须是奇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瞩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三,遗瞩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集体、国家的财产无效。 第四,遗嘱中不得取消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第五,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三、遗嘱能否变更人身保险受益人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口J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验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而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生以任意变史受益人,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应当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否则变更无效。由于受益人的变更不仅改变了保险人支付保险会的对象,而且还可能影响到保险人的利益,所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应当通知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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