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0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作者:张玉智 页数:197
内容概要
从研究方法上看,作者博采和借鉴相关学科的多种理论与方法,从多维度、多层次、多视角、多侧面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通过层次分析法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现状与监管环境进行系统分析,结合生态学理论设计出信息生态与博弈的相关模型;通过评价研究法构建了我国期货市场效率的评价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模型研究法设计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一元二阶三维多层动态无缝监管体系模型;通过实证研究法采集相关数据对DCE、ZCE和SHFE进行ADF实证检验;通过比较研究法对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其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重构的启示;通过网络信息检索法了解国内外在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及研究动态;通过综合归纳法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问题与监管局限性进行综合归纳,并以全新的视角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进行重新构建。可以说,作者通过多种研究方法的交叉运用,妥善地把握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重构的研究主线,既增加了研究的深度,又拓展了研究的广度。 从研究结论上看,作者设计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架构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该架构以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监管核心,在整合了原有“一行三会”监管模式的基础上,构建了包含核心层的政府统一监管分支体系、主体层的行业自律监管分支体系、基本层的市场一线监管分支体系、中介层的社会公众监管分支体系、基础层的法律规范监管分支体系和协调层的国际合作监管分支体系在内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虽然这些思路仍显得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性,虽然这些设想的实施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监管体系重构的过程中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能够大胆提出设想并能够不断探索新的模式,这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近年来,关于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方面的论著多有面世。应该说,这些作品在推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规范发展方面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张玉智博士的著作《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重构》从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重构的全新视角提出了规避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的可操作性思路,对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和谐发展必将起到一定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作者简介
张玉智,1967年出生于吉林省梨树县。长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2008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1990年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先后在上海、郑州、大连和长春从事证券与期货投资的实践管理和理论研究工作,主持1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被ISTP收录8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主编教材5部绪论
书籍目录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创新机理与功能定位研究 (一)金融衍生品市场创新的基本理论研究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创新的根本动因研究 (三)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创新的时代特征研究 (四)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承载的经济功能研究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演绎与监管研究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背景研究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盲目发展时期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三)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治理整顿时期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四)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规范发展时期的风险与监管研究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期货市场创新与监管研究 (一)我国期货市场交易机理创新研究 (二)我国期货市场交易结构创新研究 (三)我国期货市场效率评价与监管研究四、中国特色权证市场创新与监管研究 (一)我国权证市场结构创新研究 (二)我国权证发行创新与监管研究 (三)我国权证交易创新与监管研究 (四)我国权证交易风险评估与监管研究五、可转债市场创新与监管研究 (一)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结构创新研究 (二)我国可转换债券发行创新与监管研究 (三)我国可转换债券交易创新与监管研究 (四)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风险评估与监管研究六、我国其他衍生品市场发展与监管研究 (一)我国远期市场发展与监管研究 (二)我国互换市场发展与监管研究 (三)我国其他衍生品市场创设与监管研究七、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博弈研究 (一)金融衍生品投资信息传递中串谋的博弈与监管研究 (二)金融衍生品投资虚假信号传递的博弈与监管研究 (三)金融衍生品投资监管与信息操纵的博弈与监管研究 (四)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层与交易所的信息博弈研究八、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研究 (一)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研究 (二)英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研究 (三)日本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研究 (四)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研究九、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多层次监管体系重构研究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多层次监管体系重构的思想与原则研究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多层次监管体系重构的层次与架构研究 (三)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多层次监管体系重构的思路与内容研究 (四)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多层次监管体系重构的步骤与措施研究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在监管主体多元化的体制下,一家经纪公司要从事金融期货、农产品期货和工业品期货的交易,就要同时取得金融厅、农林水产省和经济产业省的许可。这一监管体制与中国、美国都有较大的差异。 在监管权限方面,日本的金融厅和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各有分工。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是个相对独立的调查机构,它负责对市场日常的监督检查以及违规违法行为的调查,但在检查或者调查结束后不具有处罚权,只能将调查结果提交金融厅,由金融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提起刑事公诉。 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运营受农林水产省或经济产业省的监督。其监管范围分为许可、报告和监督三个层次。 由于历史和政治体制的原因,日本证券期货市场形成了监管主体多元化的管理模式,但这种多头监管并未给市场带来混乱。其主要的原因,一是法律体系完善。日本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主要以《证券交易法》、《金融期货交易法》以及《商品期货交易所法》为依据,形成了一套关于股票、债券等现货和期货交易、金融期货交易以及商品期货交易监管的法律体系。二是监管职责明确。三是交易所和行业协会自律监管的作用比较明显。日本的商品期货交易协会和商品交易受托债务补偿基金协会在期货市场的监管中都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它们分别协助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和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实质性的监管。 当然,与国际上的交易所比较,这种多元化的管理也有它的不足之处,一是缺少一个权威性的统一管理机构,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二是受行业垂直管理所限,交易所只能在相同品种间进行合并,这制约了交易规模的扩大,削弱了国际竞争力。目前日本各界也呼吁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但由于长期形成的权力和利益格局,改革举步维艰。 2.日本证券期货交易所内部监管体系 以东京证券交易所为例,交易所市场监管是以自律监管为核心的,其主要监管职能由参与者考查部、交易审查部、股票部及上市监管部等部门来承担。 在监管业务方面,一是市场监视,监控东京证券交易所所有上市股票、债券及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二是交易审查,对市场参与者的违规交易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三是交易参与者考查,对市场参与者的资格、财务管理、业务规则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的市场参与者提出处罚建议,还对市场参与者进行风险监管培训。 在监管业务部门间的分工配合方面,监管业务涉及衍生商品部、交易审查部、参与者考查部、上市监管部等多个部门。这些业务部门因各自职责明确、分工精细,注重加强彼此间的配合与合作,因此,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得以有序展开。其中,衍生商品部及时将在实时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规或异常交易通报给交易审查部,同时根据相关处罚决定执行对市场参与者或上市公司的暂停或终止交易;交易审查部负责全部涉嫌违规交易的调查取证工作,将调查完毕的违规案例提交给参与者考查部,同时参与参与者考查部对违规者的处罚建议制作;参与者考查部负责对所有参与者进行现场稽查.并对所有违规者出具处罚建议书;上市监管部负责对上市公司的及时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监督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者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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