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作者:霍华德・戴维斯,大卫・格林 著,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 译 页数:149 译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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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金融监管在一国境内并非易事,放到全球或跨境层面上则更为复杂。在各国境内,金融监管并非只由一家机构负责,因为不同机构往往负责金融系统的不同方面。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法人机构导向的监管,即所谓的机构监管。然而,近来出现了向功能监管转变的趋势,结果导致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的产生。 例如,尽管一国对保险、银行、证券和养老金实行分业监管,有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但由于中央银行负责系统金融稳定,财政部负责在必要时拨付财政资金,以及负责竞争的部门、公司注册管理部门、法院、警察和反贪污部门等均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金融监管,使得金融部门公共政策的协调、实施以及执法变得错综复杂。 随着金融市场日趋全球化,势必需要制定和建立一套全球的监管标准、规则、做法及相应的基础设施。 始于2007年夏的美国次贷危机在2008年愈演愈烈,俨然转变为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至2009年年初仍未有见底的迹象。此次金融危机使金融创新和影子银行体系等饱受诟病,也让金融监管及其暴露出来的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从历史的角度看,这次危机的根源,可归结为四大潮流。“冷战”结束后,市场化经济体新增了30亿劳动力,故而在接下来的近20年里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低价商品和低通货膨胀的潮流。而日元利差交易的产生及其后来被杠杆操作和衍生产品的放大,加大了全球金融交易和资本流动的数量和波动,成为第二大潮流。第三股潮流是金融工程师的大量涌现,使我们大量使用金融模型来管理风险。第四股潮流是全球市场的监管放松,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免,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解除资本管制,那种干预最小化、让市场决定价格、竞争将创造全球效率的哲学成为各国官员们奉行的准则。
内容概要
2008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麻烦已演变为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金融体系为什么会如此脆弱?金融监管机构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问题?现有的金融监管到底有没有作用?有多大的作用?应该如何改革全球金融监管体系以适应新的变化? 《全球金融监管》讨论了各种金融监管的构架、组成和运作模式,以及不同的监管理念,审视了当前主要问题对现行监管体制形成的挑战。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改革建议。
作者简介
霍华德·戴维斯(Howard Davies):曾担任英格兰银行副行长、英国金融服务局首任主席,现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院长。
书籍目录
致谢缩略语沈联涛为中文版所作序言作者为中文版所作序言前言第一章 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第二章 当前国际监管体系:理论与实践第三章 国际金融机构及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第四章 欧盟:特殊案例第五章 各国监管架构第六章 关于监管体制的争论第七章 改革的方向后记参考文献译者后记
章节摘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 金融稳定论坛的成立并不是20世纪末国际金融体系唯一的重大变化。 在20世纪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扮演着微不足道的角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只在第四条款磋商中关注其成员国金融体系的健康程度,而世界银行也只在部分技术援助项目中涵盖金融机构。完善监管标准和确保既定标准和准则的实施都不是两家机构的核心任务。 亚洲金融危机让人们意识到监管不力的金融体系会严重损害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于是西方七国集团财政部部长(及其他有关人士)呼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要重视成员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对风险进行早期预警,尤其是要关注新兴市场的发展需求。 因此,两家机构于1999年联合推出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为简便起见,本章下文统一使用该项目的英文缩写——译者注)以及《标准及规则倡议》,或称《标准与规则合规报告》(ROSC)。2006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其发表的一份评估报告中指出,推出FSAP的目的是填补当前国际金融架构中的空白,提高危机防范能力。因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当时的判断,其第四条款磋商不能有效地实现对各成员国金融领域的监督。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FSAP框架下开展了大量工作。到2005年,已经有111个国家进行了评估并完成了评估报告。在对经合组织发达成员国评估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般独自完成,但也邀请其他一些国家的监管专家参加。在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评估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联合世界银行一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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