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4 出版社:中国财富出版社 作者:秦愚 页数:164 字数:205000
内容概要
国防采购是军队为了完成保卫国家的神圣使命,运用国防费统一采购军队所需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武器装备的采购和非武器装备等军民通用品的采购。其中武器装备的采购是指军队选择购买装备的有关活动。它包括编制武器装备采购计划、选定生产单位、审价、定价、签订合同、监督生产过程、检验验收、交付部队及技术服务等一系列有组织的工作,是国防经济活动中军品交换的主要表现形式。武器装备的采购基本任务是使用装备购置费,根据中央军委批准的装备建设目标、方向、重点和体制系列,结合军工生产能力和经费预算,按照购置计划确定的型号和数量,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符合战术、技术指标、配套齐全和质量良好的装备,交付部队,并协助部队形成作战能力。
作者简介
秦愚,籍贯湖北省武汉市,1971年9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教师。
先后在上海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同济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上海铁道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研究领域: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产业组织、新制度经济学。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三节 相关理论与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内容、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 型号研制中的不完全合约
第一节 型号研制简介
第二节 型号研制的特点
第三节 存在不完全合约的原因
第三章 不完全合约对型号研制的影响
第一节 不完全合约产生影响的主要方式:敲竹杠
第二节 研制方敲竹杠
第三节 军方敲竹杠
第四节 互相敲竹杠
第四章 抑制单向敲竹杠的措施
第一节 抑制单向敲竹杠的基本路径
第二节 抑制研制方敲竹杠的对策
第三节 抑制军方敲竹杠的对策
第五章 应对互相敲竹杠的策略
第一节 应对互相敲竹杠的基本路径
第二节 抑制军方与研制方互相敲竹杠的对策
第六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国防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总装备部关于严格管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通知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章节摘录
在中国,通过军队和广大研制人员的共同努力,航空航天、舰船、核技术、导弹、常规武器等领域的型号研制都取得了重大突破,有效保证了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的型号研制中确实也存在周期长(超期)、投资大(超支)、性能不达标和一些体制问题。美国兰德公司2005年的报告《中国的军事现代化》指出:“中国国防工业的局限体现在其主要防务系统的长生产周期上。中国的歼轰-7战斗轰炸机和歼-10多用途战斗机的发展过程都经历了20年。后者是中国最先进的国产军用飞机。尽管歼轰-7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设计的,但是它直到最近才进人解放军、海军服役。这种飞机除了发展时间非常长外,还要依赖于从英国进口的喷气式发动机。歼-10战斗机已经服役,但我们不能忘记它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发展了。” 在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改革中,军工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新武器的获得采用装备采办方式,军队和军工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改革大大推进了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但一些在计划经济时代不会遇到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军队使用部门和军工生产部门都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只是国防体系中不同的部门。军工生产部门高度行政化,成为国家行政部门的一部分,军工生产企业是其附属物。军品合同制确立后,军品研制生产经费由原来直接划拨给军工生产部门改为直接拨付给军队使用部门,再由军队使用部门通过签订合同向军工生产部门订货,军队使用部门开始掌握了军品采购的经费。军队有需求、有动机、有积极性地将军品价格最低化,更有效地发挥有限国防费的功能,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军方的需求。军工生产部门成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也有争取较高利润的积极性。由于军队使用部门与军工生产部门双方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也不再有共同的直接上级管理机关统一管理和协调,军队使用部门和军工生产部门都会发挥自己各方面的优势,努力实现各自的目标。军队使用部门对军品科研生产体系建设不再负有直接责任,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军队使用部门关心军品科研生产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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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采购中不完全合约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型号研制为例 PDF格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