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法律实务习题与案例

出版时间:2011-4  出版社:中国物资出版社  作者:黄瑶,石锦芹 编著  页数:294  

内容概要

  随着物流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物流人才的培养也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作为物流和供应链管理领域重要一部分的采购人才的培养也变得非常迫切。
  为了配合“21世纪采购与供应规划系列教材”的使用,我们编写了与之配套的习题与案例,以便使读者更好地掌握教材内容。
  希望这套习题与案例能够成为专业教材的有力补充和说明,亦能够为专业采购人士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二章 采购合同的产生与法律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三章 采购合同的管理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四章 买卖合同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五章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知识?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六章 特定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七章 采购与民事诉讼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八章 民事诉讼程序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九章 采购与仲裁法律制度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第十章 采购与行政救济法
 一、知识概述
 二、基本概念
 三、重点内容
 四、习题与案例
 五、参考答案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3)重新鉴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缺陷的,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4)勘验现场。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勘验现场。勘验现场时,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其成年亲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应当在勘验笔录中说明情况。审判人员应当制作勘验笔录,记载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和结果,由勘验人、当事人、在场人签名。勘验现场时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制人姓名和身份等内容。当事人对勘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重新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8.答: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或者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1)维持判决。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2)撤销判决。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3)履行判决。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同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5)确认判决。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6)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①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②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④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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