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出版时间:2009-6  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  页数:824  

内容概要

为了准确地向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编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008)》一书。本书收集了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法规154件,分为综合、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农民工工作、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其他十五大类,每类文件按其法律效力、发文时间编排,以便广大读者查阅。此外,本书还配有一张光盘,随书赠送给读者。  《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是工具书,每年出版一册,政策连续性强,特别适合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长期保存,以备工作查阅。

书籍目录

综合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农民工工作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其他

章节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编辑推荐

《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008)(精)》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这本书不太实用,实际工作中不太实用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