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教育心理学》

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教育科学  作者:《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系列教材》编委会  页数: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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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套丛书是在钻研《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全国各地教师资格考试,并依靠华图教育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广泛向往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成功通过者进行调研,集中力量全面总结了近几年的命题趋势,按照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要求,坚持新颖性、前瞻性、稳定性,突出实用性的原则完成了初稿的撰写。初稿完成后,又广泛征求各相关学科教师和学生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后最终定稿。本套丛书从最基本、最重要的知识点入手,涵盖了教育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教师与学生、课堂教学等全部考点,并且适当设置了一些考点提示及思考题,深入浅出地向考生讲解各知识点,还将各地的教师资格考试真题中有代表性的试题进行详解,使考生能够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发挥出自己的最好水平。

作者简介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系列教材》编委会是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华图教师培训研究中心和我国十几所著名师范大学的二十几名教授与行业教育专家组成,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最具权威性、最具影响力的教师资格认定教材。

书籍目录

绪论
一、概述1
二、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要求1
三、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心理学》考情分析3
四、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心理学》备考策略6
五、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动态7
第一章教育心理学概述9
本章结构框架9
考纲解读9
考情追踪9
名师讲堂10
第一节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10
第二节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方法12
第三节教育心理学的作用15
第四节教育心理学的发展概况15
课后师生交流18
真题名师点评18
课后习题自测19
第二章中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23
本章结构框架23
考纲解读23
考情追踪23
名师讲堂24
第一节中学生的心理发展概述24
第二节中学生认知发展与教育26
第三节中学生的人格发展28
第四节个别差异与因材施教31
课后师生交流35
真题名师点评36
课后习题自测37
第三章学习的基本理论42
本章结构框架42
考纲解读42
考情追踪42
名师讲堂43
第一节学习概述43
第二节联结学习理论45
第三节认知学习理论52
课后师生交流59
真题名师点评60
课后习题自测61
第四章学习动机65
本章结构框架65
考纲解读65
考情追踪65
名师讲堂66
第一节学习动机概述66
第二节学习动机理论69
第三节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74
课后师生交流78
真题名师点评78
课后习题自测80
第五章学习的迁移82
本章结构框架82
考纲解读82
考情追踪82
名师讲堂83
第一节学习迁移概述83
第二节学习迁移的基本理论85
第三节迁移与教学88
课后师生交流90
真题名师点评91
课后习题自测92
第六章知识的学习95
本章结构框架95
考纲解读95
考情追踪95
名师讲堂96
第一节知识学习概述96
第二节知识的获得99
第三节知识的保持104
课后师生交流110
真题名师点评111
课后习题自测112
第七章技能的形成115
本章结构框架115
考纲解读115
考情追踪115
名师讲堂116
第一节技能的一般概述116
第二节操作技能的形成118
第三节心智技能的形成122
课后师生交流127
真题名师点评128
课后习题自测129
第八章学习策略132
本章结构框架132
考纲解读132
考情追踪132
名师讲堂133
第一节学习策略概述133
第二节典型的学习策略134
第三节学习策略的训练140
课后师生交流143
真题名师点评144
课后习题自测145
第九章问题解决与创造性147
本章结构框架147
考纲解读147
考情追踪147
名师讲堂148
第一节问题解决概述148
第二节创造性及其培养152
课后师生交流156
真题名师点评157
课后习题自测158
第十章态度与品德的形成163
本章结构框架163
考纲解读163
考情追踪163
名师讲堂164
第一节态度与品德164
第二节中学生品德的发展166
第三节态度与品德学习的一般过程与条件170
第四节良好态度与品德的培养172
课后师生交流175
真题名师点评175
课后习题自测176
第十一章心理健康教育181
本章结构框架181
考纲解读181
考情追踪181
名师讲堂182
第一节心理健康概述182
第二节心理评估186
第三节心理辅导188
课后师生交流191
真题名师点评192
课后习题自测193
第十二章教学设计196
本章结构框架196
考纲解读196
考情追踪196
名师讲堂197
第一节设置教学目标197
第二节组织教学过程200
第三节选择教学策略204
课后师生交流207
真题名师点评207
课后习题自测208
第十三章课堂管理211
本章结构框架211
考纲解读211
考情追踪211
名师讲堂212
第一节课堂管理的概述212
第二节课堂群体的管理213
第三节课堂纪律的管理216
课后师生交流218
真题名师点评219
课后习题自测220
第十四章教学测量与评价223
本章结构框架223
考纲解读223
考情追踪223
名师讲堂224
第一节教学测量与评价的意义和作用224
第二节教学测量与评价的方法和技术227
课后师生交流231
真题名师点评231
课后习题自测232
第十五章教师心理237
本章结构框架237
考纲解读237
考情追踪237
名师讲堂238
第一节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心理特征238
第二节教师的成长与发展240
第三节专家型教师与新手型教师的比较241
课后师生交流242
真题名师点评242
课后习题自测243
附录247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心理学》标准预测试卷247
名词解释查询表255

章节摘录

  绪论  一、概述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为了贯彻落实《教师法》,199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1996年,根据《教师法》的授权,原国家教委颁布《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至1997年底,完成了1993年12月31日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教师资格过渡工作。2000年9月,教育部颁发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至此,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2001年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师资格实施工作会议,标志着教师资格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任何符合条件的公民,包括社会人员、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教师资格。国家鼓励非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职业学校任教。因此,只要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通过教育、培训和自学具备了教师的基本素质,达到了教师认证的标准,都可以取得教师资格。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指出,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应当具备教育科学和心理科学的理论知识,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规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师资格类型以及考试教材和大纲。  二、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要求  (一)总体要求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被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它们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二)具体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学历条件:中国公民依照《〈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的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申请认定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必须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免考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的人员,即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可免。毕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程序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合格证》。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3.体检  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的申请人员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  4.资格认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保存,并使用“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认定数据信息。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1.报名时间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全国各省、市的报名时间各有差异,一般每年的考试报名多在上一年的11、12月和本年度的1、2、3月份进行。  2.考试时间  全国各省、市的考试时间也不尽相同,一般多在春季进行。  注: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主要考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心理学科目。不过有些省份还需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等。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相关规定。除以下省份(见下表),其他省份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此信息仅供参考,详细情况以各地报名简章原文为准。  表部分省、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科目省份科目山西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上海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黑龙江省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重庆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素质陕西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吉林省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河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供《××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六)教师资格证如何使用  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责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通用。取得教师资格者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学校和机构中任教。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教师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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