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 作者:《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系列教材》编委会 页数:216
内容概要
本套丛书从最基本、最重要的知识点入手,涵盖了教育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教师与学生、课堂教学等全部考点,并且适当设置了核心要点提示,深入浅出地向考生讲解各知识点,使考生复习时能够针对自身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
作者简介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系列教材》编委会是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华图教师培训研究中心和我国十几所著名师范大学的二十几名教授与行业教育专家组成,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最具权威性、最具影响力的教师资格认定教材。
书籍目录
绪论
一、概述
二、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条件和要求
三、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内容
四、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
五、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考情分析
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备考策略
七、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前心理辅导
八、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改革
导读
从教育教学谈起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教育的发展
第二节教育学的发展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二章小学教育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
第二节小学教育的目的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三章教育与个人的发展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儿童身心发展概述
第二节影响身心发展的因素
第三节小学教育促进儿童发展的特殊任务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四章学生与教师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学生
第二节教师
第三节教师和学生的关系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五章课程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课程概述
第二节课程设计
第三节课程评价与管理
第四节课程资源与开发
第五节我国小学课程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六章教学(上)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教学的意义和任务
第二节教学过程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七章教学(下)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第二节教学组织形式
第三节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八章德育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小学德育概述
第二节小学德育的目标与内容
第三节小学德育的过程
第四节德育的原则、途径和方法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九章班主任工作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班主任工作概述
第二节小学班主任的主要工作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第十章课外活动
本章结构框架
考纲解读
考情追踪
名师讲堂
第一节课外活动概述
第二节课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第三节课外活动的指导
课后师生交流
真题名师点评
课后习题自测
附录一
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标准预测试卷(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附录二
名词解释
章节摘录
绪论 一、概述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继律师、医师、会计师、建筑师资格制度之后,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我国于1993年颁布《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为了贯彻落实《教师法》,原国家教委根据《教师法》授权,于1995年12月28日颁布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并部署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工作。1996年1月至1997年底,全国基本完成了1993年12月31日之前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教师职务并连续两年考核合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行教师资格制度,1998年,教育部在上海、江苏、湖北、广西、四川、云南等六个省(区、市)的部分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在总结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工作和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于2000年9月23日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1年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了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任何符合条件的公民,包括社会人员、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教师资格。国家鼓励非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职业学校任教。因此,只要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通过教育、培训和自学具备了教师的基本素质,达到了教师认证的标准,都可以取得教师资格。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精神,国家将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试点将重点围绕建立国家考试标准,省级统一组织,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考试管理,统筹考试与认定关系等。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浙江省、湖北省作为改革试点省份,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由教育部制定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全国统考和原省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和程序也将相应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试科目不同。原来各省组织的考试只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两个科目,全国统考将原来在认定环节组织的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纳入考试环节。二是考试方式不同。原省组织的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全国统考采用纸笔和机考两种方式。三是报名流程不同。全国统考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才算完成报名工作。 二、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条件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没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被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取得中等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教师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具体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成人教育教师资格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并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免考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的人员,即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可免,毕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内容 (一)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全国各省、市的报名时间各有差异。大部分地区一年组织两次考试,报名时间多在上半年的1-3月份和下半年的11-12月份。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规定报名的时间。 2.考试时间 全国各省、市的考试时间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考试的时间和报名的时间大概间隔1-2个月。 (二)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内容 1.基础教育理论考试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有些省份还需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以下是2011年各地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科目的汇总,可供考生参考,但具体考试内容考生还需查阅相关公告简章。 (1)山西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2)广西: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 (3)上海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 (4)黑龙江省: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5)重庆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 (6)陕西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7)吉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 (8)河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还要参加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四、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 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的申请人员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保存,并使用“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认定数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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