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

出版时间:2010-7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作者:罗尘  页数: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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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自序  曾经与狗有仇  时光倒回去四年——天啊,我还是一个怕狗的人呢。  记得有一个夜晚我在小区附近散步,在转过一片布满荆棘的灌木林后,忽然看见一条大狗迎面朝我跑了过来,那狗有着灰白色的皮毛,耳朵尖尖的立着,身形分明像一头小牛犊子。作为一名成年男性,在现代社会能够彰显勇气与力量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了,人们都在开动脑筋以谋求生存,力量——那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但就在十分之一秒后,我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我不得不承认我极度害怕,这深不见底的害怕激发出了一种罕见的忘我勇气。  我对狗的印象并不好。我必须承认这一点。  我的童年是在大山里度过的。那里的山民大多喜欢养狗。他们养狗的标准很简单:咬人的就是好狗,不咬人的就算孬狗。这种极简标准成为相当一部分孩子的噩梦。家家户户门前都有一条大狗看家。它们情绪暴烈时张开的血盆大口(我个人认为一点都没有夸张),以及低沉的狂吠之声,总让儿时的我屡屡尿上一裤子。我不得不躲在比我高大的孩子身后,以躲闪的眼神看着这些四蹄动物在我面前张牙舞爪。  我害怕去任何有狗的地方。因为我家没有狗。  长大些以后,父亲不知从哪里弄了一条狗回来。那是一条黑色的小土狗。父亲将它拴在鸡窝前,想让它负起看守鸡窝的责任来。我和哥哥都很喜欢它,每天给它喂饭,时常和它玩耍。我忘记了它的名字,因为它在我生命中停留的时间实在有限。我原本可以通过它来解决一些问题的,比如我对狗莫名其妙的畏惧,再如对所有大型动物不可救药的抵触。可是,最终它反而加深了这一切。尽管现在看来,那并不是它的罪过。  在一个打雷下雨的夜晚,停电了。我从屋里出来,端着一碗给它挑选好的骨头推开了鸡窝门,我想给它一个惊喜。然而,也许是雷雨天让它感到惊恐,也许是黑暗世界里不断响起的风雨声让它的神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它没能在第一时间辨认出我,反而选择了承担使命——我父亲交给它的看守鸡窝的使命——它以为我是一个趁着月黑风高之夜前来偷鸡的贼。于是,它选择了咬我,而不是欢迎我。  这个举动换来的结局是:第二天它变成了一道菜。因为我父亲以及所有类似于我父亲的人,他们都认为:咬自己主人的狗是不能留的。它的生命权应该被剥夺。我放学回来,看见它被吊在窗前的树下,被剥了皮,猩红的身体,向天空张着嘴。我感到了一阵恶心,还有恐惧。  我父亲后来用了很多办法,找了很多人,才给我搞到了一针狂犬疫苗。因为有个自称半仙的家伙,翻着白眼说我得了狂犬病,不久将死于脱水。我父亲惊恐不已,四处托人找狂犬疫苗。我不明白,那个年代搞一针狂犬疫苗怎么如此费劲?最后我被冒充为某位乡镇领导的子女,才有了打一针狂犬疫苗的机会。  只是,那条狗再也回不来了。随后我的童年乃至整个少年时期,与狗彻底绝缘。  再后来,就有了我单挑十三条狗的壮烈事迹。工作后,我有一次回乡探望年迈的奶奶。村庄添了很多新房子,于是也增加了很多狗。一个村庄的狗是一伙儿的,它们往往有着一呼百应的威力。我不知道与狗对视的规则。我很愚笨。久不归乡,村里来了一个陌生人,自然受到狗群的逼视。我在胆怯之余,贸然采用了儿时奶奶教我的办法,假装蹲下来捡石头,以为这样会吓到它们。然而,不知是它们忠于职守的使命感过于强烈,还是我蹲下去的姿势实在狼狈,我激发了众怒,狗群向我扑了过来。夏日正午的村庄分外寂静,家家户户的人似乎都在劳动或者午睡。没有人注意一个从城里来的光鲜孩子被一群狗逼到了绝境。  危急中,我从地上捡起一根长约三米的树枝,绕着圈狂舞起来,声音瞬间变了形。  短短两分钟后,我便开始且战且退,因为按照挥动树枝的频率,我已经不可能再像风车一样持之以恒了,我的胳膊很酸,双腿开始发抖,有的狗已经瞅准空当朝我凌空扑了过来,它们眼看就要围成一个包围圈了。你知道,当大坝合龙,当玄关一破,当魔瓶一被开启,世界从此将万劫不复。于是我狂暴地挥舞了几下后,一个转身便沿着狭窄的山路狂奔,狂奔之余还要时不时地杀几把回马枪,以震敌威。当我跑到一处山崖时,果断地止住步伐,回头和它们搏杀起来。  事后看,不得不说这是个英明选择,相当有智慧含量。狗群被我成功地化整为零了,我以万夫不当之勇守住这华山一条路。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到十分钟,我就已经差不多彻底领悟了鲁智深同学疯魔杖法的全部精髓,并有所创新。  但狗们相当有毅力,以车轮之战与我对峙。每次只上来两条,腾挪跳跃之间獠牙突兀,后续部队则以声威助阵,狂吠之声高亢错落,先锋部队被我几棍打翻后,只见它凌空跳跃几下,空中就完成了换人,下一条狗随后就到了。烈日炎炎,我一人以地利之势,打了生平最为艰险刺激的一战。打着打着,我不由自主地开始琢磨,想当年《说岳全传》中高宠单枪挑滑车,一气挑了十余辆,最后人尽马亡。高宠乃何等人物?那可是《说岳全传》中的高手郎博旺啊!可纵然是盖世英雄,也架不住这车轮大战。我这么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书生秀才,单棍斗恶狗——还是十三条恶狗,这还能有个活路?  西方心理学中有一个说法,大概叫做“后天的消极反应”,说当一个动物明白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电击或者别的什么厄运时,它将放弃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哪怕是再给它一万次活下去的机会,它都只会一心寻死。  当时当下,我何尝不是如此呢?  正当消极反应开始发作之时,我那半瞎的奶奶在腿脚极其不灵便的情况下扶着墙远远地朝我走了过来。她的心灵感应到了我的到来(其实她是听见了我声嘶力竭的叫声),她捡起地上的石头狠狠地朝狗丢了过去,并冲狗群大声训斥着。狗们显然认识我奶奶,其中一条貌似领袖级的狗朝前走了两步,瞪着一双疑惑的眼睛看着我奶奶,我奶奶再度喝斥了几声后,它听明白了,转身悻悻地走了,走了两步还回头看了我一眼,意思大概是:熟人啊?早说啊!费他妈我半天劲儿!狗群眨眼之间便随它离去了。我连忙上前搀扶奶奶。更准确地说,是我那扶墙走路的奶奶用她有力的双手搀住了她血气方刚的孙儿。  一路上,奶奶嗔笑着怪我,你不要盯着它们看,看多了它们当然要咬啦,又不认识你。我辩解道,它们不看我我会看它们啊。奶奶又说,那你看了也不要跑嘛,一跑就肯定会追啊。我急了,我不跑站在那里被它们咬死啊。奶奶笑开了,拍了拍我的额头,傻孩子,没事了没事了啊。  没事了。但真的没事了吗?  几年以后,我在北京的那个夜晚遭遇到了同样一幕。那条大狗朝我狂奔而至时,我相信这个世界有灵魂,相信有鬼怪有传说。我是个天真的人,且从不以为耻。嗖的一声我感觉我奶奶的灵魂来到我的身体里,她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但灵魂仍在。我原本是战栗的,有急骤的不安与混乱。它庞大的身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我扑倒在地,我身边没有木棍,也没有断崖,这是一片安静的树林,夜色掩盖了很多东西,我看不出有他人存在,更别说我奶奶了。我握紧了拳头,跟自己强调要镇静,绝对镇静。这次我没有选择愚蠢地蹲下身体,害怕那样会激怒它,而是站在原地,将浑身的小宇宙调到了爆发点,我相信只要零点零一秒的时间,我就能使出天马流星拳、庐山升龙霸、盖世王八拳等一系列匪夷所思且惨绝人寰的绝技。  但天啊,那狗居然在我面前停住了。  我没有看它!我真的没有看它!它为什么要停呢?它应该潇洒地跑过去,头也不回啊!天杀的,它为什么要停呢?我屏住呼吸,两手死命地捏成了天马流星拳,并反复告诫自己:我不跑!绝对不能跑!一跑它就会追,一追就会咬!我嘴角扯动了两下,但一个念头克制不住地像乌鸦般闪过:我奶奶不会骗我吧?不会,肯定不会!但,但是万一呢——万一她当年只是安慰我呢?  我不能尿裤子。我身边也没有人可以躲。但神啊,它已经开始舔我的拳头了。  你能理解“千钧一发”这个成语的含义吗?先想想,别急着说你理解,在此之前,这个词我每年要用上七十八遍我都不能理解。因为那是一连串复杂而细密的分裂反应。就算它活生生地在你面前发生你也不能领会。人们堂而皇之地使用各种形容词的真实原因是懒惰。这时我懂了,发自内心。再给我零点零一秒,我就要使出浑身解数,重现当年单挑狗群的一幕了。一群也是挑,一条也是挑,反正今天是挑定了!你没听人说,狼吃人之前都得先舔你两下吗?狗肯定也一样,接下来就是血盆大口,一命呜呼了!  老子读了十几年书,换了无数个单位,走了那么远的地方,花了那么多钱,那么多时光,才能来到北京,租到这个小区,住进那套房子,体会文人墨客命运颠沛流离之感,半夜出来赏月散心,要是两口就被你咬疯了,那我还混不混了!  电光火石之间——大雄!一个清脆的女声从灌木丛后响起,我睁眼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拿着拴狗链正急匆匆地朝我跑来。感谢上帝,狗瞬间便不再舔我了。  女人蹲下来,一边训斥狗,一边忙不迭地和我解释,没事吧,没吓着你吧?它从不咬人的,脾气可好啦,就是个头大了点儿。我以为这个地方没人。快,大雄,向叔叔道歉。  这笨狗居然应声坐了下来,伸出只爪子,目光殷殷地望着我。  谁要和你握手啊?呵呵,笨蛋。女人蹲下来,嗔笑着拍打它那只爪子。  我站在那里,扯出个笑来,没事没事,挺可爱的,挺可爱的。  女人给狗拴上狗链后,向我再次抱歉地一笑,便走了。走出很远,我还能听见她和那只叫大雄的狗说话的声音,那腔调,就像是母亲对一个孩子。  我站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直到完全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了,我才慢慢地蹲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夏夜的凉风吹拂着我,一头的汗。从口袋里掏出根烟来,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好过多了。  人们为什么要养狗呢?狗他妈的有什么好?有这钱干点儿什么不行?我悻悻地往回走,嘴里叨叨咕咕。星空其实很美,北斗七星如此鲜明,月亮在云层中缓缓地探出头来,照耀着我。我不高兴,有很多疑惑,丝毫没注意到这其实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身边有许多美好的事物,人们,却总是不愿意看见。恰如那晚的我。  四年之后的今夜,我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小院里敲打出上述文字。我的脚下躺着一条熟睡的大狗,它的名字叫小九;旁边的沙发上躺着一只猫,它的名字叫配配。我身后的笼子里,还关着八条两个月大的小金毛。它们都是小九的孩子。  听着我敲打键盘的声音,它们入睡了。在键盘清脆的敲击声中,我偶尔能听到它们呢喃的声音,那是它们梦境的反映。天亮时,这些可爱的小金毛将离开我,去往机场,那里有人需要它们,它们将会成为别人的天使,别人的梦境。  写完这篇文字时,天空已经彻底亮了,我似乎又一次错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有鸟在窗前的树枝上鸣叫,我伸了个懒腰,在窗前点了一根烟。小九仍在熟睡,配配站了起来,跳到窗台上,冲我喵呜喵呜地叫着,小狗们也醒了,哼哼唧唧地叫着,想出去玩。我打开了笼子,它们彼此拥挤着像一群追风少年冲向了院子,院子里立即就翻了天了。我在窗前微笑着看它们,情不自禁地想,或许我错过了一些,但我并没有错过最关键的。  不是吗?一个与狗有仇的人,如何能走到今天这样的境地?真是奇迹。

内容概要

小九是一条温顺的金毛犬,善良到懦弱,是个总被欺负的受气包;小配是一只彪悍的九命猫,野性不逊老虎,还是个热爱外出找乐儿的浪荡子。因缘际会,与原本害怕狗讨厌猫的作者凑成了一家子。  本书讲述他们三年间的生活琐事,妙趣横生,温情脉脉。他们逃离都市蜗居,住进北京远郊的农家小院,作者化身侍弄花草的多情农民,阿猫阿狗则成了他的宝贝孩子,不仅给他带来了很多快乐,还引发了他独特的生命之思。  作者说:跟我家小九,我学会了恬淡温情,不强求什么;跟我家小配,我学会了独立洒脱、坚持做自己;十年的爱,我学会承担责任,学会尊重与关怀。学会了最简单实在的快乐。

作者简介

罗尘,出生于1979年,湖南人。童年时呆滞懵懂,少年时好勇斗狠,成年了矫情粉饰。2006年出版长篇小说《北京桂花陈》。后连续出版长篇小说《我的长生天》《两天》《最后的情书》《浮嚣,城上》。目前在京从事纪录片导演工作。

书籍目录

CONTENTS之壹自序曾经与狗有仇天天和她的孩子们宠物市场来自人类的抚慰分离的日子没人要的小九日志 一只特立独行的猫 好狗恶猫子夜的河床城市公寓的梦我的妈呀我家小九初发情 阳光下的絮叨小九的冥想爱的真谛之贰月光下的乐园以及罪恶感雪地里的真相小区深夜的聚会雨中的放肆穿越都市的山鬼日志 出城记小九的教育问题子夜访客鸡血年代农民本质快意的林间远足怕黑的女生美丽的意外:小配来了之叁家有猫狗童年那只猫一个巴掌的见面礼热爱出走的孩子小命遇险失去眼睛的小猫日志情欲之孽阉猫独白最英俊的农民就是我呀!青龙湖上九姑娘及废话太多风雨后的夕阳田野子夜女人照以及熟睡的小男孩写给配配的信一只﹃死猫﹄的后现代生活之肆乡村生活他人的生活大虎和小虎的悲喜剧万物生长日志蓝天下大虎,再见﹃二流子﹄的那些事儿额的神啊,你是杀手!诛螳螂记明亮之秋之伍生命的轮回感伤的少妇双子座男人日志 鬼妹坨—假孕事件小九生了孩子们,请记得我!后记

章节摘录

  小区深夜的聚会  春天到来时,我和小九搬家了。我等待了近三年的期房终于建成,在这个偌大的城市,我们有了一席之地。尽管只有六十多平米,尽管在无数楼宇的环抱之间,但那终归是我的家。小小的,温暖的家。  想来每个在北京闯荡的人,都期待有一扇属于自己的门。如果心里那扇门没有开,到了一定年龄,便会期待有一扇物质的门。这几乎是一定的。忘我的工作,目的便是换来一个小小的蜗居。三十岁后如再有“城灯万千盏,何处是我家”的感受,人是会死的。  然而这只是人的悲哀。作为一条狗,它所理解的并非如此。短短半个月,小九将我新买的沙发从中间掏洞,直至底部打穿,形成完整的空气对流,顺便毁了我两双鞋,以及半本《现代汉语实用字典》。我期待它能自己学会上厕所,甚至为了它而专门将马桶改造为蹲式,并一遍一遍耐心地教导它。然而它总是置之不理。  有一天晚上我回来,它奇迹般地没有出来欢迎。走近了看,才发现它正在聚精会神地啃一处墙角,水泥已经剥落,钢筋裸露出来。我暴跳如雷,却毫无办法。它怎能理解这一切呢?这是你爹地的家啊。爹地我拼了老命才挣出个首付,每月还要吭哧吭哧地往里丢钱,爹地容易吗?你怎么能这么干呢?  我俩沉默着坐在落地玻璃前看天,彼此互不理会。夜色弥漫,二环路上车水马龙。  有一天子夜,我下楼去小区超市买方便面,拐过一栋楼宇时,黑暗中听见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像是某种巨大的动物。我停住了步伐,一动不敢动地站在那里。呼吸声越来越近,我不知不觉地将手中的方便面举过了头顶。随着嗖的一声,一个巨大的家伙从一个灌木丛中飞了出来,路灯下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大型的雪橇犬。好家伙,足足有七八十斤,这个小区里会有这么大的狗吗?我心中一惊,难道他们就不怕打狗队上门吗?那雪橇犬看都没看我,一个唿哨便从我身边跑了过去。我定了定神,刚准备往前走,只见后面又跑来了两个家伙,这次是人,染着红的黄的头发,瘦得一身排骨,裤子就快松垮到了裆部,皮带上挂着大铁链子,跑起来叮当作响。他们一边喊着“霸王、霸王”,一边跌跌撞撞地朝楼宇后面跑去。  进电梯时,我带着疑问和看电梯的女人攀谈起来,才知道这个小区竟然是别有洞天。每晚十二点后,养狗的人会纷纷下楼,占据小区里最大的花园,都是一些白天不能见光的大狗,只能晚上出来遛。我问那女人,难道他们就不怕被抓吗?女人说,他们有办法呢。有大狗的人家组织起来,不是有打狗队嘛,他们就成立了护狗队,还凑钱买了对讲机,在小区的几个入口派人放哨,一有人说抓狗的来了,就立即对讲联系,都商量好了的,谁来了都抓不住。  哦——,我带着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上了楼。第二天就报名参加了护狗队。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那晚我带着小九看见了五条哈士奇,三条金毛,两条古牧,一条黑背,甚至还有一条大白熊。天啊,我简直无法想象,如此拥挤的小区里竟然潜伏着这么多条大狗。当然,还有条名叫霸王的雪橇。  我头天晚上看见的那一幕第二天再次上演了。又是子夜,两个排骨哥绕着小区疯狂地追逐着霸王,而霸王则玩了命似的奔跑。终于跑累了,才安心被人拴着狗链带了过来。这时它真正的主人才出场。那是一个光头、刺青、肌肉累累的家伙,穿着一件紧身背心,脖子上戴着一根我想足有一斤半重的大粗金链子,叼着烟趿拉着拖拉板就来了。这小区里竟然还有黑社会?我和小九同时一愣,歪着头注视着这位大哥。大哥从马仔手上接过狗链来,拍打了两下狗额头,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身材窈窕、脂粉气十米之内令人肾上腺素激增的女人,上前搂着霸王一阵狂亲,然后大哥牵着霸王,搂着他的马子,带着他的两个马仔打道回府了。  前后不过十分钟的时间,却真是一出大戏。  而其他的遛狗人呢?一个个都是宝贝、宝贝地叫着,抄着手看着狗狗们冲向草坪一阵狂奔。我作为一个新来的成员,忙不迭地和人打招呼。这时一个女人问我,你家狗多少钱买的?小九歪着头看她,我在黑暗中愣了一下,啊这个——是一个朋友送的。我家露西花了我八千多呢。女人故意轻描淡写地说道。露西?是啊,你看。一头大型贵妇被喷成彩带的样子,正在奋力地嗅着一条斑点犬的肛门。露西!露西!不准做这么下流的动作!女人摇啊摇地去了。  你这狗失格啊兄弟,多少钱买的?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男人冲我说道。失格?失什么格?我讪讪地望着他。旁边人聚拢了上来。耳朵的位置不对,体型偏大,金毛的标准体型应该比这小,牙长得也不齐,嘴型偏长。你都注意到它的牙了?我心里不由得嘀咕着。来,我给你看看我们家威廉。威廉,过来!狗群中一条飒爽英姿的金毛跑了过来。别说,人家还真是漂亮,跑动中浑身毛发飘逸,宽脸型,大脑袋,一看就是一条价值不菲的金毛。  威廉花了我小一万。它爸爸是枫叶系的名犬,也就是魅力太子。外祖父是枫叶系的黄金武士,妈妈是日本排名第一的黄金格格。都是从加拿大那边过来的冠军犬,有血统证的,这个你可以上网去查。你看这牙,再看这毛色,威廉!趴下!翻身!对,你再看这腹部的毛色,它是渐变的,你再看这四只脚,多粗壮,多有力啊!  我也只好蹲了下来,就着路灯看正四仰八叉的威廉。旁边的人不时地发出啧啧的称赞声。威廉转动得更起劲了,嘴里还不时地哈气。  哎,那你帮我看看我们家老王怎么样?一个穿着吊带装的女人死命地扯着一条几个月大的金毛凑了过来。  男人蹲下身子,掰开那金毛的牙口仔细看了看,又捏着尾巴让它摆了几个造型,才站了起来,义不容辞地说,失格。你多少钱买的?  不可能吧,我花了三千五呢。  被骗了,哪家店买的?找它麻烦去。  被称作老王的那条金毛极不耐烦地咬着主人手上的链子,一副随时发力奔跑的样子。我摸了摸它的头,它立即伸出了鲜红的小舌头来舔我,随后竟将我的指头当作奶瓶一样使劲嘬了起来。  哎,哥们,你那狗多少钱买的?男人终于朝向了我,我仰视着他,路灯下的身影真是庞大,阴影中只有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后来,小九不再加入它们的队伍,而是和我默默地走到小区一角,在一栋还没建好的楼前有一块小小的空地,我们在那里玩丢球的游戏。我懒得听他们废话。而老王呢?则和它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这主要是由那个女人造成的。那女人也是新来的,听说她老公是一个搞建筑的包工头,发了点财,就将她从老家接了出来,买了这里的房子。男人老不着家,为了解闷,她便养了这条狗。男人叫老王,她便管这条狗也叫老王。那个老王如她的意,这个老王便有好日子过。那个老王要是让她难受了,这个老王便也凶多吉少。或许是因为那晚那男人说她家老王失格,我家小九也失格,她便不由自主地将我们视作了一伙儿。不过她还时常带着老王和他们转,要回家了,才带着老王到我的角落里来和小九玩上一会儿,和我也聊两句,一副天涯沦落人的样子。  我家老王挺好的,怎么就失格了。你别听他的。哎,我告诉你啊,你可别跟别人说,我看那男的纯粹是为了泡那个女的才这么说的。  哪个女的?  就是露西她妈呀。你看她一天到晚穿得跟个花蝴蝶似的,出来遛狗还扑那么多粉,大胳膊露着,也不知道半夜露给谁看。哎,我还告诉你,那个凯文他爸也想泡她呢,两人明争暗斗的。还有公主她妈和辣椒他爸也老是眉来眼去的,我看他们迟早要搞上了。  我挠了挠脑袋,看了看她。小九正和老王在草坪上飞奔。  哎,我说的可都是真的。不信拉倒。  这哪里是遛狗啊?分明就是外遇集散地以及社交大本营嘛。我心里嘀咕着,目送着老王他妈摇啊摇地去了。  日复一日,就这么着过去了一两个月。不知道老王他妈是否在那边也说了一些关于小九他爸的坏话,总之,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下了班就回家看书写字,夜深了便带小九去小区角落里丢球。小九才不管自己失格不失格呢,照旧跑得欢,跳得高,每顿饭都吃得饱饱的。偶尔带小九穿过他们以及它们时,我和小九均目不斜视,径直走过。偶尔老王上来打个招呼,小九也是小心翼翼地叼着它的宝贝球,惟恐被人抢了去。  月光下的乐园以及罪恶感  当时针转到子夜零点时,我和小九就出门了。在夜色的掩护下,我俩兴高采烈地奔赴河边。那其实是一条干涸的河。河里没多少水。如果你离它太近,或许还会觉得气味颇令人不快。但对我和小九来说,这就足够了。  我们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好去。  河床上不能去,路灯下也不能停留。我们便只好在那倾斜的河坝上奔跑。我一直担心它会跑偏,最后变成赵本山《卖拐》中的某个人物那样。但小九还是很争气,它学会了在倾斜的河坝上跑S型。它真有创意。  它喜欢叼树枝,叼砖头。每每叼在嘴上,便朝我狂奔过来,放到我面前,以热烈的眼神期待地望我,让我丢给它玩。我丢出去后,它会立即再捡回来,我只好再次丢将出去,周而复始。有时我丢得不好,会丢到河里,它往往一个箭步冲到河边,停住,回头望我,怎么办、怎么办啊?我向它摊开双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它便惶惶地在河边焦急地踱着步子,几次试探,终究还是不敢下水(那时它还不知道自己超强的水性,等它明白,是一年后的事情了)。  但两分钟后,它便会找到另外一块石头兴奋地叼来给我。每每看到它一如既往的眼神,我不由得感叹:小九啊,你知不知道现在的形势啊。  有一次我为了让它体验一下宽阔的草地,深夜开车将它带往附近的一处高档小区,因为那个小区外面有一大片同样高档的草坪。车一开到,还没来得及停稳,小九就从座位上噌地一下起来了,趴在窗户上看,兴奋得不行,我刚将车门打开,它便一个箭步蹿了出去,将鼻子深深地埋在草地上,到处嗅着。我知道那是一个气味的世界,一个我无法领会的世界。作为一条狗,它可以闻到一把装饰精美的刀鞘上真牛皮所散发出的一切味道,甚至包括那头牛临死时掉下大颗眼泪时的悲伤心境。它们就是这么超人。无论多么完美的检测工具,目前仍然无法代替狗的鼻子。在嗅觉上它们是完美的。  我凝视着它在那片草地上疯了似的奔跑,时而一个急刹车,时而又狂放地追逐,究竟是什么让它如此快活?又究竟有什么样的味道在它的四周环绕?我无法知道。我只知道我们不能待的时间太长,长了会有危险。我密切地注意周围的形势,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我必须第一时间带小九撤离。  那几乎是不容置疑的。  尽管如此,那个地方我们仍然只去了三次。第三次时我们遇见了警察。当时刚下车没多久,小九正在那块草地上飞奔,我抬头远远地看见一辆警车打着灯朝这个方向开了过来。我连忙丢下刚点燃的烟,小声叫了一声小九,小九抬头一愣,我冲它招了招手,它飞速地朝我跑了过来,我带着它迅速绕过一个弯,趴在了一处灌木丛后面。小九趴在我身下,仍旧抬头兴奋地看我,嘴里不断哈气,似乎以为我们在玩一个新游戏。警车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我压低了嗓门,冲小九说,不许叫!你要叫了你就死定了啊。它似懂非懂地望着我,我紧张地抚摩着它的额头,希望它能冷静。  狗是可以感受到某些气场的。我坚信事实就是如此。警车在离我们不到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两个警察下车来看了看,其中一个警察叼着烟还对着草坪撒了一泡尿。随后,他们攀谈了几句,离开了。我知道金毛是不喜欢叫的,我几乎没听见过小九张口吼叫,但我仍然担心那一刻小九会兴奋过度叫出声来,我的心脏完全提到了嗓子眼。我担心它完全不知道当时面临的是什么。  但是上天保佑,小九自始至终都没吭一声。它应该感受到了我的担心。它察觉到了气场中某些微妙的变化,和我同时目送警车离去。然后我们匆忙上车,逃离了那个高档小区,以后再也没去过。  之后每次见到警车,我做一个手势,小九就会趴下,无论何时何地。日积月累之后,它和我都已经习惯了。它会认为这是一个好玩的游戏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遵纪守法那么多年,终于产生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从前我也曾害怕过警察,那是因为他们要求检查暂住证。现在我仍然害怕警察,却是因为小九。  我觉得这两者其实并无差别。  将我送到收容遣送站,或者是昌平某地,我或许还能打几个电话,找到一些办法。但如果将小九送到某个莫名的地方,那它将面临怎样的局面?我不得而知。我能理解一个城市的确不能容忍太多的狗,一个城市也的确不能接受遍地狗屎的情况。可城市并没有取缔狗的买卖,城市也从来不曾宣传或是教导所有养狗人应该如何如何。这里的养狗政策是标准的一刀切,高过三十五厘米的就得驱逐出市区。这不禁让我想起日本导演今村昌平的电影《楢山节考》,一到七十就得上山等死,管你身子骨结不结实。尽管在城市中养狗的确需要相当的耐心和细心,然而,在对狗的宣传以及品种的管制上,是否还需要有人去做点什么呢?  我坚持每晚十二点以后才出来遛狗,小九在小区里每一次方便我都会收拾干净,不到举目四望人烟罕至的地方我从来不会松开狗链,小九也从来不叫,甚至从来不给任何人带来麻烦,但我仍然需要带着罪恶感生活,我似乎做错了太多。  我爱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是否也能稍稍爱一下我呢?  自从和小九深夜出门后,我逐渐对李清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更准确地说,是对李清照的词产生了兴趣。当然不是那首著名的《如梦令》:“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而是那首非常非常惨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倾斜的河坝就是我和小九子夜的乐园。当月亮穿过云层时,你能看见一个年轻人和一条狗在河坝上欢快奔跑的样子。他们不在乎河道里那刺鼻的气味,也不在乎那倾斜的角度足以磨平他们的鞋底。只要有河坝,只要有月光,就有了欢笑。  好狗恶猫  2006年10月11日 星期日 晴  照例深夜去遛狗,小九和一只叫熊熊的秋田犬意外相逢,于是,它们疯了一般追逐起来。想来也是,虽然身边人人都爱它,可是,它又如何懂得我们的语言,我们又如何了解它真正的喜好。想起老孙趴在地上摇头晃脑地与小九对咬嬉戏的样子,我不免唏嘘。我们如此尽力去扮演一条狗,可狗却未必真的高兴。  老孙是个颓了的摇滚青年,他爱音乐,爱动物,爱生活,可生活总不爱他。他和小九相处得极好。我曾笑话他是小九的男朋友,他也不恼,只是张着双大手,声嘶力竭地和小九玩着“久别重逢”的游戏。  知道小区院子中央有几只流浪猫,早前看见过有好心人在喂它们。遛狗回来,小九好奇心来了,非要去看看,结果被猫扇了一记大耳光。我站在旁边,看那几只大猫在黑暗中森严阴冷的眼,还有那高高耸起的腰,不由得后背发凉。我对猫这种动物一向敬而远之。它们守着地狱的门呢,能不阴气重重吗?小九在花园中央被一只大黑猫的连环大耳光扇得步步后退,我原本是想袖手旁观,可忽然发现周围竟然还有另外三四只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附近了,仔细观察,对我们隐然已成包围之势。我一个哆嗦,魂飞魄散,牵着小九箭一般地溜回家了。  韩东有篇写猫的短篇,叫《花花传奇》,写得不错,有他一贯的风格,叙述平淡真实却能看见生活的荒诞性。台湾的朱天心写过一本《猎人们》,也很好看。但是,他们一点也改变不了我对猫的看法。尤其是在这个恐怖的夜晚。  还是狗好,它们容易接近。可是容易接近的就一定是好的吗?佛家也有阿修罗,面目可憎但菩萨心肠,地狱中的罗刹更是如此,脾气火暴的它们天天要喝烧红的铁水解渴,可地狱缺了它们怎么行呢?我只能说,我没有接近过猫。没有接近过的总是容易让人觉得生分。  好比走廊上日日面熟的姑娘,却从不曾有过言语。偶一日交谈,发现人家也是个春天呢。  出城记  2007年8月2日 星期四 晴  我坐在台阶上,面前有两棵树。一棵柿子树,另一棵还是柿子树。  呵呵,向鲁迅先生致敬一下。他老人家写文章就是这么写的。旁人说好,也有人说有病。“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你觉得是好还是有病呢?对这句话的评价以及理由能充分显示你的文学鉴赏水平。  琢磨一下,给你三分钟。  坐在台阶上的我,脑中闪过无数念头,文字排着队,一个一个地从我面前经过,它们向我扮着鬼脸,吐着舌头。可惜一个美好的黄昏,一个梦幻的片断,马上被小九破坏了。它在树下拉了一泡海屎,又拉了一泡,还拉了一泡。最后,它拉了四泡。可怜的姑娘啊,它带着满腹的屎尿陪我穿越了整个北京城。它委屈地站在石榴树下看着我,我用一副关切的神情注视着它。我们友善地达成了和解。尽管我把铲子递给它时,它撇了撇嘴。  哦,这是我的院子。在离北京城三十公里的地方,我有了一个院子。塞纳特曾说,城市是陌生人的聚居地,它的核心便是带着面具和谐相处。那乡下是否也这样呢?应该不是吧。于是,我就来了。  我想象着自己在窗前码字,石榴树就在我的眼前,太阳照进我的院子,小九在院子里踱步,我可以看见蓝天,可以看见星星。我不用挤电梯,不用在回廊里发呆,不用在落地窗前看楼下的民工打架,不用每天和小九在角落里孤独地丢球。我离开了该死的城市。我终于离开了。  门前的丝瓜已经长出个儿了。房东说,你想种点什么就种吧,从今天起这两株丝瓜秧子都是你的了。我站在那里,犹豫了半天。每天浇多少水?是否要拔草?不会还要打农药吧?这是个问题。我这个被城市同化的家伙,木了。  院子附近是一个军用机场。我牵着小九去看了看。我们趴在铁丝网前发呆。旁边是一大片高度及膝的绿草,和一排冲天的白杨树。小九沿着小路跑去,我远远地看着。它看上去有些孤独,我想,是否该给它找个伴儿呢?  失去眼睛的小猫  两个月前,我曾去外地出差。在入住的宾馆门前,我看见一个小男孩在虐待一只猫。猫有巴掌大,白白的毛,尾巴像烧焦了似的微微带点黄。它的双眼被捅瞎了,前爪也是瘸的,我站在那里,它一瘸一拐地朝我走了过来,我看见它眼眶中的血迹已经结痂,黑黑的,望着我。最后它选择趴在了我的脚面上。小男孩兴冲冲地跑过来又将它踢了个筋斗。  我想起了儿时的我。我和他干过一样的事情。就在不远的过去。一时之间,时光的泥水溅满全身。我制止了他,然后将猫抱了起来。宾馆后面是一大片荒野,我在窗前每天都能看见的荒野,我跑到那片荒野中,将猫放进了草丛里。它朝我叫了一声,黑黑的眼洞凝视着我,仍然艰难地朝我爬了过来。  我养不了你,宝贝。有尊严地死去吧,总好过被一个孩子残忍地杀害。原谅他,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说完,我将它往草地深处放了放。离开了。当晚暴雨,我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不知道它是否还活着。有那么一瞬间,我隐约听见猫的叫声。但我以为那是错觉。拉上窗帘,便睡了。  那晚我做了一系列关于猫的梦。我梦见童年时的那只猫去了荒野,将这失去了眼睛的小猫驮到背上,远远地走了。我还梦见配配变成了猫神,它像一个人一样站在那里,远远地望着我笑。而我,就是那个小小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男孩。  男孩站在荒野中,感受到荒野中有风,荒野中,其实还有爱。  双子座男人  有时真的很羡慕配配的生活。一个英俊的浪荡子,一个酷酷的思想家,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  常见它端坐在客厅的一缕阳光下,那么安静,那么凝神,似乎在想些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想。听见我出来,它慢慢地转头,冲我轻轻喵呜一声,便继续在阳光下正襟危坐地思考着,遐想着,像一具雕像,更像一个入了定的老僧。  有时是半夜,我坐在电脑前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小九在脚下睡熟了,发出微微的呼噜声。写累了,伸个懒腰,听见身后如呢喃般喵呜了一声,转头,这才看见它睁着一双黑漆漆的眸子正凝视着我,已不知它在身后坐了多久。  我们的目光对视,相信那是世间最柔情的片刻,我伸手去揽它,它一个箭步跳到我的膝上,伸出小小的磨砂舌头,舔着我的手。抬头看,窗外月光皎洁。  然而,如果仅仅只是柔情,那是拴不住一个双子座男人的心的。  不知何时起,它学会了开书房的窗户,寒冬腊月,我在客厅看书,它悄悄地看我,趁我不备,便溜着墙根往书房跑,我头也不抬地大喝一声:配配!过了一会儿,便见它灰溜溜地回来了,走到我跟前,坐下,冲我低低地喵呜一声,备感委屈的样子。  但有时它不管不顾,一个猛子就往书房扎,我知道这时柔情和命令都不管用了。这就是发了失心疯了。忙起身紧追出去,只见它瘦小的身子站立在窗前,两只前爪拼命扒窗户,速度之快,令我只能抓住它的尾巴尖儿,它一溜烟蹿到小院里,一个急刹车站住,转头优雅地看我,重重地喵呜一声,分明在嘲笑我:能看到我的尾灯吗?  我恶狠狠地在窗前朝它挥舞着拳头,它站在房檐上,骄傲地仰望星空,看都不看我一眼。  它还会开门。我曾在窗帘后窥视它,只见它瘦小的身子团成一团,往后退几步,一个冲锋就把厨房门撞开了。进来后通常都不管我在干嘛,总是一副大王回营的架势,大呼小叫着,好像没人欢迎它这世界就没有王法了。  有时它还会叼点东西回来,一只麻雀,或者一只老鼠。这时你再看它——就变了,目光如电地注视着我,那分明是一个男人与另一个男人的对视!我厌恶地仰天长叹,它倒是一步一顿地踱过来,冲我甩着头高声嗷叫。  哼,但它也有求我的时候。它总以为家里的冰箱是为它买的,每次只要我开冰箱门,它就一定要围在我脚边,两只前爪死死地抓着我的裤腿,一阵摩挲,嘴里吱哇乱叫着。  我不得不蹲下来和它讲道理:配配啊,妙鲜包呢,的确是为你买的,但每天只能吃两次。别瞪我,我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所以你也必须是。我开冰箱门,可能是拿红牛或者牛奶,你总不能不让我开冰箱门啊?再说了,大鱼大肉的生活就一定好吗?  它不管,它生气,它耍赖,它上蹿下跳,不听我解释。最后是:它坐在沙发上冲我声嘶力竭地喊,我站在客厅一脸无辜地向它摊开双手,我们对峙个两分钟,它喊累了,起身开窗户,就又出去了。  有一次我终于生气了,它竟在风雪之夜跑出去了。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决定将书房门关紧,将厨房门也关紧,恶狠狠地想:今晚你就死在外头算了,你不是牛逼吗?  困意浓重时,听见它回来了。刺啦刺啦地扒窗户,“喵呜喵呜”地叫着,像是在质问我,为什么不给老子留门?我在黑暗中硬着心肠翻了个身,在被窝中蜷得更紧了。平房暖气本来就不好,厨房门也开着,书房的窗户也开着,你穿着皮大衣,我呢?我一个凡夫俗子,得猪流感怎么办?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啊?  它一声一声地叫着,声音拉得极长,最终这些声音幻化成一幅图景: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在暴风雪的子夜冻死在有钱人的窗台。  十几分钟后我一个鹞子翻身,嘴里骂骂咧咧地起床去给它开窗。窗户一打开,它一个箭步便冲到了猫粮盆前,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关了窗,站在它身后臭它:你不是能打猎吗?你不是有能耐吗?不还得回来吃饭!  说着说着,我倒有点惭愧起来,这话多像十几年前我老爹的口吻啊。不好,真是不好。  在一个明媚的清晨,我从一个美梦中自然苏醒过来,睁眼时,小九正将头搁在我床上,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一看我醒了,眼珠子立即就圆了,猛地一下立正,嘴里哈哈地喘气。我拍打着它的头,心花怒放地起来,却看见配配正以跳水的抱膝式姿态蜷缩在我的衣服上,我伸手去抽它身下的衣服,它极不耐烦地睁了睁眼,冲我嘟囔着喵呜了一声,转身又睡了。  我看着它,心想:你怎么就这么屌呢?看看人家小九,站岗都不知道站了多久了。你再看看你,回来就睡,睡醒了就吃,吃饱了就出去瞎逛,你能干点儿有出息的事吗?你能有点理想有点追求吗?  它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四仰八叉地蹬着胳膊和腿,又呼呼地睡了。  唉——真是嫉妒死我啦!  阉猫独白  2008年3月27日 星期四 晴  妈的,想不到今天这厮真把我做了。昨天就听他絮絮叨叨,半带威胁半带甜蜜地冲我说:“配配,我最后一次提醒你,你要再这么叫下去,明天我就把你做了!你信不信?”他袖着手,站直了一双八字腿,脸上浮现出一种我看不懂的笑。  吓我?我是吓大的吗?毫不犹豫,我冲着他更大分贝地叫了一声。  哪有这么做人的?受不了我叫两下春就把我给做了。原来你不喜欢上学你妈非逼你上,怎么不见你回头把你妈砍了呀?什么玩意儿!  唉,这个家伙我早就知道他不安好心,自己不搞也不让人家搞。可是你丫天天穿着光鲜,在镜子前面站了又站,屁颠屁颠地出门去,深更半夜才回来,我知道你在外面搞没搞?把我和傻大姐关家里,还美名其曰:“要乖啊,听话啊,爸爸工作去了!”  回头我就打电话给你老板,看你丫一天到晚在干嘛,上班?怎么没看见多买鱼回来给我吃?钱变屎了?都被你吃了?!  唉,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妈的,鸡鸡没了啊!我的鸡鸡啊!还没用过的呀!崭新的呀!  悔当初就不该进这家门。当年我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从原主子家里逃出来,那里兄弟姐妹一溜儿七八个,吃口饭都得抢,不抢活不了啊。老妈也是个配相的,奶头要给不给,还得分时段,我这个气啊。到了晚上我就开始行动了,顺着下水道往外爬,妹妹看见了,还叫我:“哥哥你别走了,这里多好啊,有吃有喝的,还有的玩,外面多危险!”我尿都没尿她。你丫天真幼稚,就真当我傻呀,我要自己谋人生,不,谋猫生,谋未来!  结果出门就碰见这冤家。那会儿我正在他家菜地里赏花呢,我哪里知道是他家菜地啊?种点丝瓜东倒西歪,白菜都开出花了,也不见人收拾一下。我是冲着花去的,在此之前我一口气跑了好久好久,远远地都看不到家了,才累得想找地方打个盹儿,看那花不错,我就睡下面了,谁知刚一醒来,刚伸了个懒腰,就看见这厮远远地来了。我再想躲也来不及了。  我是看过他眼神的。一把年纪的人了,奇怪的是,怎么和我逃出那家的小主子眼神那么像?我家那小主子才七八岁是个小屁孩儿呢,莫非他也是?瞅着挺大个人了,还那么不长脑子,他把我抱回来我又跑了,躲到预制板底下,不肯出来。丫居然跟我讲故事!一本正经地趴那儿翘着屁股说了十几分钟。  我看他也挺不容易,估计是脑子少根筋,就从了吧。试住一下吧。  他家还有一傻大姐。虎虎的,傻大傻大。两小时不见她主子,就郁郁寡欢,搂着脖子听风,喝口水都要咳嗽。起初我也是不搭理她,谁知日后天天就我们俩,坐监一般,不聊两句也不可能。她就整天给我做思想工作:“你跑啥呀?你往哪儿跑啊?这世界上到处都是两条腿的,我们这四条腿的要么就是被煮,要么就是被丢,你当混口吃的容易啊?人家也有老板的呢,你没见他天天晚上坐院子里发呆,眼神儿都是直的啊。他就算不错的了,每天早晨起来啥也不干,先给我们倒屎倒尿,做好吃的,你看他啥时候给那些来过的阿姨干过这事儿啊?做猫,做狗,都得懂得知足,你说是不是这理儿?”  唉,你说我还能说啥?呆着吧。晒晒太阳,吃吃猫粮,三天两头地和傻大姐谈会儿心,阳光好的时候上树上看看,天气要冷了,他还把被窝给我让开,迷迷瞪瞪的,生活也就过下去了。看他成宿成宿地坐那儿噼里啪啦地敲那玩意,也挺不容易。我趁他睡觉时,扒拉着都看过,伤春悲秋,儿女情长,活着也是大不易的。  我是能看懂的。别以为我是只猫,就拿我当傻子。我们夜夜在地狱门口值班,来的人浩浩荡荡,都来走后门、找关系,托猫说情,写条子扯犊子,想少下次油锅,少受点儿罪,可怎么不见你们活着的时候干点儿正经事呢?现在知道晚了,你早干嘛去了?  我只是懒得搭理你们。说了你们也不懂,还自以为是。前两天,他写文章说什么情欲之孽,说我们繁殖起来几年有好几十万只,养不活,没法养。妈的,你会体外我就不会啊?你都不让我试试,就给我下结论了?玻璃都快被我划烂了,也没见你给我找个女朋友来?!  我他妈的长得可比你帅多了。再说,你自己也是承认的嘛。  这几天起春风了,我就趴在那树上吹风,心里火烧火燎。到了晚上,我竖着耳朵能听见好远好远的小母猫呼唤我,喵呜喵呜的,她在说什么?她在说Please fuck me!Please!我们可不像你们那么装相,想进一步交往一下还要犹豫再三,这都是些生理反应,你们怎么就不明白呢?藏着掖着,愤愤不平,还拿块布挡着,绣了又绣,你当你是花呢?  大家都不穿衣服,多好啊!你能看见我,我能看见你,我们亲亲热热,拍拍握握,我们是用心在交流的,用心你懂吗?不是用衣服。  每天起床他就穿衣服,今天也是。居然还带我出门。当时我就觉得不对,丫不会真的去把我做了吧。他嬉皮笑脸的,我就知道没好事,被他骗上车,直接就开到了那家该死的医院。我在车底下半个小时都没出来,大劫难逃啊,大限已至啊!妈的!割我的?怎么不见你把自己的割了呢?  我把他的手都踢出血了,他还在那儿趴地上呼唤我。唉,他也挺不容易,做我是爱我啊。他用他的方式爱,他用他的情感去爱,我能说什么呢?在这个世界上,爱与恨是一样的,哭和笑是一样的,活着和死去也是一样的。你唯一要选的就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好了,现在什么也别说了。一针麻药下去后,冰冷的刀锋贴着我走了又走。我的身边站满了猫,都是今天不当班的兄弟,它们都是来看我的。你们当然看不见,只有你们当中脑子真正有问题的人才知道。就好像你们说,每个傻子后面都站着一尊神。其实我们每只猫都是可以穿梭自如的,在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  地狱之王怕我们跟你们讲太多,不好好活了,就让我们闭嘴,只准讲猫语。谁要是说了人话,就立即丢到地狱里去用三昧真火烤了又烤,做成猫夹子当壁花。  我可不想当壁花。兄弟们告诫过我,人生,哦不,猫生是注定的,是循环往复的,是不可忤逆的。好好地去做一只猫,与好好地去做一个人没有区别。做了,就要认了。  我也认了。回来我趴床底下哭了好久,又挪到沙发底下继续哭,眼泪也掉干了,心情也平复了,算了,在他床上尿一泡,发泄发泄也就算了。他一天没出门,就是这么守着我,也挺不容易。做人难啊。比猫还难。  在我们那里,谁做猫做得不好,就罚去做人。你们不知道吧。  我是理解你们的。只是,只是,我也有情操嘛,我也有欲望嘛。唉,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小九姐姐见我回来后,一直在悲悯地看着我,她知道,从今晚起,那只小母猫再不会冲我Please了,该去冲别的猫Please了。她也同情我啊。但她会装相啊,而且能憋,前两天她就说:“别叫了,叫得我闹心死了。你憋一憋会死啊。”我不理她。我已经三天不跟她讲话了。唉,现如今,生活重新洗牌,未来爱在不在了。小九姐姐,你说呢?  唉,想了又想。记得原来你们那儿有个叫司马迁的,命运一样惨,后来人家写书,好厚的一本书,说你们人类的那点事。后来,他在地狱里当了一届王。不是四年啊,是一劫子,一劫子是多长?你丫真不看书啊。  他跟我讲过,阉非阉,非常阉。  什么意思?  我要听明白了还问你?看来,我这漫长的一生都得去琢磨这句话。没事儿,反正时间多着呢。生命除了等待就是观望,鸡鸡无用,万事无用啊。  好吧,我絮絮叨叨就说到这里了。他还在睡觉。上半夜睡觉,下半夜敲字。我都习惯了。你瞧,又在说梦话了。梦里都不快活,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什么变的。我下次有空再来说故事给你们听。说些我们那个世界的,和你们不一样的故事。  没关系,这些故事我就放在他的博客里,他自己看不见。傻了吧唧的。喵喵。没听出来我是在笑吗?真是一点幽默感都没有。能看见我的故事的人,都是有慧根的人,你们是不会到地狱来托条子说情的,我知道。  你们好好的吧。从今天起,我也要好好的了。再见啊!  最英俊的农民就是我呀!  2008年4月6日 星期日 晴  午后带配配从医院回来,阳光耀眼,和风轻送,村中一片寂静。看到那个老头时,我点了一脚刹车,趴在他身边的一条小白狗和另一条小黑狗应声抬头注视我,威严耸立。老头却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坐在马扎上,仍旧有板有眼地编着篱笆,一脸专注而淡然的神情。  我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心动了。于是,二十分钟后我变成了另一个老头。  云淡淡的在空中飘着。远处不知谁在放鞭炮,噼里啪啦的像闷在一个罐子里。随后忽然就停了,像从来不曾响起。尘封了一个冬季的菜地上布满了垃圾,去年枯萎的枝桠还没来得及收拾。我凝神注视了一会儿,决定先将破烂的篱笆拆除,然后再将所有的垃圾清除,最后再进行翻土、浇水,如果还有力气,我想应该重新换上一排新的篱笆。是否还能刷点彩色油漆呢?这可是一个美学问题啊。  决定做出后,我就闷头干了起来。  四个小时后,荒芜狼藉的小菜地被我收拾得整整齐齐。我一连倒了五大桶垃圾,天知道这个冬天人们在我的菜地里都干了些什么。进行到翻土时,我感觉到了一种达到极限的疲累。一铁锹下去,我却屡屡没有力气将它拔出来。三十岁的男人,一百八十岁的心脏。  坐在菜地旁的水泥石板上抽烟。我眯缝着眼,打量着四周。远处有一个穿灯笼裤貌似武馆打手的平头男,牵了一条黑背出来遛弯儿。他叼着烟原地转圈儿,手中的绳子来回递换,好让黑背绕着他不停地旋转。他和黑背似乎都乐此不疲。一根烟后,我开始犯疑,莫非这是一种新式遛狗方法?  从机场出发的飞机低低地飞过村庄,它们发出的巨大轰鸣声将微微泛红的空气震颤成一波一波的形状,像水面涟漪的扩散。波及到我时,我顺势往后摇晃了两下身子,从中感受到细微的喜悦。  这个下午我忘记了许多事情,脑子时常陷入一片空白。最近配配生病,九九送走,忙忙碌碌,不知所终。看来这不写小说的日子,还真是难熬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谁让我是方圆二十里最英俊的农民呢。唉,真是没辙。  鬼妹坨!——假孕事件  200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晴  小九你这个流氓精,老子几千块钱送你出去谈恋爱,帅哥哥给你找着,脸不红气不躁,回来猪一样地睡。我还以为你是情窦初开不好意思,懒得臭你。一个多月里老子天天给你摸肚子,摸得你奶叽叽发胀,老子喜得做猴跳,心想,该死的娘打拐,怀上了怀上了。又是炖排骨,又是搞有氧运动,牵你出去蚱蜢子都要跳三跳。  前几日掐指算算,时间应该快到了,老子还特意上网去收集母狗怀孕大全,看看要注意些什么鬼名堂,翻来看去,差点没编成顺口溜出去吹牛皮。邻居三四来问,老子还装文化人假矜持,快了快了,看这蠢妹子的样子就知道快了。  书上说有了身孕喜欢睡觉,你喜欢睡觉啦。书上说有了身孕喜欢尿尿,你喜欢尿尿啦。书上还说有了身孕性子会变得蛮奇怪。小九啊!你最近是蛮奇怪的,天天晚上要睡觉了,非要把个死脖子抬到老子枕头旁边要老子摸。老子还以为你告别少女时代舍不得,你他娘的倒好,晃点老子,搞个假怀孕。  把老子的排骨汤呕出来!把老子的鸡蛋羹吐出来!把老子烫得死人的爱还回来!  娘的肠子,鬼崽子。我倒你屋里外婆。你现在跟老子装柔情似水,跟老子装京华烟云。一天到晚吃这么好你以为你老爹我最近捡到钱了还是中到奖了,吭哧吭哧刷一下午油漆,还背着你去买产床,想给你个惊喜。你个精明鬼,到头来装样子。  别想再蒙我了,B超上面看得真真的,什么都没有。还想骗我,还想天天装孕妇状骗吃骗喝,门儿都没有。明天开始一切打回原形,小九我跟你讲啊,做人不是这么做的,做狗也不是!  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啰。真是家门不幸出稀稀。  什么?你还敢还嘴啊?!还敢装脸色给我看啊?!老子辛辛苦苦养你这么大,到头来是我错了是吧?是我做得不对是吧?!我哪里错了吗?!我会错吗?!我这样的人怎么会错?!!我不可能错嘛!!!真是笑话!!!你哪只眼睛看见我错了?!!我看你你、你、你你成心是要气死老子!!!  算了咯,跟你打个商量,我不怪你,你也不准怪我了啊。不怀就不怀,娘的肠子,我还不信这阳世上不留单身汉。明天和老子出去野去,洪湖水浪打浪,上次那个帅哥还可以撒?  呵呵,鬼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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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是我们与天堂的联结。它们不懂何为邪恶、嫉妒、不满。在美丽的黄昏,和狗儿并肩坐在河边,有如重回伊甸园。即使什么事也不做也不觉得无聊——只有幸福平和。  ——米兰·昆德拉  我爱我猫,因为我爱我家。但日复一日,猫成了家的主要灵魂。  ——诗人、影星 江· 考克多

编辑推荐

  ●逃离蜗居,新城市主义者的宠物日志。让都市白领乐到喷饭、怦然心动,开始爱上那些猫狗  ●都说猫狗不相容,一位宅男导演、多情农民讲述“我们仨”的完美生活  ●和它们每天对视三分钟,所有隐藏的虚弱会彻底暴露,有种天真或纯粹的东西在体内复活  ●看这特殊的一家子:  三口之家:一人、一狗、一猫。  相互关系:老爹、大姐、小弟。  拧巴往事:老爹小时极怕狗,长大有单挑十三条恶犬的壮举,誓与狗为仇;  龃龉初见:猫狗不相容;小弟的见面礼就是个大耳光,大姐当即尿了裤子。  一起痛恨:整个城市都“宅”着,蹲在高楼里的落地窗前,郁闷让老爹发呆、大姐啃地、小弟挠墙。  共同梦想:从蜗居成功出逃,来到美丽郊区,从此养花种菜、游泳远足、上房揭瓦,可劲儿地折腾。  最大分歧:小弟曾经试图与老爹分享猎物——一只老鼠,被断然拒绝!  危险游戏:大姐动不动就把小弟整个脑袋含嘴里,可知老爹那个怕呀!  最美的事:一双儿女左右护法呼呼睡去。啊,世界在我背面,天堂在我梦中。爱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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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72条)

 
 

  •   有多少人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每日活得压抑而匆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脸上总是麻木而冷漠的表情,早已忘记了来到这座城市是为了什么。整日和格子间、蜗居相处,与冰冷现代社会秩序相对,还有那些相互隔膜提防的同事或对手,各取所需无心深交的朋友,灯红酒绿的物欲诱惑,缺乏安全感和起码忠诚度的情侣们。。。。。。一切的一切,是这样可怕地继续着。为了闹市中的一所房子,为了一份高薪,为了那些肤浅的拥有和挥霍?这些听起来就那么没劲,可是不得不因此疲于奔命。这疲惫生活中,谁还更多去在乎爱和相互依赖的真谛。
    惶惶不安,如丧家之犬,心灵的家园早已黄沙弥漫,不知所踪。

    就如文中说到的丧家之犬的痛,灼伤了作者的心。在都市里,孤单无助而惶惑的人们与那些被人遗弃、虐待和随意买卖的猫狗,理应这样同命相怜。

    作者收养了没人要的最丑的小九,又在自家菜地里捡了蓬头垢面的小配,做了它俩的爸爸,成了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它们都怕了都市。小九差点沦落到肮脏的宠物市场,小配是野惯了的,而它们的老爹在都市的冬天常常感到创意枯竭而压力重重的凝滞感,何况,他们在都市里,只有子夜时分才敢出门,到患了白癜风的河床去溜达,还要留意警察,像没有暂住证的城市打工者,真是要疯了。

    作者和他的猫狗是有幸的,可以生活在郊区,那里有院落,有田野,还有青龙湖,有新鲜的空气,真实的生活,最重要的是,他们自由自在,还相依相伴。日子从没有过的平和温暖,他守候了小配的长大,守候小九做了妈妈,又看着那些孩子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家。

    在都市中很多漂泊者的眼中,这像个现代童话,可看看手里这本书,我欣喜于这个真实的故事,给我生活的信心,给我人间有爱的希望。

    非常感谢罗尘和他的两个孩子。
  •   在人们眼中电影行业是无比光鲜的,然而看过《从概念到银幕》(上海人民出版社)之后,不知道你还有没有这样的想法。该书毫无保留地端出了北美影视工业的老底,有志于从事电影事业的人可以参考一下书中所教的方法。
      电影行业里最光鲜的是明星,最劳碌的是幕后工作者,比如故事板画师。《开拍之前:故事板的艺术》(世界图书出版公司)一书对好莱坞电影工业中前制阶段的故事板环节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包括故事板画师与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绘制故事板的基本要素与原则等。
      电影行业里最牛的似乎就是导演了,不过导演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中国有无数导演,但导出点名堂来的没有几位,大多数导演的影片我们甚至都没有机会看到。《她们说》(山东画报出版社)一书中记录的10位女导演,如徐静蕾、马俪文等,虽然他们的影片没有几个百姓记得住,不过她们不屈不挠的从影之路确实值得称道的。
      要成为知名导演先要修炼出知名导演的基本素质。比如法国的大牌电影导演弗朗索瓦•特吕弗,他酷爱撰写电影评论,《眼之愉悦》(凤凰出版社)一书就是他在其电影生涯的各个阶段撰写的影评集萃。特吕弗在导演与影评人这两个似乎对立的身份中,不但没有搞得身心疲惫,反而如鱼得水,赢得了颇多的赞誉。
      美国大导演伍迪•艾伦不承认自己是哲学家,《伍迪•艾伦与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一书解释了其中的缘由。这是因为他通过电影作品将基本哲学问题植入到成千上万人的大脑中,或者说他成功的运用幽默摆明了哲学要点,没有一位哲学家能做得像伍迪•艾伦那样。
      如果你天生与哲学相斥,与评论无缘,那就从培养观察力开始。《纸上记录片 麦客》(上海文艺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纸为媒介,记录了中原大地上的一群特殊的群体——麦客的生活。从甘肃贫困地区出来谋生的农民,以赶场收麦子为职业。他们的辛酸苦辣,被一个关中孩子看到眼里、记到心上并写到了纸上。如果没有经历过类似的历史,那就从身边的猫猫狗狗观察起。《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文化艺术出版社)里的那位宅男导演兴许可以成为你的榜样。同样是养宠物,国外的孩子就显得更有气魄,因为安迪和她的哥哥养的不只是一只狗,而是所有的流浪狗。他们是《狗狗旅馆》(南海出版公司)的主人,不过他们背着大人经营“地下的”狗狗旅馆时,却遇到了一堆棘手的问题。
      要说最难的,就是《酥油》(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里的女主人公梅朵了。她凭借一腔热情来到深山草原,最后自己却百病缠身,梅朵会有怎样的结局呢?
  •   早上起来就要打开电脑,看看今天的小羊肖恩。不知不觉竟然已经看到第三季了。
    中午会忘了吃饭,然后坐在电脑旁不知所措。
    下午会强迫自己学点英语之类的,以前上学的时候就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可能那时候是任务,现在是兴趣了吧。
    晚上看了一部电影,然后就躺在床上看书。
    终于看完了《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真是充满温馨的一本书,我现在的感觉就好像飞鸟看完了lovetic之后常常的舒了一口气一样,“啊,生活真好啊。”
    无论是小九—淑女狗,配配—个性猫,还是作家老爹,我都有些爱得放不下了。当初之所以买这本书,完全不是某些人会误解的那样追忆什么,而是彻彻底底被它的封面所吸引——最了解你的可能是你的宠物。一想到未来小宾宾会出现在我的生活,我会充满爱意地说:“宾宾,到妈妈这来。”真是幸福的要死!
    我真的好想好想小宾宾快点来,我绝对不会让你像大虎小虎那样,我要让你成为这世界上最最幸福的孩子。宾宾啊,虽然你还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对未来的你,我要说,妈妈真的好爱你。
  •   前一阵还跟老公一起看了美国的科幻电影《猫狗大战》,哎呀,猫帝国和狗帝国打的那个不可开交啊…看到书名我就很想看内容,然后就拍了本看看,这个倒是相反,讲到主人公和他家小狗和小猫,一家三口如何幸福的生活,书中讲了很多他们生活的点滴,小狗是大姐,小猫是小弟,最欣赏最甜美的一刻,左边睡着大姐,右边睡着小弟,世界在我的背面…
    很是新颖~~~
  •   罗尘,一名作家,属于几流的?我没法定义。去年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书店满目琳琅的书堆前,物色我将要带回的世界。“我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这是我挚爱的许巍《两天》里的经典歌词,而这本书也叫《两天》。拿起书,翻开,作者:罗尘,79年生的作家。喜欢封面的设计,因此,毫不犹豫,买了。
    回家一翻开读,不禁咒骂自己:坏了,买了一本三流的色情书,粗话连篇。我想这是我买的最烂的书了。于是,我把它搁在了书柜的底层。我读过最让人难为情的莫过于王小波老师的书,再有就是《麦田守望者》了。不过这二者均有让我留恋及震撼的地方,而《两天》,读着让我产生罪恶。
    而就在今年初,想不起因为什么原因,我又再次翻开了它,只是略略地浏览,看到写的大山上的风,看到中学时校园周边的狂妄生台球桌前那蔑视一切的眼神,不禁让人回味。自己暗暗庆幸,差点错过了一本好书!一口气读完,喜欢得不行!翻开片段细细品味,像亚瑟王一样的四叔,骑在头羊上光着膀子从晨曦中出现的四叔,简直写到了梦境里。还有山风的呼唤,仿佛可以闻到它们带着草香的气息,那样的风好似也曾吹过我儿时的天空。天,罗尘,简直写到了心坎上。真想,真想用力拥抱罗尘,然后再疯狂地摇摇他的双肩,吼一声:罗尘,爱死你了!就是这样,一 次次地读着《两天》,一次次的被他带入更深的深渊,直至达到迷恋他用粗野的文字挥洒心底的歇斯底里。

    而今,再次买了他的《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它有多好看?它好看吗?不好看吧,我想。但读着它,就像听自己的儿子说着他干的光彩和不光彩的事情一样,懂吗?有时你会想跳舞,有时你想跑出去抓住一位路人,在他面前挥洒千滴泪,再咽一下口水,说:这,是罗尘写的。对,就是这样幸福的味道,满满的幸福!
    好了,读了我的这篇文字,你去买他的书的欲望几乎是零,我想。再者,我也不想太多的人去分享他。就像李健一样,出名的李健,引来了更多的追随者,可是有几个是像我们那些老听众一样用心聆听的呢?所以,你不想多出一位家人的话,我建议你还是别去招惹他,好吗?如果真要买,那好吧,像对待一位家人一样宽容他的满口胡言和幼稚举动。祝福你,朋友!
  •   猫狗不相容,配配的见面礼就是个大耳光,小九当即尿了裤子。
    电影《忠犬八公》里的那条狗也被猫赏赐了个耳光。
  •   看后很感动,一位纪录片导演,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自己的记录对象中,领养了猫狗,做了老爹,故事很动人。
  •   罗尘。
    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作家。
    他是一个很好的作家,不过只是单单从这本书上来说~
    因为我自己也有饲养过两只猫咪,也有给流浪猫喂过食,也有接触过亲戚家的狗狗~
    所以对于猫和狗的感觉是很真很真实的,这本书的作者在写自己心理描写的时候,我仿佛可以透过他,看到当时的自己。
    OvO 虽然我对于他家的猫很是好奇,因为我曾经有一只猫就是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过了。或许这就是不属于大城市的猫?不属于大城市的家庭?只能在乡村里才能练习的本领么?一只浪子猫的智慧。

    罗尘。
    他的语言很幽默,也很贴近生活,更贴近学生,随随意意不拘一格的学生。
    随便地写出在语文老师看来很低级很不应该出现在作文上的字眼~这是我第二个欣赏他的地方。
    他没有把自己的语文水平调得很高,高到我们遥不可及、望而生畏;
    他的文章会让我们读起来很亲近,因为我们只是城市中的学生,普普通通的学生,每天都在说粗话的学生,讨厌高水平文章的学生……

    罗尘。
    他是一个蛮细心的主人。
    他有给自己的宠物拍照片,不论原因是否是因为这本书。
    每每翻到那些插图,我都会想起自家的猫——我很愧疚,我都没有给他拍照。...
    每天作业写到十二点一点,每天六点起床直到将近八点才能回家;这些,全部,或许都是借口。
    他在书上添加的插图,更读者更喜欢这本书,更喜欢这个作家。

    这本书,是我推荐的一本书。
    罗尘,是我喜欢的一名作家。
    我能从这本书中看到自己,看到自家的猫咪。
    即使我只是一名初中生罢了。
  •   书里充斥了作者的痞子腔调,真实而不矫揉造作。对猫猫狗狗的心理描写也很细腻,让不爱那些猫猫狗狗的同志,比如我,也有了一种想象自己未来某日养只玩玩的欲望,望能成真。
    其实,我是爱猫狗这些生灵的,猫的神秘、傲骨,狗的真诚、忠心,我甚至也喜欢动物世界里的蛇和狼,机灵、残暴,书里的作者是拍纪录片的导演,捕捉画面是细致入微的,所以书里的描画也是细致而生动的。我与作者一样,从小怕狗,不喜亲近猫。只可远观只可远观只可远观。所以和作者较能找到共鸣。
    吸引我的首先是语言的诙谐,我喜欢这么直白的描述,不用声嘶竭力,不用柔言细语,不是大的宏伟巨制,而是小院,小园中的田园自然。人与动物的灵性碰撞,亦真亦幻。
    书分几种,有一种即是躺在床上放松心灵的,夏日午后,懒如猫咪窝在沙发,一篇篇如冰激凌甜透身心,冰爽阵阵,美哉!
  •   逃离蜗居,归隐乡野间。
    种种菜,斗斗猫斗斗狗,眯起眼看飞机飞过时托着的长长烟斗。
    生活惬意美好。
  •   今天我细看了这本书的内容,被作者的叙述吸引了。文字淡淡的,却很幽默,闪烁着对生存的不俗思考;字里行间都是对阿猫阿狗的爱心和温柔,真是个称职的老爹啊;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发自心底的同情心,他对童年故事的回忆,对小男孩虐猫的制止,还有对邻居家大虎小虎的照顾,最让人感动,作为一个矜持的人,他想尽一切办法尽可能地让大虎小虎生活的环境舒服一点,在大雨中将悲号的大虎带到家里,给它吃的,又给他做了一个简易的窝,他的爱心终于打动了那些开始并不关心大虎的人,也开始为大虎洗澡了。
  •   是一本能够带给人悠闲下午时光的小书,伴随着咖啡或茶的悠然香气,作者看似信笔拈来的,却又能在不经意处发人深省。平淡的叙述带我们离开乏味的日常生活,随他一起走进他的农家小院,在一狗一猫的陪伴下返璞归真。带着勇气,离开都市,离开被污染的天空,离开被霓虹淹没的星光,离开被尾气充满的空气,一起种种菜,养养猫,回归最真实本真的自我……
  •   昨天用大半天的时间一口气看完了,很喜欢作者的风格。含情脉脉又风趣横生,一副温馨可爱的三口之家的形象跃然纸上。虽然书收到的时候,封皮有点破损,不知道是由于物流公司还是从书库出库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不过依然不影响书的感觉。重要的是内容,而非形式。推荐爱狗爱猫的小青年读读此书。也许你会看到你自己的影子和童年的回忆。猫一天狗一天的生活,一个人,一只狗,一只猫,一个铁三角。都说三角形是世界上最稳定的形状。但为何男生女生不能有三角形呢,哈哈这个问题在人与可爱的动物身上却可以实现。记得庄子讲究天人合一,我想庄子老人家在很早以前就知道这个道理,这是真正厉害的人。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人与社会, 人与人,和谐很重要哦。
  •   罗尘的猫狗在院子里撒欢,他就养花,种菜,品种丰富,身心在这些劳动中得到了莫大的休憩。不是那种电脑前的辐射和劳累。

    好吧,我也热爱,我会逃离的,终有一天。
  •   这是一本类似于日记的写实的书,记录了作者与他的一只猫和一只狗相处的一些片段。全书从一开始就流淌出现代人生活的无奈和悲哀:偌大的城市,一切都可以淹没在人海中,可人群中的人却是最孤独的。虽然作者没有自怜,但我能感受到,我们都需要依靠宠物来缓解这种孤独,主人对宠物的溺爱,好像是在弥补上天对自己的忽视,但是谁又能缓解宠物的孤独呢?作者的文风自然,感情流畅,不矫揉造作,不故弄玄虚,就好像是个好朋友在唠嗑,他随便说说,我们随便听听,产生什么样的感想,是我们自己的事,他概不负责,这是作者做纪录片的风格一脉相承吧,只是把真实的,想到的,说出来,仅此而已。我想说,有这样一个好朋友很不错,朋友本身就不需要承载更多的压力。
  •   感动,伤怀,温暖,甜蜜,温情,偎依,分享,合作,默契,淡然-------------爱

    无法言语描述我读这份文字的温暖。

    流动的生命,其实就在你我身边。

    若是用另一双心灵的眼睛去关注,你会发现,那么近,那么近。

    我也有一只猫女,一个男狗,它们也是那么多情的陪伴着我。

    只有相处,才能明白,这份感动的温情,和无声的爱!

    极力推荐!


  •   看完《当我养狗是,我还养了一只猫》母性泛滥。
    假如给我一只名叫配配的猫咪,我会在它失踪一星期再去找它,若是哪天它不爱我了,我目送它扭着小屁屁离开,依然在家里准备好它的食物以备它哪天回来了。
    爱上名叫配配的猫咪,记得遵守一条规则“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它喜欢闯荡便随它去吧。高兴就好。
  •   从下午一直看到晚上,终于看完了,看的很过瘾。一个怕狗的人,却养起狗来,最后还来了只猫,一人一猫一狗,发生种种趣事,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人生对生活对关爱动物的种种思考。非常真诚的一本书,一个爱猫爱狗的人,肯定会喜欢这本书的。非常羡慕作者,想像他一样去追寻一种灵魂的自由。
  •   看了这本书后,仿佛有种自己是和作者一起把配配和小九养大的感觉。这让没有养过猫没有养过狗的我很过瘾啊
  •   我家也养了一只猫和一条狗,但经历的事情就没有作者的那样丰富与精彩啦,然而却不妨碍我对猫星人和汪星人的喜欢。挺有意思的宠物书籍。
  •   本人天生就是个爱动物的人,看到别人家带着宠物出来溜就忍不住要去摸两下,不过我没作者幸运,还能遇上只猫带回了家。不过作者是先和狗一起生活的,那么和谐,狗的每一刻作者都记录下来了,包括狗狗生孩子的那一幕,然后是狗和猫的生活,很有趣,读完都舍不得放下了,哈哈
  •   这不仅仅是一本猫和狗的故事,更多的是作者的故事,但就是这每个细节融合着猫猫狗狗,让爱宠之人会心一笑,在猫猫狗狗之中融合着作者的人生琐事透出的感悟,让对猫狗不感冒的人也能感慨一句。这是一本有深度的爱宠书,一只金毛,一只小猫,一个人。其实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而有趣。
  •   原来总以为猫狗不相容呢,看了作者这么温馨的介绍,心里不免得夜游想养一直猫咪的想法了
  •   罗尘的《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适合任何一个年龄段的人阅读的。
    收益颇多,谢谢你给这个冬天带来的温暖。
  •   作者家里猫狗进入的顺序与我恰好相反。起初,我以为会是一本逗趣地搞笑的书。然而,作者本人是个纪录片导演,在这个年代还搞纪录片的人,内心深刻而悲悯,他们所记录和撰写的东西往往是我不忍去看的。所以,这本书其实包含着社会的犀利。我只愿看过的人善待生命
  •   看书前呢对作者的了解呢就是个电视编导,对书的内容呢是写猫和狗一起生活满是好奇,看完后觉得作者真是善良的人,感觉这对宠物就像他的孩子一样,把它们形容的那么生动,狗狗的恋爱等等,爱宠物的朋友也看看吧
  •   一个怕狗的大男人,阴差阳错的与狗结缘后又意外的收留了一只猫。从此三个货在北京郊区过着舒服的小日子。动物不仅是宠物也是人类的伴侣。我们应该爱护动物。就算不爱,也不要伤害。
  •   很有意思的一本书,城市里养狗人的生活,这两只动物真幸运遇到了好主人。投胎是个技术活。真羡慕作者在养只狗的同时还能养只猫
  •   谈不上隽美的文字,但是出奇的真实,透着点文艺青年的矫情,但是有些伤感,某些章节,某些描写~作者码出来的文字,做出来的不是大餐,是农家菜,我们不需要刀叉,餐布侍候,只需要用感同身受的心去体会作者的感受~很简单,很丰富,很纯洁~
    甚至那隐隐约约赎罪的心~
    天天耳濡目染着嘈杂的财经消息,他国政治动荡,天灾人祸,CPI指数,房价调控,人与自然渐行渐远,谁还回归内心去审视自己的孤独和温情~这些文字,让我有了些许精神上的休憩,深深地吸了一口阳光~呆呆地被春风拂面,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担心~自己或许是只鸟,是只猫,是棵树~
    很想养一只狗狗,但是家人不让,可能年纪大了,不想去维系这样的一份感情,怕付出爱却终究不免生老死别的结局,怕被羁绊,索性拒绝这场关系~
    相信有缘分,相信有因果,相信有前世今生,相信有转世年轮,所以,我能承受,不需要拒绝,最终我也会养一只宠物,不吝啬我的爱和付出~
  •   第一本书大部分讲的是作者与那一猫一狗的简单而充实的生活,只要养过猫或者狗的人都能从中找到共鸣,那种与猫狗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得到的快乐与满足,以及思考。书一拿到手当天就看完了,哈哈,作者时而刚性时而幽默的文笔,将一猫一狗的形象实体化,让人想起家中那些令人又爱又恨的小天使小恶魔,不禁会心一笑!很喜欢!
  •   刚刚拍的书已经到了,下班路上就迫不及待翻开看,先翻看了所有图片,都是作者亲手拍的阿猫阿狗。最喜欢其中一张猫狗嬉戏的,猫儿在窗台上骄傲地睡懒觉,斜睨下面的小小狗,小小狗也羡慕地拼命扒着石板,却怎么也跳不上去,简直太妙了。还有小狗们初生时的一个个毛茸茸的金黄色,金毛狗嘛,憨态可掬,可爱极了。还有大狗驮小狗狗的图,真逗,很温情。
  •   如果你认真研究猫狗,你会发现其实他们并不是人们所以为的那样,可是狗狗有情有义却是很多人类也望尘莫及的,我和作者一样,很怕狗,天生的就怕,可是我也很喜欢狗狗,他们的眼神好比婴儿,纯洁动人,他们的感情更是纯净剔透,看书前面坐着如何得到小九时,我为小九的兄弟姐妹们哭了,希望世上所有拳养小动物的主人们,都能爱惜你们身边的它。
  •   很温暖的一本书
    胆小的小九,特立独行的黑白配猫
    夕阳西下的乡间小路,树林,一个男人和一只狗
    虽然都是生活中的琐事,可是很久没有看过这么温暖的书了。
    非常值得推荐
  •   喜欢小九和小配,邪恶地想要是哪天小九爱上小配咋办?
    狗爱上猫啊,爱得疯狂。打住,你以为这是马桶台晚10点剧吗?
  •   写了作者与他家猫狗的故事,很有趣,也很有爱。让我看完后,也无比想在郊区有个属于自己的院子,有一只猫,有一只狗陪伴,,看着猫猫狗狗的故事,生活简简单单,就这样足矣。
  •   有点小资,有点幽默,有点感动。
    在新年来临之际,手中的《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带给我无限的欢乐。
    新年快乐!
  •   作者写的是他养狗的心情。还有猫的倔强。还有模拟猫讲话。把猫和狗写的截然不同却又相互融合,让人很感慨。。。好想养狗,养一只我开心陪我开心我难过陪我难过的笨笨的大狗
  •   写了作者跟小九和配配一狗一猫的北京郊外生活,慢慢看中,笔触细腻。
  •   猫和狗,和谐世界,书中的图片能激发读者的母性。彪悍的猫,温顺的狗,勤勤恳恳的作者,三者组成的家庭看似怪异却充满欢乐,好生让人妒忌。
  •   其实很难想象猫和狗呆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哈哈,看了作者的故事感觉也融入到了故事中,在养猫前和狗的故事,然后如何遇到了猫,并一起生活…我也想有这样的际遇了呵呵
  •   自己家里一直养狗 没间断过 去年自己搬出来住 一时间有点寂寞 一狠心就养了一只猫 书上有写细腻的东西 挺好玩的 很有感触啊 挺有意思的书
  •   爱的第一表现就是责任,对任何生命都应有这样的尊重。
    而阿猫阿狗对主人的爱,作者说,那是从头至尾完完整整的爱。
  •   温和的狗被一只猫扇了一巴掌,哈哈,那只猫的胆子真不是一般的大啊!对猫的好感顿时陡增,想来哪天也买只猫来养养。
  •   给《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评分,我会评100分。
    小猫睡觉的样子好可爱啊!
  •   无视题目,乱取的。
    《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被题目吸引,第六感觉得这书会好看。
    支持一下喽。
  •   其实我有只狗,但后来买了只猫,。。。。,其实我养了只猫,但后来养了只狗,。。。。不只不觉中我已经跟作者一样了,哈哈哈,猫,狗,我,温馨的家。
  •   很喜欢这本书,我很喜欢小动物,只要家中能养的都养过。看到作者把平时与动物相处与的那么有意思。真心喜欢他们一狗一猫一人的相处模式。
  •   看到这样的书名,原以为只是讲讲养猫养狗的心得或者小感想,但读完它却很惊喜地发现作者把自己的经历和生活的感悟和认识都融入到了文字中,很多触及到价值观的内容都很有见地,整体又不失幽默,是本很值得看的书。
  •   真的很喜欢读这本书,一些小心情,小细节,阿猫阿狗的描写,各种小生活小经历,很随性~特别是我和作者一样都养了猫和狗,有许多共鸣……
  •   人对周围的自然与动物都有天生的优越与霸权,把自己圈出来的弊端就是会感到孤独和失落,而在这些小动物的身上,我们能找的平等的相互依赖,让人感动的温情,一直想养狗和猫,希望这个愿望以后能实现
  •   猫和狗神马的最爱了!
    小九,我心心念念的小九,向你表白。哪天把你拐回家。
    以前,看这类写猫和狗的书大都是外国的。
    当然中国也有老舍等名家写过,很有爱!
  •   一人一猫一狗,静静地坐在某个地方,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却感觉到莫名的幸福。读这本书时,作者给我们分享的这些故事,虽小却引人深思。
  •   一下买了五本书,拿到后先看的这一本,几乎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写的真实,自然,我很喜欢。我现在养的有狗,也曾经养过猫,我爱它们!
  •   哈哈,多数人累了就会想老公,老婆吧,我是个累了就会想我家蕾蕾的人,它是我家公主啊(猫),呵呵,所以看着作者养了狗还养了猫,我倒是挺佩服,一口气看完了,觉得很不错,家里的宝贝是我们精神的寄托。
  •   我梦想由一个小屋,梦想有一只猫,梦想有一只狗,梦想可以每天听到它们的叫声,看它们酣然入睡,看它们嬉戏打闹,和它们真诚相对,参与它们其中,一起就这样生活下去,一直。。。。。。,喜欢这本书,喜欢跟我一样的感受。
  •   猫和狗居然能这么好地相处?
    喜欢这本书!
    图片好可爱啊,可是为什么我家里不让养,星星眼问妈妈,未果。
    等以后挣了钱一定要养两只可爱的狗狗!
  •   人的怜悯心。小时候谁没惹狗逗猫,他也随着小伙伴去煮一只猫。“神啊,请原谅我们吧,罪恶的诱惑从那时便开始了,暴力和破坏欲从内心深处时时浮现。可儿时的我不知道,当时浮出海面的只是鲸鱼的脊背,年龄越大,鲸鱼便越喜欢在海面上腾跃,直到最后,它们在子夜疯狂地冲向沙滩,冲向人群。”

    让人战栗,何其真实啊!
  •   为什么想到看这本书呢,1岁多的女儿超喜欢猫狗等动物,而有些许洁癖的我从来不喜欢动物。也想起为女儿养只狗,只是不太实际啊,想到想亲自清洁什么的……放弃。这本书不只是人与动物,还表达了人、动物与环境,城乡之间的融合与区别,值得一看。
  •   小九生了8个孩子,真不容易啊,小九辛苦了!
    配配都被那啥了,着一家人只有一人一猫剩下的都是狗。比例有点失调哦。嘿嘿。
  •   如果我拥有这样一只猫和这样一只狗,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直到我动不了为止。
    在孤独寂寞的世界里,有时候不知道要去相信谁,有时候觉得人还不如你们来的亲切。
    你们不会伪装自己,最为原始的东西都被你们表现地淋漓尽致,我会爱你们到天荒地老……
  •   这好像是猫和狗的同居时代 猫和狗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会发生多少好笑的故事,很喜欢这本书。

    三口之家,温暖有趣,让我也向往到郊外去,那里可以更自由地遛狗,和猫儿玩耍
  •   作者自己和宠物狗宠物猫的点滴~~写得很随意~~都是生活中的感受~~我本来是抱着看有趣的宠物故事的目的看的~~因此看的时候稍微有点不得己意~但还是一本不错的书~至少用心了~毕竟都是作者的真实感触~因此也是值得鼓励的~
  •   的确,我不了解狗的世界,尤其是和另外一只猫生活在一起的狗的世界。
    假如我变成了狗,面对猫的趾高气昂我定然会反击,你又不是主人,为嘛要这样子对俺?
    我会好好帮主人看家,欢快的跟在主人的身后溜达,也会追蝴蝶,也会把球球叼回了,也会以牙还牙对付那只该死的猫。
    猫儿,你接招吧!
  •   很感人的读本 看完了真的很想自己养一只狗和猫
  •   猫,没养过,狗,没养过。兔子,倒是有一只,不过,死了。
    昨晚梦见它晃着臃肿的身体慢慢挪到我身边,小兔崽子的眼睛红红的。
  •   其实市面上关于猫呀,狗呀的书很多,但不知为什么只对这本书有感觉,难道这就是命中注定?,哈哈哈哈。。。。。。。。加油,罗尘,我看好你,哦,哈哈。
  •   本来是为了凑钱才买的,可是看完后才觉得,这本书买的超值的,太喜欢了,一猫一狗的生活,很休闲的感觉,还有满满的爱
  •   猫和狗,哪个才是人类最出色的伙伴呢?如果一定要让它们分出高下会怎样呢?作者很幸运,有两个特别可爱的小伙伴,相信他在北京良乡的村落里,不会感到寂寞,不会感到寒冷,很温暖的一本书。
  •   如果生活每天都如出一辙,那么过不过其实没太大意思,当你的生活中增添了不少新鲜事物,你的生活也会有故事。就像作者和他们猫,和他的狗。

  •   一猫一狗一农民的温馨生活~~!
  •   其实,作者在和猫狗的生活中,也开始领悟生命,我认为每个生命都很真贵,特别是和自己走的最近的事物往往最能牵动自己的感情。
  •   看着看着就笑出声来,老妈凑过来瘪瘪嘴:“看啥笑得这么开心?”
    给她看封面:“关于一只猫和一只狗和一个人的故事。”
    老妈再次瘪嘴:“有啥好看的?”
    我摆摆手:“挺幽默的,这书。”
    然后她识趣地走开了。
  •   一只猫,一只狗,一个人。人和动物之间的生活温暖而又真实!
  •   每一个婴儿在诞生前都是天使,上帝会给他一个吻祝福他在人间找到自己的父母。
    我想猫和狗也是天使,请善待宠物^……
  •   超喜爱的一本书 因为自己也养过狗 把猫狗的性格写活了
  •   我虽然不是很喜欢猫猫,但看过书中一人一狗一猫的生活,也不禁羡慕起来了呢,我的狗狗已经不在了,但祝愿天下的小动物都幸福
  •   因为自己养了猫跟狗,书名吸引我买的。
  •   送朋友的,她家养了一猫一狗
  •   自己家养过狗养过猫,也有同时养过。。。想起以前家里猫狗同乐的场景,好怀念
  •   如果你也养狗和猫的话,你会发现能得到共鸣
  •   佩服作者,不是为他的文字,自然文字是很好的,却是他的认真和严肃,尤其反映在这本小书上,写猫狗的。不仅仅是爱,还有关于生存的思考。
  •   比一般的书小一点,有点厚度。纸质可以接受。内容是描述作者与猫狗的田园生活。
  •   一花一天堂,一草一世界。一猫一欢乐,一狗一开心,满心是责任。
  •   原以为只是单纯的狗狗生活趣闻散篇,我觉得养狗不养狗的朋友们都应该看看,请对我们的狗狗多一点抚摸,多一点关爱。对我们身边的动物多一份怜爱之心,正如书上所写:不如你的意你便将它干掉,你能主宰它时你如此对待生命,当别人有机会主宰你时,你希望他能做出生命养得决定呢?它只需要你给予一点点的食物,便用整个生命来守护你,这个世界,谁可以这样无私的对你?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无论你做过什么,发生过什么,历经多少时光。
  •   看哭了都,非常喜欢书中作者和猫狗的两三事,我们应该把它们当作家人
  •   猫狗之外的纯净却带着忧郁的内心世界,远离城市安静的生活,向往之。
  •   本来是买来消遣的,可是很意外,是蛮有意思,蛮有思想的一本书。不仅讲了自己与猫和狗的生活细节,也讲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还有北漂的无奈。全文诙谐幽默,辛辣有味,但又温馨感动。不说教,不务虚,非常好!强烈推荐!
  •   一个字,爱,两个字,喜欢,。。。。。。。。有猫有狗的世界。
  •   其实这是一只拿着蛋刀的猫和一只拿着奥伯莱恩的狗
  •   冲动了,一定要买只狗,然后再整只猫,不能买全了就等狗狗老死了,再买只猫
  •   我见过很多养宠物的人家,有的人家都拿着扫帚打自己家小猫小狗,哎,那样养着宠物还有什么意思啊,其实我们该看看作者,怎样和他家宠物人性化的相处,都像一家人一样,其乐融融,完全和他的生命困绑在一起,这样和宠物的生活才有意义
  •   漂亮的封面,可爱的照片,好看的文字,感人的故事,这是我今年最喜欢的小书。推荐给喜欢猫狗的朋友们
  •   第一眼就想好漂亮的小书,给人温暖感的封面,喜欢猫狗的我自然没有免疫力,马上就买了,等拿到手里果然手感很舒服,放在包里刚刚好。
  •   现实生活中的猫狗大战
  •   我养了两只猫,所以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就喜欢上了它,故事讲述的非常贴心,喜欢配配,喜欢小九,喜欢乡下的生活,桃园一般的生活啊,无限神往中。。。。。。
  •   猫狗一起成长,欢笑、泪水?哈哈,全部都有~
  •   猫和狗总是一对冤家,只要碰面了就会呲牙咧嘴,很少见到猫和狗在一起和平相处或成为好朋友的。看了这书才发现,真有这样友好相处的。当然了那位温柔的爸爸,让他们真正像一家人了。姐弟俩,哈哈
  •   因为太喜欢小动物了,所以看到这本书的猫和狗就完全按捺不住了,写得蛮有意思,就是文字太少了
  •   想看所有跟猫狗有关的电影了
  •   看完这本书 心情很愉悦,或许你会更了解猫狗的世界。萌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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