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12月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作者:何小天 页数: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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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从南方小镇来北京的小说家何天已经很久没有新的猎物了——他为了写作而发明了一种秘密又邪恶的方法——直到他遇到一个北京姑娘于小可,他通过花言巧语骗得和于小可在一起后,却发现这个女孩和他曾经相处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不一样,神秘、冷酷,沉迷戏剧和书籍,他们就像暗战一样展开了一曲荒诞的爱情对手戏……
作者简介
何小天,狗年狮子座,有神论者,迷恋神秘主义,大学时期偶然涉足写作,著有纯情小说《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和《遗忘在时光深处》(又名《谁说青春不能错》),后被改编成电影《pk.com.cn》(房祖名和陈柏霖主演),大学学了两年力学,两年软件两年计算机后,在新浪、腾讯等公司混迹数年,2008年8月8日辞职写作至今。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章节摘录
第一章 1 我是在准备要回南方的时候遇到她的,在此之前我永远也想不到我会喜欢上一个北京妞儿。我出生在一个以盛产美女著称的泱泱大省,并且有一个美好的成语也是用来形容当地的女孩--湘女多情。从小到大,我就在一群多情又美丽的湘女中长大,幸福得像花儿乐队一样,而北京妞儿在我的印象里,其形象停留在公交车卷着舌头卖票的大妞儿。 虽然我和她的故事后来非常离奇,但我们的认识却起源于传统老套的熟人介绍,那是在一场小圈子的饭局上。在北京所谓的文化圈里,这种饭局文化很盛行,我有一阵子热在其中的原因就是能认识非常多女孩并交换名片,免去了街头搭讪招人翻白眼之苦。当然,加入小圈子也需要一定的能耐,基本都能写能画,吹拉弹唱至少会一样,出过几本书更好,曾经有个人自称"徐导",后来被人揭发其实他只是一个导游以后,基本就没有再出现过。 记忆中那次饭局是在鼓楼巷子里的一个小四合院里,做东的是一个自称做过《读品》的家伙,当时我没听清,还以为如今做毒品的也要进军文艺界,对他肃然起敬。 觥筹交错以后,大家纷纷摘下面具去掉衣冠,一副龇牙咧嘴飞禽走兽唯恐不把他当流氓的模样,话题自然不免要谈论到女性。 其中一个大姐大的模样的已婚姑娘非常热心地帮我介绍女孩,当问到我需要怎样的姑娘的时候,我随口胡诌到:“给我来个女富婆吧,我一直想找一个人包养。” 这群流氓当场起哄,发出怪叫:“我也要,我也要。” 要命的是,这个姑娘居然没有幽默感,她一边说还一边翻手机号码:“女富婆没有,女富妞倒是有一个,还很文艺,文艺女富妞。” 说是有一个超有钱,又年轻,还特别爱好文学的大好女青年正待字闺中,嗷嗷待嫁。 我在想如此好的姑娘为什么还单身,为何偏偏是我有那么好运气,实在不敢相信。我喝得有点高了,决定逗她到底,我大着舌头说:“咱可说好了,一年包换。” 这群流氓更是纷纷指责我不厚道,笑得差点把酒晒洒在读品男的光头上,并为这位姑娘对我特别的青睐纷纷表示不满。我们接着喝酒,谈论的焦点很快地转化到更刺激,更淫荡的话题,谁也没把这个当回事。 事实上,喝完酒我也把这件事抛到脑后,可也许当时只有那个热心姑娘一个人没喝醉,或者她一直都是这种严肃认真的态度,没多久以后,她在MSN上给我发来一个姑娘模糊的照片,外加三个小字,于小可。 这场景我在电影《碟中谍》里曾见过,上级给下级派发下一个暗杀目标就是采用这样的方式,一种被组织赋予任务的使命感油然而生。 4 我哈着白气搓着手,在雪夜里向北走了一站地,踩在白雪上的吱吱声特别爽,我上了电车,回到住处。这是一套租来的房子,一座二十层塔楼的十五层,可以看到窗外灯火璀璨的城市却又安静得像是一个人都没有,似乎是隐藏着很多秘密。屋子里到处都是书,影碟,暖气管上放了一排酒瓶,阳台上吊着一排吉祥物,有一个眼睛的娃娃,企鹅,小狐狸--都是曾经工作的一些公司发的--看起来有点诡异,如果不是租来的房子,很可能墙上都会画满涂鸦。 是的,我不爱工作,因为在我看来,北京高额的房价已经扼杀了我按部就班的耐心,我只好选择一个类似赌徒的职业,著书立作,写得好的话名利双收,写不好也能混个工资水平低调度日。 我打开电脑,点了一枝烟,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在烟雾缭绕和咖啡的催眠下,开始构思故事。大学时候我学了两年力学,两年计算机,成为一个编程高手。毕业的那年夏天,我无所事事时候写的一点我的幻想,最后居然发表了,还有一个美女编辑找上门来非说我是"千里马",我再三谦虚推脱说"我不是"也没用。在金钱和美女的双重诱惑之下,我最终放弃了和同学们一样去深山老林里建设京沪高铁或者是造和谐号火车头。 我的低音炮放着花儿乐队的早期歌曲,大张伟带着童音的北京腔在努力又迷惘地唱着: “有一只火鸡扇动着翅膀,就站在隔壁的稻草上,它的眼神里有些迷惘,因为它可能随便会受伤。我很羡慕它,因为它,没有思想,也不用争抢,它很害怕我,因为我喜怒无常,可能随时会开枪。讨厌的东西在疯狂地生长,得到的东西却没有营养,我们就站在那稻草的中央,并不在乎彼此的模样。稻草上的火鸡,那么的美丽,不用出人头地也不用欺骗自己,稻草上的火鸡,那么的神气,从来不会生气,也不装委屈,再看看你自己。” 我一边跟着节奏哼着"稻草上的火鸡,那么的神气,从来不会生气,也不装委屈,再看看你自己",手里还偶尔拿起一个鼓棒当麦克风,一边在黑暗里噼噼啪啪地敲着键盘,像一个乐队的键盘手,不一会儿,烟灰缸里密密麻麻插满了烟头,像是虎丘剑池里倒插的剑。 天微亮的时候,我伸了一个懒腰,上床睡觉。 我从日出开始一直睡到了日落才起床,刚起来的我也像电脑开机,需要一点时间把记忆从硬盘读到大脑内存,我打开冰箱,拿出一瓶啤酒灌了几口,然后又煮了点方便面吃了,躺在沙发上抽烟看电视新闻。 今天的新闻给我的总体感觉是国际形势很混乱,值得担忧,哪哪哪又爆炸了,哪哪哪又恐怖袭击了,总之很不太平。好在国内形势一片大好,农民捧着一个大西瓜望着一大片西瓜地说我娃的学费有了;白领则西装革履地坐在宽阔明亮的办公室里对着镜头兴高采烈地说,我终于住上经济适用房了;官员回答记者说,中国不吃西方经济危机那套,我们形势大好。 看到这些令人振奋的消息,我才放心地关掉了电视。 我拿着一个球,来到门口的楼道上,对着墙壁开始模拟足球里的战术二过一,踢了一会儿,又开始练习齐达内的经典动作马赛回旋,连续转了七八圈头开始有点昏了,就开始练习小罗的甩牛尾巴,再过了一会儿,开始练习自己的左脚,对着墙射门,忙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这叫楼道足球,是我在大学时代兴起的一个游戏,当时我所在的湖南大学的新生宿舍17舍是一个类似地外建筑的新楼。设计师可能是小时候很喜欢看《恐龙特急克塞号》,于是把楼修成了外星人侵略地球的那个飞船的样子,从空中往下看,是一个正方形,然后四个角伸出四个长臂,里面全部都住的是人,至于中间的正方形就是大厅,我们就是走楼梯上到大厅,再回到每个长臂里的小巢里。 四楼的大厅被我们开发成了足球场,每天晚上大概九点多的时候,就有人在走廊里大喊,“开火了,fire in the hole”,然后就有光着膀子的,只穿内裤的,以及各种各样的人从门后面伸出脑袋来,只要凑够六个人就可以开踢,也有两个人踢的,不过基本跑一下就累了,三个人才有战术的变化。 球门自己设计,可以是两个啤酒瓶,柱子,最好是椅子,必须打入椅子的两个腿之内才算进。和传统足球不同的是,可以借助墙壁的反弹,增加了复杂性和观赏性。 我们的精确的脚法都是在楼道足球里练出来的。 踢了一会,我回屋洗澡穿衣,然后开门下楼,走过了一堆葱葱郁郁得像迷宫一样的花木,来到了一排长椅边,坐了一会儿。这个时间,年轻人一般都堵在回家的路上,小区花园大多数都是老头老奶奶和小孩,他们像是年久失修的机器人,步履缓慢地在晒着老化的零件,另一些则像小时候的玩具,一听音乐就摇头晃脑的电动娃娃。我一个人在那堆花花绿绿的健身器那玩,坐在一个有着靠背的可以活动的椅子上,前面我一根钢管,上面的说明写着:用脚放在椅子前面的两根管子上,并使劲把自己撑起来,然后再松腿,这样就可以摔一个"屁股墩",起到锻炼腿部力量的作用。 我还没那么无聊,我拿着笔记本电脑斜倚着靠背,午后温暖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我舒服地差点睡着了。 今天,老男孩还没来。 每当我写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想到老男孩,只要和他聊几句,我就能文思泉涌,但谁也摸不着他的行踪,他像个传说中的忍者一样羚羊挂角踏雪无痕神龙不见首尾。我试图找到他来临的规律,我研究过他的出现是不是和天体运行,太阳黑子,月球盈亏,大海潮汐,股市涨停,房价升降,快女十强有着一定的关联,但我发现,也不靠谱,他有时候一个月来好几次,有时候数月都不见踪迹,比月经不调还让我难受。 我迷迷糊糊差点睡着了,醒来发现一个小男孩走了过来,小孩非要坐在我对面,和我比赛谁做的"屁股墩"多。我们一共弄了二十分钟"屁股墩",我的骨盆都震麻了,我说:"我认输。" 他得意地笑了起来。 小男孩突然变了一个严肃模样,说:“今天写了吗?” 我认出来了,是他来了,是老男孩来了。 “把稿子拿过来。”他朝我伸了手,我把手里的笔记本给了他,他一边看一边皱眉头,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 半个小时后,他表情严肃地看完我写的稿子,那是一个码了七八万字的文字游戏,在我眼里已经变成一个七八万字组成的可乐瓶,高耸入云,但他二话不说,一下子推倒了,破碎的字稀里哗啦撒了一地。 “你缺少一个故事,你缺乏经历,第二章开始你就在编,事实上第三章你的小说就成了空中楼阁,只是你没有意识到,你以为你修空中花园啊。” 我很崩溃,沮丧地说:"你觉得昨天那个女孩怎样?" "还不错。" “可惜我要去南方了。” “说不定你还会回来。” “是吗?” “去旅行吧,顺便帮我物色个猎物。” 他拍拍我的肩膀,留下最后一句安慰的话,飘然而去。 ……
媒体关注与评论
“黑色又调侃的笔调,哥特式的故事情节,来历不明的年轻人,带着末日狂欢的绝望和忧伤,爱情像是一个阴谋,古典传说在后工业时代的扭曲重现,写作混淆了真实和荒诞的边界, 如果《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是美国梦的破灭,从《老男孩》能看到80后小说家也开始质疑生活的真相,书写幻灭的青春。” ——著名作家 慕容雪村 “北京爱情故事,是一个男人在咖啡馆,酒吧里、旅途中、狩猎时讲的故事,没有矫情的爱情段子,没有恶俗的狗血情节,一切就像发生在身边,既真实又魔幻,在想象力领域中,何小天是我读书范围内,中国青年小说家里最出色的一位。” ——专栏作家 王小枪 “一个想成为流氓的理想少年的智力游戏,一段后青春时代的猜火车的文艺生活。” ——著名乐评人,青年作家 祁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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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届新浪原创大赛金奖得主,首届网络原创作家榜得主——何小天09年全新力作,首届盛大文学全球写作大展(S0)入围推荐作品 这是一本比《奋斗》更真实残酷,比《草样年华》更幽默搞笑的小说,用了大量80代年轻的最常用的语言方式来对现实进行调侃,但是却又是第一本真正意义上代表80代开始质疑生活的一种精神。它讲述了80后在冷酷现实中梦想不断的幻灭,批判现实。 一出幽默又荒诞的爱情对手戏,一场放荡又骄狂的青春自恋秀 80后北漂版《顽主》, 一本必让王朔刮目相看的新狂人小说 红男绿女,欲望都市,当文青遇上文青,你我二人谁是真正的狩猎者? 如果说京韵十足的《奋斗》是仅仅北京青年才比较有共鸣的小说,那《老男孩》就是生活在北京几百万“非土著”年轻人的战斗故事。作者何小天是两届新浪原创大赛金奖得主,作品一直受到余秋雨、张抗抗、海岩等文坛名家的关注支持;以及慕容雪村、郭敬明、饶雪漫的极力推荐,作品均改编影视,还是新浪、腾讯的博客人气王。 何小天运用大量80代年轻的最常用的对话方式来对现实进行调侃,语言幽默生动,人物的对话精妙出位,颇具王朔门新锐风范,南方的灵魂记录北漂的经历,是“新混搭”青春小说的代表。它真正意义上代表了80代对生活真相的质疑。它讲述了80后在冷酷现实中梦想不断的幻灭,批判现实。展现了一类新型青年的“在路上”精神状态:特立独行、意识自由、追求个性,这本书是80后第一本真正意义上反思信仰缺失、解构灵与性的作品,在文艺评论家眼中,被冠以“后青春小说”的发端——从“青春散场”到“拒绝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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