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出版时间:2010-12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作者:陈彤  页数:302  字数:2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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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引子  假如人的一生是一部50集电视连续剧,你愿意在第一集就碰到一个女人,然后你们分开,在以后的49集中,你都在思恋她、爱她、为她痛苦为她伤心为她夜不能寐为她茶饭无思为她不顾一切为她抛家舍业为她——直到生命最后的那一刻——你愿意这样度过你的一生吗?有女人值得你这样做吗?用你的一生证明你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恨这样的女人!  还在我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曾经幻想着自己是一个浪迹天涯的骑士,为了一个女人,付出我高贵的生命。我将长眠于青山绿水之间,而女人将泪洒于我的墓前,岁岁年年。  荒唐吗?别轻易下结论!  我没有成为那个少时理想中的男人,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没有那样的女人——我是说,没有几个女人看重我这条烂命——如果我对女人说:“我爱你,愿意为你去死。”女人眼里的光亮还不如我送给她一管幻彩口红时;她们并不需要男人的生命,她们常常会说:“你死了,我找谁去?”  她们要你活着,因为你活着,她们才能向你提各种要求……  我见识过很多女人,无论是美的,还是不美的,聪明的,还是愚蠢的,她们以各种方式各种语言要求同样的东西——幸福。  知道女人怎么理解幸福吗?  和男人如何理解“成功”类似——“仅有我自己的成功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别人的失败做陪衬。”对于女人来说也是一样,仅仅她自己的好感觉是不够的,还必须配合别人的羡慕,至少是引起别人的议论或关注。  当女人说自己爱上某个男人的时候,实际上的意思是说,她们感到了幸福,或者得到了一种幸福的保证;当她们说不爱某个人的时候,往往是因为这个男人不符合她们的幸福标准;而当她们伤心哭泣指责男人欺骗了她们的感情,那种痛苦和买股票赔本是大同小异的,原本她们以为自己买的股票是会升值的,但她们错了,她们轻信了,她们悔恨交加,她们痛不欲生……  自从我意识到我的生命对于渴望幸福的女人无足轻重以后,我就开始追求成功,无情地追求,残酷地追求,就像非洲草原上一只天分不太高的豹子,竭尽全力穷追不舍。它的目标是一头漂亮的健壮的奔跑速度接近风速的羚羊——我对成功的渴望就像那只豹子,虽然我不能确定自己最终是否得手,但我不肯放弃……  知道男人最想要的是什么吗?有几个男人喜欢一辈子做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我宁肯我所爱的女人为我流尽最后一滴眼泪,而我只是用我修长的手指划过她消瘦的下颌,对她说:“我将爱你,今生今世;我将想你,每时每刻。”然后打马扬鞭绝尘而去……  所谓爱情不过是一个故事,那些渴望爱情的人,就是一些渴望故事的人。我要给你讲的不是爱情,我这样的人不配讲“爱情”,我给你讲的是故事,我自己的和别人的。

内容概要

男主人公许一军35岁,是一家大型外企的法律顾问,妻儿在加拿大生活,他则在北京声色犬马。有一天,他的初恋情人朱芳华找到他,提出想去他家住一段时间。许一军和朱芳华有着四年情史和一年婚事,离婚后,他们十年都不曾联系。十年再见,朱芳华是中央台主持人,嫁给了一个公司老板,生活貌似顺风顺水,可是,她却身患绝症。她究竟是要和他再续前缘,还是要报复他当初的背叛?这段嘎然而止的爱情在十年之后如何继续?

作者简介

陈彤  著名作家,编剧、情感专家,新浪博客点击近4000万。曾著有随笔集《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有多少爱可以胡来》《左手握右手》等;短篇小说集《我们都是木头人》《镶在日子上的金边变成了钱》;长篇小说《男人底线》《风情万种》。有《向韩国美女学什么》《人生如

书籍目录

我是不是最疼爱你的人
马融融祝咱们幸福
我们都是木头人
梨花
忘了流泪
杭州爱情-梦碎江南烟雨中
蘼芜
完美生活
阿房宫
如果没有如果的事

章节摘录

  0.  朱芳华为什么要找我?  我们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然后我们分开,整整十年没有任何联系。  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听起来和以前一样,说话的语气、态度、腔调完全像我们几天前刚刚见过面,随随便便亲切自然,她说:“一军,我是芳华,你今天晚上有安排吗?我找你有点事儿。”  “什么事儿?”  “见面说怎么样?”  “你在哪儿?”  “在你楼下。”  1.  我,许一军,35岁。  在我这个年纪,混成这样应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吧?结了两次婚,换了三辆车,置备了四处房子,跳了五次槽,中外的墨水都尝过一遍,目前在洋鬼子的公司做首席法律顾问,活儿不算累,职位不算低,钱包打开一排信用卡,每张的数目都足够在五星级酒店住上一个晚上外加返程机票。几个月前,我老婆带着孩子移民去了加拿大,我们一周通一次电话发若干次E-mail。父亲早年去世,我家中仅存寡母一位,年事渐高但身子骨硬朗,她以我为她此生的终极自豪,在她眼里,我算成功人士,我自己也常常有这种感觉——虽然时不时地也会产生一些心理医生所讲的“不良情绪”,比如说莫名其妙的厌倦,但很快就能排解。毕竟我还算混得不错的,我是一个成功人士,虽然只是一个“业余初段”的成功人士,和那些真正出类拔萃的人比,我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但,不是有很多像于连这样的更年轻一辈把我这样的生活,定位为自己为之奋斗的人生目标吗?  我忘了给你介绍于连了,他是我母亲的同事刘阿姨的孩子,研究生毕业,25岁,眼高手低,换了好几个工作,不是人家炒他,就是他炒人家。最近他常带着他的女朋友来找我,希望我能给那个小家碧玉找个“每天睡到自然醒,钞票数到手抽筋”的工作。他的女朋友叫什么来着?是露西还是莎莉?我没记住,总之是一个娇滴滴的,把自己特当宝贝的那种姑娘。她款款落座,一招一式都训练有素,她微笑莞尔,用一双自己知道自己很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我看。说老实话,我对她这样的女孩子没有兴趣,她太浅了,我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人出身于小门小户不是她的错,但问题是她不该模仿大家闺秀的气质,而且模仿得还那么糟糕。她这样的女孩子不明白一个道理,鸡窝里虽然可以飞出金凤凰,但不是她那样一个“飞”法儿。她以为自己很有魅力,但又豁不出去;她觉得自己很独特,其实却又很平常。  她以为她在我这样的“寂寞中年”面前笑一笑坐一坐,我就会生出怜香惜玉之情,呵护她照顾她做她的糖心干爹为她铺平人生的道路,想法太天真了!我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到加拿大让人家教育去,哪有工夫给她做人生的导师?  我已经35岁了,我见识过女人,我已经能做到“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从一粒沙中看到一个世界)。她并不属于名贵花种,而她自己还不知道这一点,这是她的不幸。这种不幸将伴随她的一生,如果她不能及时把自己的根扎到地里,像一棵玉米一样快活而充实地活着。  当然,我不会对眼前这个小家碧玉说出我的这些想法,首先我犯不着,她没准儿会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我爱上她了,然后拼命地顺杆爬,我还想清净点,我惹不起;其次,现在她把自己打扮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我却建议她像一棵玉米一样活着,那不等于杀了她?  Time will do everything。我将看着她到死都是一个怨妇,永远顾影自怜,永远感慨世事沧桑,永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永远都是生活对不起她。她将无休止地抱怨人生,她自信心的惟一来源将只是她的高度自恋。可怜的女人!还好,她现在还拥有青春,这使她有资格娇滴滴羞答答拿着天真当可爱,并且还可以仗着这些资本,混上几年。但她最辉煌的成果也就是在她的电话本里多添几个低端“成功人士”的名字而已,其实,认识我们这些低端的“成功人士”有什么意义呢?我看不出来。至少我是绝不会买她这样姑娘的账的。我真希望她能明白这一点,从此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知道,就这点而言,我是一个挺没劲的男人。但我要为自己辩护的是,我之所以这么没劲,是因为我见得多了,尤其是这类女孩子,从我17岁起一直到现在,我见多了,她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岁月无情,指的就是对她们无情。  我跟于连他们客套了两句,然后就不做声了。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如果要礼貌而周到地打发你的客人,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说,等他们说累了,他们就会告辞。  平心而论,那个姑娘说话的声音轻柔婉转,但是我却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知道她的轻柔婉转是为了迎合我,我能猜得出来,她在于连面前一定不这样拿腔做调。她把自己扭捏得像一朵水莲花,嘟着小嘴唇羞答答地说:“我没有做过什么工作,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但我可以学,我会学得很快的。”  我靠!这他妈的是找工作的态度吗?还没怎么样,就开始撒娇。  幸好,这个时候朱芳华打来电话,这给了我一个完美的借口,使我可以礼貌周到地打发这对欢喜冤家。后来我常常想,假如那天不是我急于脱身,我会那么爽快地答应朱芳华,让她到我的办公室来?人啊,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2.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怪。我会忽然不耐烦,沉默不语一言不发,而且常常无缘无故地心神不宁,像地震前的猫狗,表现反常。有的时候,我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一个PARTY,但是走到中途却忽然改变主意。我这是怎么了?这是不是人们所谓的“中年危机”?每每想到这一点,我就会不寒而栗,有一种“完了”的感觉,并且会连续几天情绪不高喜怒无常。有一次,我陪着一帮朋友去打高尔夫,一种庸俗无聊的感觉几乎是瞬间占有了我的全部心智。  我问自己,难道就这样,甘于做一个平凡普通庸庸碌碌最低级别的“成功人士”,并为此沾沾自喜心满意足?难道就这样听任自己大踏步地迈入40岁的行列?然后,50,60,70,一直到死?那一刻,我难以平静。从此之后,我一直失眠,而且每天一到快下班的时候,我就容易感到心烦意乱——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毫无悬念,琐碎忙碌,虚假繁荣!  3.  朱芳华的电话恰巧打在我的“软肋”上。  我已经说过,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感觉下班前的那十几分钟是最煎熬最脆弱的,遇上周末则感觉加倍——我没有家,家里空无一人,而我的工作又不需要更多的投入,何况我们洋鬼子的公司根本不鼓励加班,如果你要加班,就如同向所有人大声宣布——我是一个笨蛋,我什么也干不好!  我是这样一个人:一般来说,比较被动。如果那天不是朱芳华来找我,也许我就会跟于连他们混到下班,然后他们就会说,今天是周末,你要没什么安排,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而我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尤其在周末的时候,没准儿就答应了,但是心里却悔恨交加。我自认为喜欢独处,但却总受不了热闹的诱惑。我总幻想着在外面混,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也许就会有什么新鲜的事发生,其实,狗屁新鲜的都没有。  我猜想那天于连那对狗男女一定已经计划好“宰杀”我这个冤大头。我已经无数次上了他们的“贼船”,他们非常善于倚小卖小,他们会像天真的孩子似的,在快下班的时候,混到我的办公室来,借口很多,比如正好在附近买东西,或者像这次这样,说想和我谈谈未来的生活,然后,下班时间到,大家顺理成章地一起吃饭,边吃边聊,而我是他们的长辈,所以肯定是我买单,请他们吃西餐喝红酒再去酒吧坐坐,如果凑巧有朋友给我打电话邀我去俱乐部,他们就跟着去,以为自己非常受欢迎。  天哪,饶了我吧!我还没有惨到要自己花钱买几个人陪着我吃喝玩乐,就是真到那个份儿上,我也不会买他们这两个白痴。  哈哈,朱芳华的电话彻底粉碎了于连之流的阴谋,使他们的计划完全泡汤。我看着他们离开,看着他们的那点小心计落空,居然有点幸灾乐祸。

媒体关注与评论

  看她的文字,读她的小说,让我深深沉迷。   ——苏芩  男女的事,莫过如此,她写的事,却不仅如此。  ——曾子航

编辑推荐

  读读《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吧,看看你是否还会被触动——被你自己的忧伤和那些曾经的往事!我们生活在一个商业时代,借用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那么对于爱情呢?假如我们有更好的选择,我们是否还愿意和过去的人分享我们的幸福和悲伤?我们是否能像扔掉旧手机一样扔掉旧情感?我们是否可以像换车一样换掉不值得我们继续追加投资的恋人?什么是幸福?幸福难道就是KEEP UP WITH JONESES?(和邻居攀比)什么是成功?成功难道必须要有别人的失败作陪衬?《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的女主人公朱芳华在自己还剩半年的生命时找到了曾经的初恋情人许一军,希望与这个她至今仍爱恋的人共度这宝贵的半年,而偏偏这时候,许一军正处于创业阶段,有体面的职业、收入、婚姻和家庭,面对现在依然爱得很深的朱芳华,他犹豫了——她的半年,他的一生,他要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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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7条)

 
 

  •   我们生活在一个商业时代,借用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那么对于爱情呢?假如我们有更好的选择,我们是否还愿意和过去的人分享我们的幸福和悲伤?我们是否能像扔掉旧手机一样扔掉旧情感?我们是否可以像换车一样换掉不值得我们继续追加投资的恋人?什么是幸福?幸福难道就是KEEPUP WITH JONESES?(和邻居攀比)什么是成功?成功难道必须要有别人的失败作陪衬?
      读读这本书吧,看看你是否还会被触动——被你自己的忧伤和那些曾经的往事!
      女主人公朱芳华在自己还剩半年的生命时找到了曾经的初恋情人许一军,希望与这个她至今仍爱恋的人共度这宝贵的半年,而偏偏这时候,许一军正处于创业阶段,有体面的职业、收入、婚姻和家庭,面对现在依然爱得很深的朱芳华,他犹豫了——她的半年,他的一生,他要如何选择?
    直触心底的真实,发人深省的语言,非常值得一读!
  •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当初是冲着书名字起的好,买完后就赶紧看了,内容写的不从,女主脚的心理刻画的很细腻,丰富,跟我的性格有点像,很有同感1
  •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   买了当当网站现在有的所有陈彤的书,刚翻了一点就觉得极喜欢。
  •   写得很细腻,很真实。写出了现实的悲哀和美好
  •   写作比较细腻。
  •   帮朋友买的,应该不错吧,我没看。
  •   在读中,读完给结果
  •   你好,我已付款,什么时候发货?
  •   支持春日迟迟 一如既往地喜欢
  •   男主 让我想起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阮阮的男友 许世友 不是不爱你 而是 他永远爱自己胜过你 在青春的岁月里 遇见这样的人 实在不是良缘 正如多年后 他会在角落里怀念 也有一丝悔意 但是 他的生活不会为你改变 他还要做他自己 但是 也没什么悲哀的 生活还要继续 他会让你知道 什么是你该应有的珍惜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并不重要 而是 那样的青葱岁月里 你真正做到了你自己
  •   陈彤的文笔还是很老辣的
  •   打发时间的书吧
  •   刚看了5页,应该还不错吧。
  •   觉得作者不错。所以买来看看。
  •   一直很喜欢,买来读的不错!
  •   这是旧书的再版,已经有了《无限伤感,有限。。》的朋友就不用重复购买了,我就买重了。
  •   不过是换了个名字《无限怀念 有限悲伤》
  •   书中短篇有些在博客上看过
  •   读了作者的《我愿意》觉得不错,所以买了这本《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作者在序里写到写这本书的时候是自己心情最不好,最灰暗的时候。真是充分地体现在书里的人物当中,我觉得书里的每个人都不开心,生活对他们来说似乎是没有意义的。读完整本书,我不知道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和书的标题似乎也不是太切合。爱情,对书中的人物来说,似乎很随意,总之看完比较茫然..........
  •   看完全篇,不知道欣赏里面的哪个人物,整体感觉没有《我愿意》 好。
  •   完全一样的内容,就是之前出版的《无限怀念 有限悲伤》换了一个名字。买这么多书头回碰到这种事。
    作者自序中还有这样的句子:……后来这本书被作家出版社出版,起了书名《无限怀念 有限悲伤》,那是五年前的事了。现在,这本书由华文天下图书公司重新出版,他们问我有什么想法,我想来想去,问能不能换个书名,我想换成“你是不是我最疼爱的人”——那是我当年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经常听的一首歌。看过之后彻底无语了,作者果然厉害,这么让人不齿的做法还写得这么诗情画意。以前一直觉得作者文风犀利,行事磊落,不会将自己的文章进行排列组合,多次出版。这次做法让人大跌眼镜,将一个已出版的小说换一个名字继续出版。
    排列组合多次出版的书还可以通过看目录来判断是否有新作品夹杂其中。改名字,哦,釜底抽薪呐。
  •      既然已经结婚,就不要选择纠缠;既然已经有家庭,就不该犹豫不决。我不知道作者想要表达些什么,小说中的爱情让我摸不着头脑,感觉像是有趣人吃饱了没事做的闹剧!也许我年龄还没到,没有什么感悟吧!但我觉得既然选择放手,就不要再干扰对方,让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互不干扰!
  •     当我按照我的常规心态坐在电脑前开始回忆整本书的情节,开始敲打着字准备写这篇评论时,我发现一切都不能按照常规而来。我无法像以前写任何一篇评论身处世外冷眼旁观一部作品那样对待陈彤的这本其实是写于2004年的书——她就像在写我自己,写我的性格,写我身边发生的事——当然我比书中的女主角幸运多了,或许这本该是我庆幸的。或许当我已经具备了书中主人公们的年龄,我才能更好的理解他们经历的一切包括如何看待责任和爱情。有些事太年轻没有经历,有些事老了又开始不屑。所以在中年时看中年的书别有一番滋味在其中,好像书中的人就是自己,或者就是自己的朋友、兄弟姐妹……
      朱芳华、温秀玉不仅仅是书中男主角的前妻和现任妻子,更是象征着他情感生活的两种阶段,一个芳华绝代,一个秀玉初成实,堪宜待凤凰——仅凭名字就透漏给我们太多讯息。一个多情纯真而任性,一个又是如此有城府,深谙夫妻相处之道。看得出来,整本书中,男主人公还是更爱前妻多一些,我想,这不仅仅因为人总是向往着美好的年轻时代的爱情,还因为朱芳华是陈彤自己的写照,所以故事中的诸多角色中唯有朱芳华刻画得最饱满最栩栩如生,想来很多女子也能在朱芳华的身上多多少少看到点自己的影子。说她是敝帚自珍也好,顾影自怜也好,或是其他什么,我想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通过书中描述的诸多女人带给现实中女性读者的那种对青春和美好生活怀念与企盼,说到到这里,我忽然想到自古以来关于《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薛宝钗这两个角色的点评。或许,朱芳华和温秀玉以及其他诸女子之比较原本就是个哲学问题。
      有人说这个书写的挺矫情的,完全是无病呻吟,跟自己的前妻谈恋爱,可关键是它又不像《跟我的前妻谈恋爱》那么理直气壮,这里边说的完全是拖家带口子的跟我的前妻“谈恋爱”,虽然老婆孩儿都在外国,管不着眼前的事,可还是挺让人觉得想扁这男人一顿。所以在真实度上,让人有所怀疑,不过谁让它是一部小说呢。可贵的是陈彤这个人把生活看的很透,虽然故事本身可能不够现实,叙述视角上把握的可能也不够精准,然而书中的那些话,那些片段足以引起人们的共鸣。例如关于愚蠢的胸大无脑的女孩意图勾引上司的论调,例如男人关于更换和品评女人的论调,再例如关于男人喝奶茶的论调……总之陈彤在与重症擦肩的过程中说了很多经典的话,这些感觉这些话语是我们深藏内心,在心底念叨N遍的却没机会说出口、没办法说出口、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
      絮絮叨叨,写到最后发现自己写了一篇不像评论的评论,不过在一刹那之间发现,似乎理解了陈彤为什么把极像自己的主角起名叫“芳华”,因为“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唯有人在绝境中,才会从心里迸出这样的词句,我很愿意相信,这部原本写于前几年的故事,是她患病正当时的心境写照,无论是朱芳华还是书中的什么人,都有她和她身边人或故事的影子——也忽然发现,这本书是如此的真实,当你没有深入它,只是泛泛看看时,你确实是会觉得矫情没劲,无病呻吟,可是当你理解了作者的心和当时的处境,你会发现它真实的可怕——我想,这就是一个高明作者的高明之处,你需要动脑子去挖掘一部她的作品,那绝非是表面所呈现的一个简单而热闹的故事。
      
  •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before you can call him a man?
      
      “在一片繁花之中,每一朵都那么娇艳漂亮,但是你却独独采了我,这让我多么念念不忘。”
      
      我正变成我年轻时所讨厌的那种芸芸众生--我每天都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但更可怕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
      
      倒退十五年,我是知道我自己喜欢做什么的--那个时候,我喜欢朱芳华,喜欢和她在一起。我曾经想过要这一辈子都和她厮守,永远不分开,我们要生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我们还要养一条小狗,给它起名叫“刘德华”,那是我最喜欢的偶像,我们要把孩子带大,等他们都离开家的时候,我们就去世界各地旅行,在不知名的乡村客栈回忆过去的好时光,而我们不旅行的时候,就每天手牵手地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偶尔和大学时的朋友聚一聚,让他们羡慕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老得走不动路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我要告诉我的儿女,告诉世人--我虚度了一生,和我爱的人。
      
      《在蓬帕杜尔夫人身边》,那里面,对蓬帕杜尔夫人有这么一句评价--“她身上也有许多缺点,但那是那个时代的缺点,而她身上的美德则是她个人的美德。”
      
      我是一个挺没劲的男人,就是这么没劲,有的时候,我自己都看不起我自己。前怕狼后怕虎的,不知道怕的是什么。也害怕未来。我不能让局面失控,我虽然讨厌每天的生活井然有序一成不变,但是我更讨厌纠缠不清狼狈不堪。从本?上说,我不是王小西,他对待生活的办法往往是“以毒攻毒”、“以暴制暴”、“大乱之后大治”,而我则是典型的“惹不起还躲不起”、“自欺欺人”、“得过且过”的那一类。因为我自己的心老了,我不想再折腾,也折腾不起了。
      
      “山有木兮木有枝,我悦君兮君不知。”
      
      桃叶映红花,无风自婀娜。春花映何限,感郎独采我。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Tell her to make me a cambric shirt
      (Oh the side of a hill in the deep forest green)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Tracing of sparrow on the snow crested brown)
      Without no seams nor needle work
      (Blankets and bedclothes the child of the mountain)
      Then she`ll be ture love of main
      (Sleeps unaware of the clarion call)
      
      Tell her to find me an acre of land
      (On the side of a hill a sprinkling of leaves)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Washes the grave with silvery tears)
      Between the salt water and the sea strand
      (A soldier cleans and publishes a gun)
      Then she`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Tell her to reap it with a sickle of leather
      (War bells blazing in scarlet battalion)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Generals order their soldiers to kill)
      And gather it all in a bunch of heather
      (And to fight for a cause they`ve long ago forgotten)
      Then she`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p.s.我看的是不完全版本 只有朱芳华桥段 但是比较纯美
  •     这本书最精彩的就是开头十来页,看完这本书也就基本可以收尾了,比较一般,还不如她之前写的 我愿意
      后来才知道这故事是她2004年写的,之前出版过,这次换了个书名又出版了,恩……这也有点太坑爹了吧……………………………………………………………………
  •   是啊,拿到手才发现,虽然经常关注她的博客和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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