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8 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 作者:张春霞 页数:460
内容概要
《私有林经营意愿与补贴制度研究》以我国私有林发展的制度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构建私有林补贴制度设计为主线,运用文献分析和实际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深入剖析我国私有林的发展状况及制度障碍因素,对林农经营意愿和补贴偏好进行定量研究,运用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和公共品理论分析了补贴制度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国情和林情构建了私有林补贴制度框架,以期为私有林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作者简介
张春霞,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47年生于福建仙游,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并留校任教,以后考取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师从著名经济学家陈征教授。1989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出国留学一年。现任福建农林大学副校长,林业经济管理博士点学科带头人,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福建农林大学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研究会会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教育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林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福建省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期潜心于农村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在全国率先提出并进行了“中国特色社会林业发展道路”研究,较早对绿色经济进行系统研究。多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项目等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大课题,主持的科研成果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林业部科技进步奖1项;参加的课题获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出版著作7部,在《中国生态农业学报》、《林业经济》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40多篇。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篇 私有林的历史与现状第一章 私有林的发展历程第一节 私有林的兴起:以林业“三定”为起点一、私有林的概念与内涵二、林业“三定”:私有林的初始发展阶段第二节 大规模发展私有林的探索:安徽岳西的教训一、安徽岳西的林改探索二、“自营山”经营方式的主要成效三、“自营山”经营方式消亡的原因及根源第三节 私有林发展的曲折进程——“三明模式”一、“三明模式”的形成二、对三明林业股东会模式的评价三、三明林业股东会的制度缺陷第四节 私有林的发展:湖南怀化试验区及20世纪90年代的林改一、怀化林业改革试验区的林改探索二、20世纪90年代的林改与私有林发展三、社会林业的实践与私有林的发展第五节 家庭私有林的大发展:新一轮林改一、新一轮林改前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史评价二、新一轮林改的现实起点三、福建新一轮林改:家庭私有林的大发展 第六节 发展私有林的意义一、有利于林业产权的多元化二、有利于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三、是鳃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四、有利于缓解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投入资金不足的矛盾第二章 私有林现状特征分析——南方九省区问卷调查一、数据说明与调查方案二、私有林的自然特征三、私有林的经济特征四、私有林的社会特征五、私有林发展面临的问题调查第二篇 私有林经营意愿与行为的实证分析第三章 私有林经营意愿的实证分析一、林主经营林业的意愿调查——以福建为例二、林主对经营方式的选择意愿——福建的问卷分析三、私有林林主对林种的经营意愿调查——以南方九省区为例四、私有林林主对经营树种的意愿调查五、补贴对私有林林主经营意愿(积极性)的影响第四章 私有林经营行为分析——南方九省区林区问卷调查第一节 私有林经营方式选择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一、私有林经营方式选择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二、经营方式选择影响因素的假设 三、影响因素的逻辑斯蒂分析四、经营方式选择影响因素解释五、主要结论第二节 生产投入行为分析——以福建为例一、资金投入行为的特征二、林农在不同林种的资金投入水平的差异三、劳动投入行为的特征(年自投工) 四、林地投入行为的特征第五章 林农资金投入行为分析第三篇 私有林补贴制度分析第六章 私有林补贴偏好的实证分析——南方集体林区的问卷调查第七章 国外私有林补贴制度第八章 私有林补贴制度的博弈分析和效果评价第九章 私有林补贴制度的理论分析 第四篇 私有林补贴制度设计第十章 私有林补贴制度设计框架第十一章 私有林的直接补贴方案第十二章 私有林直接补贴额度计算案例——以福建树种为例第十三章 私有林的间接补贴第十四章 私有林补贴制度实施的保障体系附录一 参数统计表附录二 福建省南平地区1994年以来的林业税费制度附录三 1978-2006年福建省价格指数表附录四 1979-2005年林业重点工程完成投资及国家投资情况附录五 林业财政支出占林业总投入情况表附录六 国家林业投资构成比例附录七 营林投资中国家投资在林业重点工程上的比重附录八 林业总产值对林业基本建设财政支出的弹性系数计算表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一篇 私有林的历史与现状 第一章 私有林的发展历程 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补贴制度,首先需要了解我国私有林的发展历史。最早的私有林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的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随着土改政策的落实,我国南方集体林区一些省份的个私造林就开始逐步兴起,但随着合作化的进程,个私造林逐步减少,特别是人民公社化后,建立了“一大二公”的经济体制,南方集体林区的林业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私有林实际上就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它的重新兴起是在改革开放后,是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进程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只有对原来的集体林权制度进行改革,在实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相对分离的条件下,私有林才有可能产生,因此集体林权改革是私有林发展的产权基础。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开始的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历经了20多年的探索,一直到2003年的新一轮林改才得以破题,探索改革的艰难历程,也是私有林从开始兴起到历经曲折后的大发展的过程。 第一节 私有林的兴起:以林业“三定”为起点 南方集体林区私有林的兴起,是以林业“三定”的林权制度改革为起点的。 一、私有林的概念与内涵 (一)私有林的概念 关于私有林,目前理论界还没有确切的定义,但对非公有制林业的定义探讨较多,并且大多把私有林视同为非公有制林业。非公有制林业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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