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钱锡青 编 页数:548
前言
人民法院在审判实务调研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于占有着两大司法资源:数据和案件。两者是应然规则的实然形式,不仅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数,而且其本身就构成了法治现实的一部分。审判实务调研区别于一般学术论文,强调不间断地往返于研究对象的经验层与抽象层之间,强调对数据和案件的深入解释和理性把握。这些实务调研的发端并非出于法官预判性的阐发,而是得益于作者的“问题意识”。法官从日常审判活动中发现代表性的问题,对这些信息从实践到理论进行推导,形成了实务调研。这一思维活动不仅关怀着司法运行,也不断丰富、完善了立法以及整个的法治系统。本书中编入我院干警的审判实务调研成果有三大板块:课题研究、司法统计分析、案例。课题研究方面,多篇文章在上海市重大调研课题评比中获奖;司法统计分析方面,收录了在全国法院和上海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成果评比中获奖的作品;案例研究方面,发表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案例》等书籍、杂志上的篇目不在少数。这些作品是我国现实法治状态的缩微写照,具有理论和实证研究的价值。本书同时收录了我院一部分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是法官断案智慧的书面反映。我国古代素来注重判词写作。从唐代开科取仕开始,判词即为吏部铨选科目之一。《名公书判清明集》(宋)、《折狱心语》(明)、《清朝名吏判牍》(清)等判词的汇辑更是历代相承的专著。这些判词要言不繁、情理兼容,不仅有效弥合了当时受损的社会关系,同时宣示了中华法系的独特魅力。因此,提升裁判文书水平,不仅仅是对司法质量的回溯式检验,而且是对法官提升司法能力的督促。
内容概要
本书收录了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级或全国各类调研课题评比、司法统计分析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调研课题、司法统计分析,公开发表的案例等实务调研作品。这些作品侧重于对审判实践具体操作层面的深度思考,是我国现实法治状态的缩微写照。本书同时收录了该院2003年以来举办的一年一度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的部分获奖裁判文书。这些文书是法官断案智慧的书面反映,并附有专家点评,以体现裁判文书的示范功能。本书对于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书籍目录
调研课题篇 刑事类 民商事类 行政类 诉讼程序类 综合类司法统计分析篇案例篇 刑事类 民(商)事类 行政类裁判文书篇 刑事类 民商事类 行政类 再审类 执行类
章节摘录
第一,借款人目的不同。贷款经济纠纷中的借款人在签订、履行贷款协议过程中,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金融机关财物、侵犯金融机关财物所有权的故意,而是为了实现正当的经济目的,即通过对贷款的正确使用来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贷款难以按期还本付息主要由于贷款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贷款协议签订不明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而贷款诈骗罪中的行为人(即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以及为之所作的准备或后来的履约行为的根本目的在于非法占有金融机关的贷款,侵犯金融机关的财物所有权,行为人根本没有承担民事义务的意图。因此,借款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贷款经济纠纷与贷款诈骗罪的根本区别。第二,借款人的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在贷款经济纠纷中,借款人完全真实地签订或履行贷款协议,不采用任何欺诈手段。即使由于借款人不履行合同而使金融机关提起诉讼,借款人一般也正常应诉,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贷款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一开始就使用虚假手段来促成贷款合同的签订,如编造引进资金或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个别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欺骗行为,但在履行贷款合同过程中,为逃避还本付息,使用非法转移企业财产、挥霍浪费贷款本金或携款潜逃的欺骗手段占有贷款本金。第三,还款能力与诚意不同。贷款纠纷中的借款人在纠纷发生时有完全还款能力或部分还款能力,在主观上均有履行贷款协议的诚意,并且一般都为履行贷款协议作过努力,但可能由于客观因素的变化或主观疏忽而导致丧失还款能力,产生贷款纠纷。在贷款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一旦产生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犯意后,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有些行为人具备还款能力,但想方设法逃避债务,有些行为人大肆挥霍贷款,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第四,违约后态度不同。贷款纠纷中的借款人在纠纷发生时,一般会主动应诉。有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通过辩解,减轻、推卸责任,但一般不逃避。在是非分明的情况下,会主动承担违约责任。而贷款诈骗行为人往往以抵赖、潜逃的方式逃避责任,使金融机关难以追回损失。
后记
为了进一步宣传法院调研成果,推动应用法学研究,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开展了调研成果选编工作。本书收录了我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本市或全国各类调研成果评比、司法统计分析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调研课题、司法统计分析,公开发表的案例等实务调研作品,以及我院2003年以来举办的一年一度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的部分获奖裁判文书及其点评,侧重于对审判实践具体操作层面的深度思考和对具体案件作出裁判智慧的反映。钱锡青院长对本书的选编出版工作给予了具体的指导。研究室周海平、郭芬、宋东来等同志,对本书文章的初选、审稿、汇总、校对,投入了大量繁琐、细致的工作;陶永林同志对本书的封面设计提出了宝贵意见。全书由周海平主任统稿,钱锡青院长定稿。最后特别要感谢文字的作者,正是他们的辛勤付出和孜孜求索,才使本书具有较强的实践特色和积极的应用价值。由于时间仓促,书中疏漏及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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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的理性思考: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实务调研成果与裁判文书选编》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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