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卓泽渊 页数: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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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集作者从事法理学教学和研究逾二十年的心得,精心写就而成。全书分为原理篇、价值篇、运行篇、法治篇四个部分,分别阐述了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价值理论、法的运行理论以及法治国家理论,对重要理论问题追根溯源,探求究竟;亦不忘介绍相关背景、学说争鸣,保证理论的连贯性和体系性。在深入讨论法和法学现象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帮助学生深化对部门法的理解。 本书可以作为法科高年级学生学习部门法之后,再作理论提升的法理学课程教材;也可为那些对法学已有所涉猎或领悟的非法学专业的读者,提供一些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学思维训练;还可以帮助普通读者提升关于法律与法治的理论认知。
作者简介
卓泽渊,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和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963年生于重庆市长寿县;1980年至1984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1987年至1990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后再度留
书籍目录
导言第一编 原理篇 第一章 法的演进 第二章 法的功能 第三章 法律文化 第四章 社会主义法第二编 价值篇 第五章 法的价值概述 第六章 法与生命 第七章 法与自由 第八章 法与平等 第九章 法与平等 第十章 法与秩序 第十一章 法与公正 第十二章 法的价值冲突第三编 运行篇 第十三章 立法 第十四章 法的适用 第十五章 法的遵守 第十六章 法律监督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编 法治篇 第十八章 法治概念 第十九章 法治理念 第二十章 依法治国 第二十一章 法治国家 第二十二章 法治与科学发展 第二十三章 法治与和谐社会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编 原理篇第一章 法的演进法从其产生以来,就不断地变化发展。这些变化发展构成了法律进步的历史轨迹。法律是一个存续了几千年的历史现象,它从过去走来,并在向未来走去,把握法的演进的历史脉络,是对法律进行理性认识的基本要求。第一节 法的演进规律检索法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法的演进有其客观的规律和主要的形式。法律演进的规律和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的几个方面。一、法的演进的基本规律人类的法律经历了从野蛮向文明,从身份向契约,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从人治的法向法治的法的历史演进。对这些基本的演进规律的了解,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一)从奴隶制法经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向社会主义法演进并最终消亡人类从原始社会中走来,最初建立的是奴隶制法。如果没有偶然因素的介入和重大的历史事件,人类的法律就将沿着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的历史类型前后相继地演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法的历史类型的演进理论。这是对人类法律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总结,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法律都会无一例外地经历每个阶段。它所揭示的是法的发展的一般规律。由于不同国家或民族历史发展的差异性与偶然性,这一演进的规律在方向意义、趋势意义上是确定的,在具体的历史环节中却是多样的。人类的法律从原始社会末期萌芽,在奴隶制社会形成,以不同的路径发展,最终走向社会主义法,走向法的最终消亡。(二)从相对野蛮向相对文明演进法律本身可以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它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意味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是野蛮与文明是相对的。一定阶段的文明或者文明的现象,在与另外一个相对物相比较的时候,它则可能是野蛮。尤其是在人类的发展史中,历史发展中的某一社会现象,相对于其前的同类社会现象也许是文明的,但是相对于其后的文明发展也许就是野蛮。法律的发展正是这样一个社会历史现象。
后记
这部教材是写给法学专业本科高年级同学的。它可以作为法学本科同学在学习了《法学导论》和相当多部门法学课程之后,再作理论提升的《法理学》课程教材。老师们以60至80课时讲授之为宜。这部教材也是写给那些对法学已经有所涉猎或领悟的非法学专业的读者的。它通过对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的理论阐释,可以给这部分读者一些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学思维训练。这部教材还是写给那些希望增加法学理论素养的领导干部们的。相信,法理学与政治理论和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的相通性、相融性,可以帮助他们提升关于法律与法治的理论认知,或者可以给他们提供一块他山之石。这部教材也是写给对法学理论具有学术旨趣的朋友的。其中虽然特别注意了作为法学公共理论的法理学教科书的性质与定位,但不可否认的是也内含着大量的学术性的,具有一定理论深度的认知。这部教材是与我个人此前写作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法学导论》相并行的。因此,《法学导论》一书中已经论及的内容在这一教材中不予重复。但是由于它与《法学导论》有着不同的教学任务与学科分工,具有很大的独立性,所以读者完全可以分别使用,而不必顾虑是否一定要一起阅读。这部教材是我从1984年以来,从事法理学教学和研究的心得的一个展示。由于它是一部教材,所以写作中更充分考虑了国内目前普遍的学术共识,并将中国大陆法理学教材和教学中现有的具有普遍性的教学内容,作为了本书内容设置的根本依据,本书也尽最将所论述的理论保持在比较公允的范围之内。对于完全属于个人的而又远别于学术界共识的学术见解,本教材一律加以严格约束,尽我所能地不予论及、阐述。可以说一方面它表现了我的学术见解,另一方面又努力地尊重了法理学界的共识。我之所以要特别注意控制自己个人的学术偏好,最根本的恐惧是怕误人子弟。但是我也不敢保证。它的一切都中规中矩。这只是一种努力,一种期待。至于完全个人专著性质的法理学是否能够再出版,那就要看未来的学术机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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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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