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用法律手册

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页数:290  

内容概要

本书根据2009年2月2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结合臼常生活中常用、常见的保险台同及纠纷,悉心收集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部委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并且按照新修订保险法的章节条款予以分类整理,以便于广大读者检索使用。  全面收录  本书收集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委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二百余件,内容涵盖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等诸多保险领域。  分解集成本书按照总类、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再保险业务、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保险合同纠纷解决共七个方面,对新修订的保险法进行分解集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部委规章,为广大读者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法律信息服务。  方便实用  本书还搜集整理若干常用保险合同文书范本,供广大读者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参考,以提高保险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此外,还附录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流程图,为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诉讼维权提供程序方面的指引。

书籍目录

一、总类二、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三、人身保险合同  1.一般规定  2.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3.人寿保险合同  4.健康保险合同四、财产保险合同  1.一般规定  2.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4.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5.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6.责任保险合同  7.保证保险合同  8.海上保险合同五、再保险业务六、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  1.一般规定  2.保险代理人  3.保险经纪人七、保险合同纠纷解决附录  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  民事诉讼流程图(二审)

章节摘录

  三十七、费用假设的确定方法:  (一)有一定实际经验的保险公司,应采用基于费用分摊的单位成本法。现阶段的单位成本高于长期的期望假设的,采用计算费用超支的方法进行调整。  (二)缺少实际经验的保险公司,可采用公司利润测试的假设(若没有,可以采用定价假设)作为费用预测的基础,同时采用计算费用超支的方法进行调整。  三十八、费用假设的设定应当基于保险公司所在的整个集团为适用业务支出的所有费用,而不限于仅仅由保险公司支出的费用,包括:控股公司的成本分摊、与服务公司有关的费用、电脑系统的未来投资、公司发展的费用以及未来通货膨胀的影响等所有费用因素。  控股公司,是指对适用业务的主要财务报表负有合并职能的法人实体。  服务公司,是指为适用业务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包括在所从事业务内对外提供服务的公司。服务公司或其客户叮以是同一集团内的公司.也可以是其他公司。  三十九、分红业务的费用超支或节余可以在客户和公司之间分摊。  四十、保险公司应当披露费用假设的确定依据。  四十一、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高于基准假设10%的费用水平进行敏感性测试。  死亡率、失效率、残疾率、其他事故发生率  四十二、死亡率、失效率、残疾率、其他事故发生率应当使用最佳估计,根据历史经验和未来趋势确定,并与其他预测假设一致。  四十三、保险公司可以进行死亡率、失效率、残疾率、其他事故发生率的敏感性测试。再保险和债务四十四、保险公司预测的责任准备金和现金流应当是考虑再保险后的净值。  四十五、财务再保险和财务型债务产生的杠杆作用影响股东现金流的风险。这类债务应当从内含价值中扣除,其价值应当与市场上具有类似特性的债务的价值相一致。  其中,财务型债务包括次级债和或有债务等。  金融选择权和保证  四十六、保险公司应当考虑金融选择权和保证对内含价值的影响。  金融选择权和保证的特征是其价值主要由金融市场的变化决定,包括:大部分有保证的年金选择权、分红合同的保证和投资连结合同的保证等,但不包括某些普通的保险选择权,如提高保险金额等。  四十七、金融选择权和保证的时间价值减少内含价值。计算金融选择权和保证的时间价值,应当将评估日的资产组合作为出发点,考虑未来经济状况的随机变动。未来经济状况的随机变动的假设应当与其他预测假设相一致。  时间价值,是指金融选择权和保证在期满前,权利人行使该权利可获得的利益相对于评估日权利人行使该权利可获得的利益增加的潜力的价值。  四十八、考虑到目前采用随机方法评估金融选择权和保证的价值较为困难,保险公司可以假设风险贴现率中已经隐含考虑了金融选择权和保证的价值。长远的目标还是需要明示地考虑金融选择权和保证的价值。  四十九、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与金融选择权和保证相关的重要因素,比如何时金融选择权和保证有价值。  灵活交费保险产品的未来保费  五十、对于灵活交费的保险产品,可以合理地预测未来保费的,应当将未来保费的期望水平包含在内含价值的计算中。  对于已有合同或趸交累加型合同的非合同约定的保费变动,如果基于可靠的经验可以对其数额和时间作出假设,并且该假设与其他预测假设是一致的,那么这些变动就是可以被合理预測的。作出预测后,与这类合同相关的任何未来保费水平的差异都应按有效业务的经验偏差处理,而不应按新业务处理。  五十一、计算灵活交费保险产品的未来保费时,应使用最佳估计,并考虑与经验的偏差。  五十二、保险公司应当披露灵活交费保险产品的未来保费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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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要是有释义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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