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蔡唱 页数:270
前言
侵权行为的行为,除作为外,尚包括不作为。不作为指有所不为,例如不清扫门前积雪,旅舍失火未通知客人;见路人遭车祸昏迷于途,未报警处理;遇孩童落水,不为救助等。在何种情形,应使不作为之人负侵权责任,涉及道德、人的自由及因果关系等,系各国侵权行为法面临的重要课题,而有不同的解决方法,例如在《法国民法典》第1382-1383条设有Faute的概括原则,可资适用,在德国法则发展出Verkehrspflichten(交易安全义务,往来安全义务),在英美法得解释适用过失侵权行为(Negligence)的注意义务(duty of care),斟酌发生事故的地点、所控制的物品、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等因素而为认定。蔡唱女士所著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不作为侵权行为研究》,考察不作为侵权行为制度的历史发展,界定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本质与特征,说明不作为与作为侵权行为的划分,分析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尤其是从法哲学基础理念。
内容概要
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扩展成为侵权行为法的趋势。本书研讨不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系列原理制度,包括不作为侵权行为的发展趋势、界定、理论基础、类型以及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等。本书的出版旨在为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侵权法提供指引。
作者简介
1972年10月出生于湖南浏阳。1990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获法学硕上学位。200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搏士学位。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两项。目前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侵权法、亲属法等。
书籍目录
引论第一章 不作为侵权行为制度的历史考察和发展趋势 第一节 古代法中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规定 一、《苏美尔法典》的有关规定 二、《汉穆拉比法典》的相关规定 三、罗马法的规定 第二节 现代各国不作为侵权行为法律制度 一、民法法系国家 二、普通法系国家 三、其他国家 第三节 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规制模式和发展趋势 一、不作为侵权行为的不同规制模式 二、不作为侵权行为法律责任的发展趋势 三、不作为侵权行为立法的趋同化第二章 不作为侵权行为的界定 第一节 不作为侵权行为舱本质与特征 一、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本质 二、侵权法中的不作为与刑法中的不作为 三、侵权法中的不作为与行政法中的不作为 第二节 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作为义务 二、不作为 三、过错 第三节 不作为侵权行为与作为侵权行为的边界 一、不作为与作为边界划分的困难 二、不作为与作为侵权行为边界划分方法第三章 不作为侵权行为的理论根据 第一节 法哲学理论 一、自由主义理论 二、共同体理论 三、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理论 第二节 侵权行为构成要素理论 一、侵权行为样态理论 二、因果关系理论 第三节 危险责任理论 一、概述 二、危险控制与不作为侵权行为 三、危险控制作为损害分担依据的意义第四章 不作为侵权行为类型研究 第一节 概述 一、按照作为义务来源的分类 二、按照有无第三人介入对不作为侵权行为分类 第二节 违反制定法直接规定的作为义务的不作为侵权行为 一、相关制定法规定的作为义务……第五章 旁观者不作为侵权行为余论参考文献致谢 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不作为侵权行为制度的历史考察和发展趋势第一节 古代法中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规定古人为我们留下的法典,每一部都是人类文明史的真实写照,是社会发展轨迹的浓缩。研究不作为责任的源头,首先从幸存下来的古代法典开始。翻阅了古代法,有些没有关于不作为的规定,如《萨利克法典》和《格尔蒂法典》,①而《苏美尔法典》和《汉穆拉比法典》中则有相当多的内容涉及不作为。一、《苏美尔法典》的有关规定两河流域苏美尔人的法律——《苏美尔法典》(Sumerien Code)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在现在法典所剩的残片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其中几处不作为责任的规定。第一处是法典的第2条规定:“取他人之果园不为其受精而怠忽之者,赔偿银十舍客勒。”①意即,取得他人果园的种植权,种植他人的果园的人,而在果树开花的时候不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受精(这样常会导致收成的减少),因此该种植人应该赔偿十舍客勒②的银子给果园的所有者。该条是从不作为的责任角度来规定的,实际上是规定了种植他人果园者为果树受精的义务,未履行该义务就承担给受损害者(果园的所有者)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而赔偿责任并不以所有者受到实际的损害为条件,只要没履行该作为义务,就导致一固定数额的损害赔偿的责任。从现在的角度看,应该是从行为层面来规范不作为行为,因为有不作为的行为就直接导致了损害赔偿,不需要权利和法益的侵害,也无需损害结果。
后记
本书是在我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不作为侵权行为研究,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动笔之前也是犹豫再三,深怕以自己不足之功力,无法驾驭。在温老师的支持下,二零零七年三月得以完成。虽然通过答辩,并得到老师们全优的评价,然而我深知这是老师们以此激励我不断完善的良苦用心。深深感谢答辩小组的覃有土教授、孟勤国教授、陈本寒教授、李新天教授和汪鑫教授。永远无法忘怀在向我宣布答辩结果时老师们鼓励我的掌声和温暖的笑颜,这是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断前进的动力。在这里,我要向王泽鉴老师及其夫人致以最真挚的敬意。何其幸运,在二零零七年九月,王老师偕夫人到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学。当时我递上论文,请老师指教。几个月后,突然接到老师电话,指出了很多问题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老师事务繁忙,竟为了一个晚辈的论文花费心血,让人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媒体关注与评论
蔡唱博士的毕业学位论文旨在探讨侵权行为法上的基本问题,结构精辟、内容丰富,有自己的见解及具说服力的论证,经整理补充后出版,对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及解释适用,实具参考价值。 ——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王泽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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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侵权行为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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