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

出版时间:2009-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朱加宁,叶连友 著  页数:207  

前言

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育与司法考试乃至律师执业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争论颇大的问题,不仅在中国,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也一直是有争论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育的内容应当与学生将来的就业一致,这一点,应是没有争论的。高校法学教育的口径应当与社会上的人才需求的口径一致。如果我们培养的人是社会现实生活不需要的,那就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对学生自身的极大不负责任。从社会需求人才的容纳量来看,应该说,国家机关乃至司法机关的需求量总是有限的,而律师界的市场容纳量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因为没有人员编制的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口径主要瞄准律师是比较普遍的。但从另一方面说,司法考试的及格率总是要控制得比较严,以至走向律师职业又成了一条相当艰辛的路途。终究法学专业毕业生中能走上律师道路的又是少数,大多数毕业生会选择其他职业。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口径又不能只瞄准律师这个职业。这就是问题的复杂之处,也就是法学教育的争论所在。我始终认为大学法学专业教育只能教授学生掌握从事律师(乃至法官、检察官、公司法律顾问等一切法律人)工作所必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而不能教授学生掌握律师的一切办案技能。有的律师对我说,现在名牌大学毕业的法学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后完全不懂得如何办一件案子,还需要手把手教。我答之日:这些东西不一定要靠课堂去教,应该通过加强实习和一些相关书籍去解决。

内容概要

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被害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比一般人更为清楚,对司法机关公正处理案件的期待也特别强烈。但是由于被害人自身权利保护能力和法律知识的欠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过程中,其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因此,建立和完善被害人代理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使被害人在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对维护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刑事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的刑事被害人既包括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理论中,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一般被作为自诉人来加以研究,故本书中的被害人是指狭义的刑事被害人,即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同样,刑事被害人代理也包括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和自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属于诉讼参与人,被害人代理人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和自诉人是同一主体,被害人代理人的身份是自诉人的代理人。由于刑事被害人一般都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被害人代理人往往还兼有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故本书所涉内容主要是刑事被害人代理和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这两部分律师实务。

作者简介

朱加宁(曾用名朱嘉宁)男,1957年5月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法学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生。198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5年获得高级律师职称。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在刑事、行政等诉讼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在全国性杂志上发表过多篇法律论文,多次被评为省级优秀律师及省级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现为北京市国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客座教授。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合作不成拔刀相向——本案背景简介 第一节 合伙产生矛盾雇凶暴力讨债 第二节 密谋出资杀人酿成惊人血案 第三节 凶手负案在逃法网疏而不漏第二章 前期介入掌握情况——侦查阶段的代理 第一节 接受代理委托进行法律分析 第二节 撰写情况反映请求查封财产 第三节 办案思考  一、代理律师应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代写控告请求发挥代理效果 第四节 相关法律链接第三章 及时跟踪陈述意见——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 第一节 关注案件进程复印相关材料 第二节 分析有关材料寻找案件关键 第三节 利用陈述机会表达律师意见 第四节 办案思考  一、沟通及告知制度的缺位的思考  二、掌握案件情况及时陈述代理意见 第五节 相关法律链接第四章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与一审审判活动 第一节 依法复印案卷提起附带民诉 第二节 被告排序改变案件前景不明 第三节 维护辩论权利履行代理职责 第四节 办案思考  一、一审程序中刑事部分的相关问题  二、一审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  三、掌握证据材料履行代理人职责 第五节 相关法律链接第五章 另辟蹊径民事上诉——介入二审诉讼 第一节 一审重罪轻判申请抗诉被拒 第二节 提起民事上诉巧妙参与二审 第三节 办案思考  一、被害人应享有刑事上诉权  二、附带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审查范围问题  三、通过抗诉或附带民诉上诉介入二审发挥代理作用 第四节 相关法律链接第六章 再接再厉峰回路转——参与重审审判活动 第一节 二审发回重审庭审再抓重点 第二节 重审效果良好法院最终改判 第三节 办案思考  一、控诉功能发挥缺乏制度保障的问题  二、与公诉机关积极沟通发挥代理职能 第四节 相关法律链接第七章 死刑复核一锤定音——死刑复核阶段的代理 第一节 被告再次上诉二审裁定驳回 第二节 罪犯被处极刑诉讼心愿得偿 第三节 办案思考  一、应赋予被害人参与死刑复核的权利  二、撰写请求文书巩固代理成果 第四节 相关法律链接

章节摘录

第一章合作不成拔刀相向——本案背景简介第一节合伙产生矛盾雇凶暴力讨债本案被害人周祖豹与雇凶杀人的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均为温州籍商人。三人同在浙江乐清出生,同在千里之外的首都创业,同样经历了千辛万苦而成为富翁。周祖豹原是温州乐清市蒲岐镇的渔民,自20世纪80年代起外出创业,后来辗转来到北京,从包柜台卖衣服起步,逐步发展到创建了自己的大型专业市场。王伟坚自18岁起离开家乡只身闯荡北京,白手起家,从打工仔到自己做老板,曾创办过大红门“龙湫商贸城”、“众人众面料市场”等数个大型市场。王伟坚还业余自学法律,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屠金安在家乡乐清做过木工,在杭州卖过皮鞋,后来到北京做服装生意。起初小打小闹,后来逐步扩大,办了个“北京城南服装批发市场”。三人原本都处于生意发展鼎盛时期,但因生意合作上的问题,号称“儒商”且懂法律的王伟坚,却伙同屠金安用重金雇用杀手,拔刀相向,制造了一起影响全国的“亿万富翁杀亿万富翁”的骇世血案。1998年3月,王伟坚经屠金安介绍认识了周祖豹。之后,三人合伙筹办北京大红门轻纺辅料综合市场,王伟坚、屠金安共同出资190万元。因在确定法定代表人以及增加投入等方面的分歧,王伟坚、屠金安要求退出合伙并立即收回其投入的190万元资金。由于王、屠投人的190万元资金已在市场建设中用作基建费用以及转化为市场设施,无法变现,故周祖豹提出待市场建成有经营收入时再退还本金和利息,王、屠坚决不同意。1998年下半年,王伟坚、屠金安结识了老乡杨金富。杨金富也是乐清市虹桥镇人,种过田,做过屠夫,自1991年起到北京打工,此人心狠手辣,打架斗殴在“黑道”上有一定名气。王、屠认识杨后,如获至宝,商议让杨金富出面要回其在周祖豹处的190万元投资款。为了让杨金富的讨债合法化,王伟坚、屠金安与其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在大红门轻纺辅料市场的股份转给杨金富,让杨金富以该市场股东的名义去问周祖豹讨钱。为逃避法律责任,王、屠二人还特意与杨金富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讨钱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杨金富本人承担,钱款要回后,王、屠支付给杨金富57万元。协议订立后,杨金富多次以要回股金为由,率人去周祖豹处寻衅滋事和行凶伤人,企图逼迫周祖豹就范。1999年11月10日凌晨,杨金富率其弟杨加富、朱智金、李勃等十余人,携带鱼叉、灭火器、铁管与凶器,闯入大红门轻纺辅料市场再次行凶。因市场总经理周建波(系周祖豹的侄子)反抗,被这伙人用鱼叉刺中心脏,用灭火器砸中头部,周建波当即受伤倒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编辑推荐

《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与附带民事诉讼》内容为:《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丛书各分册均由相关业务领域的资深律师完成,丛书以典型个案的代理过程为主线,全程再现律师办案每一步骤和细节,通过真实案件展现、传授处理相关法律业务之“经验”;引导广大法学学生、初级法律从业人员、律师助理等了解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业务真实过程,使其读此丛书就如同亲身体验整个办案过程,熟悉每一办案环节,深入掌握法律知识,间接获得实践经验,帮助其大大缩短在法律实务操作与经验积累方面的漫长成熟过程,同时为社会公众了解相关法律案件处理经过提供一个真实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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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9条)

 
 

  •   书中案例真实,反映了律师办案中的切实困难和解决对策,对读者具有启发性和实用性!
  •   很好看的书,收获非常大。
  •   非常实用ww
  •   此书是以王伟坚、杨金福、屠金安等故意杀人一案为事件线索,以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二审、重审、死刑复核各个阶段为时间线索,来讲述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作为代理律师所应注意的事项、所该做的能充分保障当事人利益的工作以及在各个阶段中所要注意的问题。是一本启发刚入律师执业的好书。
    例如在每一章节的办案思考中,你就会学到:
    在接受委托以后,为利于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需要尽快查封各被告人的财产;及时关注案件的进程、注意与办案人员的沟通来掌握案件情况并及时陈述代理意见。
    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没有赋予被害人独立的刑事上诉权,所以,为了充分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可以提起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部分的不服,以达到间接启动二审法院对刑事判决部分的审查。这是刚入职律师在面对困境时,也许会用的上的经验。
    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律师也可以帮助被害人书写有关材料送达到人大常委和高院,希望可以达到在人大的监督下和法院领导的关注下,使案件得到更公正的处理。
    书中有一半是相关文书,其中有些是代理词、辩护意见等文书,可以学习其中的书写方法,为使代理意见突出,论证有力,该怎样去写好一篇代理词,也是可以从书中或多或少的有所收获的。

    读者觉得此书浅显易懂、娓娓道来,不乏是刚入职从业人员学习经验的书籍。唯一不足的地方,是本书关于法院文书:起诉书、判决书占去了很大一部分,虽然可以展现案件的原貌,是涉及案件的所有卷宗,但是,读者更多想要看到的是资深律师的办案心得、技巧,这方面内容还是稍少一些。用这些法院相关文书,占去了书的很多页数。
  •   比较详细,但是判决书,法条都占了整本书的大部分内容。
  •   嗯,随便看看就行了
  •   我收到的这本书像是旧书,难不成~~~~~~~~~~~
  •   很一般
    其他不想多说
    意义不是很大
  •   收到时像二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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