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2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王艳华 页数: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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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转瞬之间,郑州大学法学院已经走过了二十六个春秋寒暑,现已将近而立之年。在兄弟单位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历经几代郑大人的不懈努力,郑大法学院逐步发展为拥有一个法学博士学位点,两个一级学科(法学和法律)硕士点,九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四个省级重点学科,两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教学研究性法学院,成为中原大地从事法学教育与学术研究的重镇。 进入21世纪的郑大法学院,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弓l进与培养并举、倡导教师博士化的方针,在近8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业已过半。作为法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和学术骨干,一大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正在各自的学科领域崭露头角。
内容概要
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然而,商业实践推动下公司制度的变革,为这一古老的话题增添了崭新的内容,进而激发了人们对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反思。作者通过论证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信用基础和原则,利用公司契约论原理,强调在公司参与人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谋求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作者梳理了债权人与董事、股东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修正公司法关于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
作者简介
王艳华,1972年生,法学博士,副教授,河南许昌人。1995年到1998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到2006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今,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任教,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讲授商法、公司法、破产法等课程。曾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主持省级社科项目一项,主编教材一部,并发表法学论文若干。
书籍目录
内容摘要Abstract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思路 三、研究文献概述 四、研究方法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第一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新变化——从公司资本制度变革谈起 第一节 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关系 一、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一个现实的分析 二、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利益提供的保护——一个历史的考察 第二节 公司资本制度变革——从“债权人主导型”到“股东主导型” 一、质疑资本制度类型的划分 二、债权人利益导向型的资本制度 三、债权人利益导向型资本制度的弊端 四、股东利益导向型的资本制度 五、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 第三节 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 一、资本功能的变化 二、对债权人的影响第二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信用基础——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 第一节 从“资合公司”说起 第二节 公司信用和公司信用的基础 一、公司信用 二、公司信用基础 三、公司信用的传导 四、公司信用传导与公司立法 第三节 资本信用 一、资本信用的背景 二、资本信用的表现 三、资本信用悖论 ……第三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原则——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平稳第四章 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信义义务制度第五章 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直接责任制度第六章 公司债权人自治制度第七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机制及其发展——契约自由与国家强制的结合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新变化——从公司资本制度变革谈起 第一节 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关系 现代公司以有限责任、法人人格独立以及分权与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特征。股东的有限责任,降低了股东的投资风险,但是,加大了债权人的风险。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成为公司法制的永恒课题。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公司资本制度变革,为这一古老的课题增添了崭新的内容。 一、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一个现实的分析 公司债权人是以公司为债务人的债权人。与其他非公司债权相比,公司债权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公司债权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数量多、分布广。在整个现代社会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在数量上独占鳌头。公司之债,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牵涉到社会的每一分子。大到国家,小到普通消费者,无不与公司发生着债权债务关系。整个社会笼罩在由公司联结起来的债务之网中。 公司债权之所以在社会中具有如此的普遍性,是由它的债务人——公司的特点决定的。公司脱胎于传统的古典企业形式——合伙,是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公司一经产生,便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茁壮成长,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公司是当仁不让的主力军。公司为社会提供方方面面的商品和服务,如同太阳的光线,照耀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社会生活的每一方面,都与公司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营利主体,它的社会性逐渐增强,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进一步显示了公司的重要性。公司在社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现代社会可以被称为“公司世界”、“公司帝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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