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张中秋 页数: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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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主体部分九章,另有附录两部分和前言与后记。本书前八章意在辨异,集中探讨中西法律文化的八大差异,以及导致这些差异的成因和历史后果;第九章意在求同和会通,从人的文化原理出发,比较透视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与难题及其克服。比较同类作品,本书有以下特点:其一,通过对相关成果的继承、评判和借鉴,首次较系统地对中西法律文化进行了比较研究,在一些重大问题,如法的形成、中国法律刑事性的哲学基础和社会原因、法的伦理化成因、法的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二,认为中西法律文化是它们的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的产物,各自形成特色并构成差异,但它们之间的差异只能说是不同,很难说是不好。其三,中西法律文化内贯共同的人的文化原理,在人的文化原点、原理及其展开的轴心和结构模型上有其共同性,因此,两者的交流本质上是可行的。这一原理性的认识既可检讨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历史实践,又可分析和推论中国法律文化在当下的构成及其未来走向。
作者简介
张中秋,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著作10部,其中专著5部。获教育部和国家级学术研究奖4项,其中个人奖2项,合作奖2项。研究方向为法律文化,有系列著作出版。曾应邀赴美、德、法、日、韩等国,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参加学术活动和讲学。主持的项目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研究》。
书籍目录
内容提要(中文)第四版序言第三版序言第二版序言第一版序言第一章 法的形成:部族征战与氏族斗争 第一节 部族征战与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形成 一、远古中国文明与原始组织的演进及其分布 二、部族征战与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形成 三、部族征战对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影响 第二节 氏族斗争与古希腊(雅典)法和罗马法的形成 一、氏族内部斗争及其改革与古希腊(雅典)法的形成 二、平民和贵族的斗争与罗马早期法的形成 三、氏族内部及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对古希腊(雅典)法和罗马法的影响第二章 法的本位:集团本位与个人本位 第一节 中国集团本位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从氏族(部族)到家族(宗族):集团本位法的形成 二、从家族(宗族)到国家(社会):集团本位法的发展 三、有关中国集团本位法的几点补论 第二节 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从氏族到个人:西方早期个人本位法的形成 二、从氏族/上帝到个人: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大发展 三、从社会到个人: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再次确立第三章 法的文化属性: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 第一节 公法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属性 一、中国传统法律的刑事性(刑法化) 二、中国传统法律刑事性的哲学基础与社会原因 第二节 私法文化:西方法律文化的传统属性 一、私法的传统和发达 二、近代以前西方刑事民法化与近代以来公法的发展及其私法化现象第四章 法与宗教伦理:伦理化与宗教性 第一节 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 一、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进程 二、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表现 三、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成因 四、对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认识 第二节 西方法律的宗教性 一、早期基督教在罗马法律中的地位 二、中世纪:基督教的神圣化、法律化时代 三、教会法的衰落及其对西方法的继续影响第五章 法的体系:封闭性与开放性 第一节 中华法系的封闭性 一、中华法系及封闭性释义 二、中华法系封闭性释证 三、中华法系封闭性释证的补充 第二节 西方法系的开放性 一、西方法系及开放性解释 二、西方法系的开放性述论 三、西方法系开放性机制的成因第六章 法的学术:律学与法学 第一节 传统中国的律学 一、传统中国的法律学术是“律学”而非“法学” 二、传统中国律学的盛衰 三、传统中国法学难生说:兼论律学形成的必然 第二节 西方的法学 一、西方法学的兴起、发达及其原因 二、西方法学的共性 三、西方法学对法律发展的推动第七章 法的精神:人治与法治 第一节 人治:中国传统法的根本精神 一、传统中国法的根本精神是人治:兼辨析法治、礼治、德治与律治 二、传统中国法人治精神剖析 三、传统中国法人治精神若干问题辨析 第二节 法治:西方法的传统精神 一、近代以前:西方法治精神溯源 二、法治理论的完备与实践:近代以来西方法治述略 三、成因与成就:西方法治因果关系简论第八章 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无讼与正义 第一节 无讼: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 一、传统中国无讼价值观的形成与早期追求实现的途径 二、传统中国追求无讼的基本模式及其实践 三、传统中国法律文化无讼价值取向评说 第二节 正义:西方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 一、法律正义论:西方法律家对正义价值的追求 二、通过法律实现正义:西方追求正义的一般途径 三、法律正义论的基础及其评说第九章 人与文化和法:从人的文化原理比较中西法律文化 第一节 人的文化原理 第二节 人的文化原理是中西法律文化展开的轴心和结构模型 第三节 从人的文化原理看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可行与难题及其克服 第四节 以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实践检讨并推论上述认识附录 辨异·求同·会通——我的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的经历与感受参考文献第一版后记第二版补记第三版再记第四版又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法的形成:部族征战与氏族斗争第一节部族征战与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形成一、远古中国文明与原始组织的演进及其分布文明是和人类的活动相联系的。从远古以来,中国境内就一直有人类居住。人们在广西、云南和山西发现了100多万年前,亦即旧石器时代(始于距今300万年左右,结束于距今l2万-ll万年),类似于爪哇猿人的古人类遗骨。约50万年前,在北京的周口店,在山西,甚至还有可能在湖北和广东,都有了猿人居住。约四五万年前,我国境内的原始人群已逐步向母系氏族社会转变。直到公元前5000年前后,亦即新石器时代(距今约11000—7500年)晚期,随着农业共同体的兴起,中国文明的直接祖先开始以黄河、长江流域一带为其活动中心。这时,母系氏族开始衰退,父系氏族日趋兴盛。到原始社会的末期,父系氏族已经过胞族、部落的发展,演变到比部落更高一级的共同体——部族。部族又称为部落联盟或部落集团。在我国的史前时期,炎黄族、东夷族、苗蛮族以及吴越族,都是这种类型的族的共同体。根据传说和考古资料,这些部族在中华大地上的分布情况是:[1]在黄河流域的是炎帝、黄帝部族。传说最早的炎帝,号神农氏,有四支后裔:一是烈山氏部落,二是共工部落,三是四岳部落,另一支在汾水流域,后来残存的有沈、姒、蓐、黄四个分部落。黄帝部落原来在北方,后南下到黄河流域,有了很大的发展,有25个氏族,12个胞族,变成为庞大的黄帝部族。在南方有三苗部族,可能有三个部落。其中一个首领叫“欢兜”,战败后被流放于崇山;另一个部落被迫迁移到敦煌一带;还有一个部落可能迁移到了东南。东方淮河流域一带,有少嗥一蚩尤部族。传说少嗥以“鸟名官”,共有风鸟、玄鸟、青鸟等24个氏族。蚩尤是九黎的首领,有81个氏族,9个部落。西部和北部则分别有西戎和北狄游牧部族。这些传说中的部族为了财富、土地、人口以及宗教信仰等,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引发了多次征战,即使到夏商周三代时期,一族一姓的兴衰亦还是和征战息息相关。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最初主要就是借助征战这种特殊形式逐渐形成的。二、部族征战与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形成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法律一般称为刑(礼的性质容后讨论),战争(征战)则通称为兵。法律与战争的关系,大体可以说是刑与兵的关系。这种关系古人是如何认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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