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9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陈爱武 页数:267
内容概要
本书从四个大的方面系统论述和论证家事诉讼程序制度。其一,人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分析。此部分系统比较了人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中普通诉讼程序及非讼程序的区别及联系,并由此解读人事诉讼程序的应然内涵。其二,人事诉讼程序的比较法分析。此部分内容从立法上细致考察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的人事诉讼程序制度。通过考察,寻找两大法系建立该项制度的基础所在。其三,人事诉讼程序的理论分析。此部分分析了人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程序价值。其四,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实证分析和立法构想。此部分对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可能性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对我国现行立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作者简介
陈爱武,女,1967年9月生。1988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上学位,2002年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学博士。 主要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家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近年来,在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代表性著作有:《打官司操作程序》(第一作者),南京出版社2000年版、《你所关心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独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书籍目录
导论第一章 人事诉讼程序的语义分析 一、人事诉讼程序的界定 二、人事诉讼程序的特征——以普通诉讼程序为参照对象 三、人事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关系辨析 四、人事诉讼程序之性质第二章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人事诉讼程序立法与实践 一、德国 二、法国 三、日本 四、韩国 五、我国台湾地区第三章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人事诉讼程序立法与实践 一、英国 二、美国 三、澳大利亚 四、我国香港地区第四章 人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理探究 一、两大法系人事诉讼程序的共性 二、人事诉讼程序与程序相称原理——特殊性质纠纷需要设计特殊诉讼程序 三、人事诉讼程序与程序多样化原理——纠纷的多元化要求解决纠纷程序、模式的多元化 四、人事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非讼化原理——人事案件兼具讼与非讼之特性第五章 人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分析 一、人事诉讼程序价值概说 二、人事诉讼程序与诉讼公正 三、人事诉讼程序与效率价值 四、人事诉讼程序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第六章 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 一、由一则案例引出的思考 二、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立法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三、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四、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可能性分析第七章 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立法构想 一、人事诉讼程序立法的模式选择 二、人事诉讼案件的范围 三、确立人事诉讼程序的特别原则 四、人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定第八章 我国人事诉讼程序之分类考察Ⅰ——以婚姻关系诉讼为对象的分析 一、婚姻无效之诉 二、婚姻撤销之诉 三、离婚之诉 四、对我国不准离婚判决之反思第九章 我国人事诉讼程序之分类考察Ⅱ第十章 人事诉讼程序与家事调解第十一章 人事诉讼程序与家事案件的执行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人事诉讼程序的语义分析 一、人事诉讼程序的界定 人事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子程序。人事诉讼程序与其他子程序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它是关于“人事”,而不是关于“财产”的诉讼程序。这样,何谓“人事”就成了问题的重点。 人事,顾名思义,是指与人有关的事。在我国的通常语义中,“人事”是指“关于工作人员的录用、培养、调配、奖惩等工作”,如人事科、人事材料、人事安排等;人事还可以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人事纠纷、人事摩擦等。但在民事诉讼法中,“人事”则另有其义,它专指跟自然人的身份相关的特定事件,是一种身份关系,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个专用名词。相应地,“人事诉讼”即指关于人的身份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人事诉讼程序”即指关于人事诉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据现有资料,人事诉讼程序的称谓最早源于日本。日本早在1898年就制定了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法》。在德国,立法中没有“人事诉讼”这一名称,但人事诉讼程序的内容却是早已出现,其l 877年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中的第六编就是最早的人事诉讼程序之规定,以后这一章经过多次修订,名称最终改定为“家庭事件程序”。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民事诉讼法”中也有“人事诉讼程序”之单独规定。 在我国学界和实务界,人们对人事诉讼程序的称呼并不统一,有称之为“身份关系诉讼程序”的,有称之为“婚姻家庭民事诉讼专门程序”的,也有直接称为“人事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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