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田芳 页数:440
内容概要
全书分为上下两篇。遵循从思想到法律条文再到具体制度的逻辑顺序,上篇全面介绍西方地方自治法律思想,各发达国家相关的宪法及法律条文,具体的地方自治团体设立、地方事务划分、地方自治权界定、地方自治监督及其争议解决制度,以及居民自治的内涵和制度。下篇介绍中国地方自治法律思想.相关的宪法及法律条文。以及独具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自治和村民自治。
作者简介
田芳,1971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先后获工学学士(重庆交通大学1992年)、法学硕士(湖北省社会科学院,1998年)、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武汉大学,2004年)学位。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在《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二十篇,合著或参编教材、著作四部,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教育部、江苏省等科研课题。
书籍目录
引言上篇 西方发达国家地方自治法律制度 第一章 地方自治基本理论 第一节 自治理念与自治形式 第二节 现代地方自治的概念与内涵 第二章 地方自治的宪法条款及其宪法保障 第一节 德国地方自治的宪法条款及其宪法保障 第二节 法国地方自治的宪法条款及其宪法保障 第三节 日本地方自治的宪法条款及其宪法保障 第四节 美国地方自治不受宪法保障 第三章 地方自治的法律保留原则及法律规范 第一节 地方自治的法律保留 第二节 地方自治的法律规范 第四章 地方自治团体 第一节 地方自治团体的法律内涵 第二节 地方自治团体的确立 第三节 地方自治团体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 地方事务 第一节 美国地方事务的划分 第二节 日本地方事务的划分:由四分法到二分法 第三节 法国地方事务的划分 第四节 德国地方事务的划分 第六章 地方自治权 第一节 地方自治权性质 第二节 地方自治组织权 第三节 地方自治立法权 第七章 地方自治监督及其争议解决制度 第一节 地方自治监督的意义及其分类 第二节 地方自治监督的措施及其法定要件 第三节 地方自治监督争议解决制度 第八章 居民自治 第一节 居民及其参政权 第二节 公民投票制度 第三节 公民投票诉讼制度下篇 中国特色的地方自治法律制度 第九章 中国历史上地方自治法制建设 第一节 中国清末民初时期的地方自治法制建设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对地方自治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中国历史亡地方自治法律制度的特点 第十章 当代中国地方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基本原则 第一节 中国地方制度与地方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中国地方自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十一章 一般地方制度下一定事务的自治 第一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主处理的地方事务 第二节 两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拥有的立法权 第十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演变及其性质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组织的民族性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自治立法权 第十三章 特别行政区自治 第一节 特别行政区自治的性质及其法律规范 第二节 特别行政区自治权 第三节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所享有自治权的监控 第十四章 村民自治 第一节 村民自治的目的与性质 第二节 村民自治相关问题研究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分权制并不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早在柏拉图的《法律篇》中,混合政体的思想就已经有所表述。在整个中世纪的欧洲大陆,君权与神权、国王与领主之间,就存在权力的分配机制。而英国历史上国王与普通法院之间,国王与议会之间,就存在各种各样的争执。伯尔曼之所以将法治溯源到中世纪欧洲教会制度,也就是看到教会内部的分权制度。分权制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洛克的分权理论的主要贡献是,将政府权力本身进行了划分,并将议会权力置于首位;孟德斯鸠则把权力分立的思想转变为政治结构中各组织部分之间在法律上的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理论。而这种对政治体制的设计,如果没有传统的分权观念为基础,如果没有现实中已经存在的对统治权力的约束意识和机制,那么这种理性设计是很难转化为现实政治的。使这种设计能够施行的恰恰是,传统的或者更为根本的各种政治势力、经济组织、阶级阶层参与政治活动、参与政治权力的机制以及各种各样的基层、行业、地方政权、自治组织、中世纪的城市、教会等社会组织分享权力的要求。这些是权力分立的真正基础,也是自由主义者倡导分权的真正原因,即政府的权力不仅不应该限制人民的自由,而且应该服务于人民的目的。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要求政府积极作为,而且要求政府消极的不作为。公众的事务大部分可以通过人民的自治、个人的自由来完成。正因为如此,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才成为早期资本主义发展的巨大动力;哈耶克看重的社会秩序的自发性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存在的。
后记
这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再加工而成的。从最初的动笔到后来的修修补补,前前后后将近四年。常言说“慢工出细活”,但我的这本书似乎是个例外,时间虽然长,但并不是精品。一来是从专门法律制度层面来研究地方自治的文献在我国并不是很多,所以资料的收集是一大困难;二来最主要的还是我天生愚笨。的确,当初考周叶中教授的博士,考分虽然名列前茅,但并未如愿,第二年我又鼓起勇气考了一次。周老师可能觉得我虽不可雕,但通过努力也应能勉强及格,于是还是把我招了进来。为了不让老师觉得他的决定是错误的,我一直不敢偷懒;但不是出于自觉,而是害怕周老师严厉的目光。与周老师的严厉不同,陈丹萍老师脸上总是一抹温柔的笑容,让人觉得亲近无比。不敢和周老师说,就和陈老师说,她总能想到更好的主意,但对我们的懒惰她也会温柔地批评两句。周老师和陈老师,一刚一柔,对待学生的方式不一样,但关爱却没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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