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与言说

出版时间:2008-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严励  页数:438  字数:435000  

前言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运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百花开放、百家争鸣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我们的幸运在于:我们从“十年动乱”中解脱出来后,能够步入法学的神圣殿堂,吮吸法律精华,学习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技能,培养法律素养,接受法律洗礼,为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素质。我们的幸运在于:我们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有了用武之地。国家的法制建设需要大批的法律人才,社会管理工作需要大批的法律精英,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各方面都需要懂法律的人才。我们较之老一辈的法律工作者不知要幸运多少倍。且不要说那一辈法律人被错划为“右派”的冤情,被排挤、批判、斗争的残酷,被冷眼相看、赋闲以待的心寒;即使出身革命世家,根正、心红、苗壮的法律人也不能从事所学的法律专业。在法律虚无主义的年代,在公、检、法机关被砸烂、大学法律系被取消的状态下,法律人实在没有专业可做,被闲置冷落,法律被虚无,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我们这一代人真是太幸运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走人大学,能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毕业后又欣逢盛世,沐浴着法制的春风。想当年,司法系统百废待兴,急需法律人才,作为天之骄子的法律系大学生,我们真是“皇帝女儿不愁嫁”,都能如愿以偿地分配到理想的去处,或成为政法系统的一员,投身火热的法治实践;或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培育新一代法治英才。总之都与法结下了缘分,一生投入到法律行业之中。于我而言,从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到一名大学生,再到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高校工作,弹指一挥间,与法结缘已有三十余载。

内容概要

本书从形式上可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关于法治思考的论文,二是上海市法治建设方面课题调研的成果,三是关于法治方面的随笔杂文。从内容上看,本书可以分为六个大的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市民法律素质的理论与实践、城市精神、城市软环境建设与城市法治化的理论与实践、法制宣传的理论与思考以及社会主义法学创新的研究。  我们的幸运在于:我们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应该有用武之地。作为法律人,要拥有法律人的良知、法律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精神,要做法律的布道者。法律思想博大精深,法律理论深奥难解,但是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律知识如果只是束之高阁,则只能是阳春白雪,成为少数人欣赏的高雅器物。

作者简介

阎立(严励)男,1954年生,吉林省长春市人。1998年、2002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分获硕士、博士学位,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任吉林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1989年)、研究员(1992年)。现为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学

书籍目录

一、法治理论 依法治国的理论思考 “三个代表”与依法治国 法治建设的基石:构建法治文化,提高公民素质 建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初论 司法权威初论 司法改革的目标定位 司法权威、依法治国与执法为民 正确认识检察权,深化检察改革 法制宣传的理性思考 司法考试的功能定位与试题的完善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学创新的问题意识二、法治实践 迈向司法公正之路——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司法改革调研报告 改进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对策研究 “司法公正”调研报告 实践“三个代表”探索制度创新——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上海市市民法律素质水平抽样调查”课题研究报告 提升法治化水平,为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上海城市精神塑造与城市法治化协调发展研究三、法治随笔 实现法治国的“四心” 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认识司法改革的理论支点 法制宣传的真谛 法治春天的联想 法治建设中的“软”与“硬” 要防止“法治化”的变异 以德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观的发展和完善 法律全球化与法律霸权 “严打”与整治、综治、法治 对法律宣传者的法律宣传后记

章节摘录

1.完善宪法监督制度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宪法实施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确保宪法的实施”,强调“要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从国外情况看,宪法监督并不等同于议会监督。我国同西方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不同,实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权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居于基础地位。我国宪法规定,监督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能只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的职责,其含义也只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人大对司法的宪法监督主要体现在全国人大对“两院”司法解释的审查上。实践中,我国人大对司法的宪法监督职能尚未得到有效行使,对“两院”的司法解释的审查,法律只规定了被动审查,还要考虑实行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相结合,对某些与宪法和法律抵触的司法解释启动主动审查程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自己制定的指导审判和检察工作的司法解释、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资料报送人大常委会供其审查。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具有较大的司法解释权,在某种意义上司法解释具有了立法的功能。由于司法的最终裁决性,司法解释在实际上比行政法规和规章更具效力;司法解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司法解释的监督。目前,主要是完善审查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程序。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此建立了有关制度,这是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一个重要发展。

后记

我是从事刑事法学教学与研究的,而在刑事法学领域又侧重于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研究,而本书又偏重于法理学的研究,是否有不务正业之嫌呢?对此我也有所顾虑。早有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汇集成册的想法,但又被搁置。倒是我的同事高志刚(现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攻读郑成良教授的法理学博士)给了我启示,他在整理我的科研成果时,发现我既有法治理论研究,还有法治的实证研究,建议我将此汇编成册出版。他不仅提议,而且以他法理学的知识背景帮助我整理书稿,甚至书名都是在他的建议下形成的。应该说本书的出版面世,我是“原料生产”,他才是“加工者”,对此,我深表谢意。本书集中了我法治研究方面的若干成果,如果从形式上划分,可以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关于法治思考的论文;二是我主持的上海市法治建设方面课题调研的成果;三是关于法治方面的随笔杂文。从内容上划分,可以分为六个大的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市民法律素质的理论与实践,城市精神、城市软环境建设与城市法治化的理论与实践,法制宣传的理论与思考以及社会主义法学创新的研究。这些文章有的已经公开发表,有的课题成果也出版了专著,它们代表了我参与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探索过程的学术轨道。说实在话,这些文章和研究成果并没有出版或公开发表之想,有的是参加各类研讨会的论文,有的是受命承担的课题研究成果。论文能够公开发表也得益于编辑的赏识和支持。这些论文和研究成果的领域也较为分散,如果说有一条主线的话,就是为法治建设的鼓与呼,因此,我为本书取名为“思考与言说——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尽管在理论探索上下了工夫,但自觉还很肤浅,理论深度不够。能够让我自信的是,几乎每篇文章,每个课题研究成果都是我用心去做的,基本上能够代表我对这个方面的学术感悟和领会。所以,我才敢面呈于世,敬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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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言说: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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