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5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梅新和,陈永平 编著 页数:377
内容概要
此套丛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案例选题的合理性。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成千上万,给公民学法用法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因此,此套丛书的选题,主要选择那些影响大、覆盖面广、具有代表意义,与广大公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经典案例进行逐一详细的解说,能让广大公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二,案例内容的可读性。作为通俗类读物,丛书具有文笔生动、明白通畅的特点,尤其是这些大量的案例,均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作为法律读物,丛书的法理、评析部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概念表达准确,分析深入浅出。如此,读者可以在轻松的阅读过程中,逐步提高知法、用法水平。 第三,案例体例的独创性。丛书不是法学理论著作,也不是案例的简单汇编,而是理论分析与经典案例的完美结合。丛书从案情简介、法院判决、法律问题、法律评析四个层次,用实例说明理论,用理论剖析实例,将四者有机统一,相得益彰。
作者简介
梅新和,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该律师多年从事法律工作,先后担任多家大型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在房地产和公共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多次参与办理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转让、投资、融资,起草楼宇预售、买卖、按揭的法律文件,办理楼宇预售、买卖及按揭登记手续,参与房地产项目的谈判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业务。
在公司法律事务、诉讼等业务领域中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较深的理论研究,尤其擅长为公司提供完善的专项劳动(工伤纠纷)规章管理制度法律服务,对公司的签约合同进行事前调查、审查、修改,事后追踪、管理的法律服务,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业务发展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方案、法律意见,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债务)或不良资产有丰富的处理、处置经验和丰富有效的办案策略、方法,并为公司企业提供全面的资信调查、信用管理风险控制等公司法律事务。
在执业领域中出版著作成果有:《商品房买卖操作实务》、《房屋租赁操作实务》、《物业管理操作实务》、《房屋拆迁安置操作实务》、《房屋质量与房屋装修纠纷操作实务》、《合同纠纷操作实务与案例精析》、《劳动合同操作实务与案例精析》、《工伤纠纷损害赔偿操作实务与案例精析》、《民事诉讼操作实务与案例精析》等20余本专业法学著作,并在中国律师网、人民法院报上发表多篇专业学术论文。
书籍目录
第一部 分实务问答 1.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签订哪些条款? 2. 具备哪些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订立合同? 3. 当事人双方订立的收养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调整?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合同法》调整? 5. 法人所属职员擅自加盖法人印章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如何处理? 6.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约定? 7. 如何确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成立地点? 8. 一项符合法律要求的要约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9. 当事人如何正确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10. 哪些要约不可以撤销? 11. 出现哪些情形时要约失效? 12. 一项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3. 承诺是否可以撤回? 14.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何区别? 15.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6.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哪些? 17. 《合同法》对合同的效力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18. 合同的生效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19. 附条件、附期限合同何时起生效? 20. 如何正确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21. 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22.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28. 表见代理有哪几种类型? 24. 表见代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25. 在表见代理情况下,相对人是否享有撤销权? 26. 具备哪些情形时合同无效? 27.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时,应当如何处理? 28. 当事人在合同中所订立的免责条款是否一定生效? 29.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30. 如何认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效力? 31. 如何认定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32. 对于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如何处理? 33. 法律规定在符合哪些条件下,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4. 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35.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如何返还财产? 36.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如何折价补偿? 37. 合同的全面履行应达到什么要求? 38.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39. 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应当如何履行? 40. 哪些合同债务人可以向第三人履行? ……第二部分 案例现场第三部分 法律法规
章节摘录
第一部分 实务问答1.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签订哪些条款?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这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的合同既无法履行,也不能成立。3.数量,主要指标的的数量。4.质量要求,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的质量及要达到的标准。5.对价,是指取得标的一方向给付标的一方所应支付的代价(如价款、费用、酬金、租金)。6.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限。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主要包括:(1)交货方式,是指双方约定的交接标的形式;(2)运输形式,是指双方约定的用何种运输工具,采取何种方式运输;(3)交货地点,是指双方约定的交接标的的具体地点。8.违约责任,是指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的具体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指所签订合同发生纠纷,自行协商不成时,在合同中约定的解决纠纷的形式。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除按法律规定应写明以上条款外,还应当尽量使用规范语言,条款尽量详细2.具备哪些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订立合同?《合同法》第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里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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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实务问答与案例精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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