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02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赵清林 页数:270
内容概要
《行政诉讼类型研究》从立法论的角度,综合运用概念界定、历史分析、价值分析、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等方法,主要探讨了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除导言和结语外,全书共包括5章15节,约二十万字。其基本思路、观点和内容如下: 第一章探讨了行政诉讼类型的概念、历史演变和发展趋势以及作为行政诉讼类型发展最新趋势的系统化发展的历史背景和制度功能。 第二章探讨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诉讼类型方面的现状、成因及发展取向。指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已存在某种类型化的萌芽,其问题不在于欠缺某种特殊的诉讼类型,而在于总体上欠缺“诉的意识”,并认为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将来的发展应当取向于德国法系。 第三章基于前文有关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未来发展取向的判断,出于借鉴的需要,分别对德国以及深受德国法影响的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作了系统、全面的介绍。 第四章和第五章即正式着手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进行一种系统性的重建。其中,第四章首先研究行政诉讼类型体系赖以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各种原则、方法和制度在我国确立和运用的必要性、可行性;其次明确提出我国应确立撤销诉讼、课予义务诉讼、一般的给付诉讼和确认诉讼四种基本诉讼类型;最后就当前学界热烈讨论的客观诉讼和公益诉讼,表明《行政诉讼类型研究》的立场和基本观点。第五章充分借鉴德国法系先进立法、学理和实务经验,分别讨论了前文提出的四种基本诉讼类型的适用对象、适法性要件以及彼此间在适用上可能存在的关系。 书末代结语中,笔者给出了若干具体的条文建议,并配以简要的说明,以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来修订诉讼类型问题时的参考。
书籍目录
导论第一章 行政诉讼类型概说第一节 行政诉讼类型的界定第二节 行政诉讼类型的历史演变第三节 行政诉讼类型系统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与制度功能第二章 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现状、成因及发展取向第一节 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的现状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非类型化的成因及应有的发展取向第三节 行政诉讼类型与诉讼程序——基于我国现制的分析第三章 德国法系行政诉讼类型之详细考察——以适法性要件为中心第一节 德国行政诉讼类型第二节 日本行政诉讼类型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行政诉讼”类型第四章 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之系统重建(一)第一节 诉讼类型体系的配套原则、方法和制度第二节 我国应确立的基本诉讼类型第五章 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之系统重建(二)第一节 撤销诉讼第二节 课予义务诉讼第三节 一般给付诉讼第四节 确认诉讼代结语: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若干条文建议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行政诉讼类型概说 行政诉讼类型的研究最终都应落脚于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因此,对于笔者来说,重要的是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制度尚存在哪些问题,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有些什么经验可供借鉴,以及具体应如何着手解决。但在此之前,显然有必要先交代一下到底何为行政诉讼类型,这便是本章第一节的任务。此外,为求对行政诉讼类型有更具立体性和感性的认识,本章还将详细考察其在世界范围内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最后,本章将集中关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德国法系各国(地区)行政诉讼类型系统化发展的时代背景和制度功能,以求明了行政诉讼类型制度这一最新发展趋势的某种历史必然性和现实意义。 第一节行政诉讼类型的界定 行政诉讼类型无疑是某种分类的结果,但由于分类原本都可以针对不同的对象、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层次上进行,具体就行政诉讼类型还说,势必还会涉及立法、学理和实践等不同层面,另外,也有一个与民事诉讼上相关问题进行比较以及融通两大法系不同国家(地区)的特殊经验的问题。因此,不难想见,对行政诉讼类型的界定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本节将先从概念史的角度进行一番考察和梳理,次就我国学界的不同观点展开详细评述,最后给出本书的界定并与相关概念进行比较。 一、概念史的考察 (一)语源分析 诉讼类型或诉讼种类应为大陆法系诉讼法上特有的一个概念。在英美法国家,由于向来不注重法的形式层面和体系构造,一个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所可能获得的正式法律救济中,不仅司法救济因为均由同一法院——普通法院适用基本相同的程序来处理,从而并未判然地区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就是在司法救济与行政救济之间,界限往往亦不明确。①在这种情况下,欲求其对某类司法救济——如行政诉讼——进行某种形式上的周延划分,并将这种划分的结果归结为若干具体的诉讼类型,毋宁既无可能,亦无必要。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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