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12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作者:谈火生 页数: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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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是国内第一部以审议民主(deliberativedemocracy)理论为主题的专著。本书集中考察的是这一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民主审议和政治合法性之间的关联。本书以卢梭和哈贝马斯的合法性理论为中心,从政治思想史的理路系统地总结了政治合法性和民主意志形成之间的关联,以及民主审议在其中的作用。本书对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概念——“共同意志”(general will)概念——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系统分析了哈贝马斯的双轨制审议民主理论,并考察了哈贝马斯对人权和人民主权的重新阐释,以及这种阐释对人民主权之规范性基础的重新奠基作用。
作者简介
谈火生,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
现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意识及其限定 第二节 学术前沿成果梳理 第三节 本书基本框架 第二章 意志与政治合法性:问题与由来 第一节 “合法性”一词含义的变迁 第二节 合法性理论的两种研究取向 第三节 规范性研究取向的凸现:从自然到意志 第四节 意志与政治合法性 第三章 共同意志:卢梭合法性理论的内核 第一节 卢梭的历史图示及其“自然”概念 第二节 共同意志:返乡之旅 第三节 立法者、公民宗教与共同意志的实现 第四节 卢梭合法性理论面临的问题 第四章 世纪民主理论对卢梭合法性理论的检证 第一节 精英民主理论和社会选择理论对共同意志的否定 第二节 多元民主理论对意志形成过程的重新解答 第三节 审议民主理论对卢梭合法性理论的重新反思 第四节 审议民主理论对社会选择理论的回应 第五章 话语民主理论与人民主权原则的重新阐释 第一节 重建性的合法性概念 第二节 沟通理性、话语伦理和公共领域 第三节 话语民主理论及其对社会选择理论的回应 第四节 人权和人民主权的重新阐释与合法性重建 第六章 对哈贝马斯话语民主理论的批评 第一节 来自外部的批评:墨菲 第二节 来自内部的批评:杨、里格和伯曼 结语 附录:审议概念的变迁:从慎思到明辨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第二章 共同意志:卢梭合法性理论的内核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才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我自信能够解答这个问题。——卢梭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一开篇就点明自己的主旨:要重新阐释合法性问题。事实上,卢梭起码在四个不同的领域:政治思想、宗教情感、教育和文学使得西方关于合法性标准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此处所关心的当然只是其中的政治合法性这一部分。卢梭对政治合法性阐释的革命性主要表现在他对于社会契约论的重新解释。尽管当时社会契约论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政治合法性的论证方式,但它远远没有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成为主导性的思想观念。洛克在《政府论》的上篇就是主要致力于讨论和驳斥在当时流行的费尔谟(Filmer)的论点:国王是靠从亚当那里继承下来的神圣权力而进行统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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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审议与政治合法性》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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