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04-0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赵明 页数:218 字数: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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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人是一个生命的存在,所以,他(她)有物质性的需求,古人云:食色,性也;但他(她)不是纯粹动物性的存在,他(她)同时有着精神的追求,古人云: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人是自由的,所以他(她)可能为善,也可能为恶;无论是在物质性的生活中,还是在精神性的生活中,都存在着善与恶的区分。 人是有理性的,所以他(她)可能选择为善,也可能选择为恶;无论是选择为善,还是选择为恶,都有一定的理由和根据,都是可以言说,可以讨论,可以改变的。 人是有意志的,他(她)的行为是有目的、有追求的实践活动,动物的活动受本能的自然法则的支配,而人的实践则是受自由意志的支配,可以进行道德上的善恶评价,他(她)应该对其行为具有责任意识,并承担责任。 我们讲述人类法律历史的故事,通过一些典型个案而追寻人类法权历史的印迹,为的是寻求当代人的自由和权利。我们坚信,历史并非心灵的负担,相反,它是照亮心灵的光芒!正如一位科学家所说:“我们的现在仅有一部分是自己造成的,而绝大部分是从过去传来的。我们的所知所想不是因自身智力之弦的拨动,而是由未知这块不毛之石下面涌出的一眼新泉,它是由久远之前的遥远小河补给的,流过我们并贯穿我们的溪流。正如今天我们的思想和言谈将与未来人的思想相融合并形成他们的思想一样,回首过去,我们可以从今天自己引以为荣的观点和看法中追溯到古人思想的影响。”
作者简介
赵明,男,1966年11月生于四川省营山县。1983-1987年就读于西南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1995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2001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2004年于武汉大学作哲学博士后研究。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探寻法的现代精神》、《近代中国的自然权利观》等。
书籍目录
第一编 立法 汉谟拉比的黑色石柱 先知摩西与“上帝之约” 诗人梭伦的立法改革 罗马法学的贡献 自由大宪章的前世今生 《人权宣言》开天辟地 拿破仑与法国民法典 二十年磨一剑:德国民法典的制定 马歇尔法官的智慧第二编 判决 “简单粗暴”所罗门 一磅肉的诉讼 大法官莫尔的悲剧 柯克与培根的较量 路易十六必须死? 不道德的王尔德? 言论自由至上,哪怕焚烧国旗第三编 正义 苏格拉底,死得其所 柏拉图的理想 “法治”经典定义的提出 死刑之存与废 宗教大法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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