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胡普凯斯 页数:211 译者:季立刚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在竞争环境下,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经济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频频出现的银行倒闭、金融危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银行破产(支付不能)法律加拿大及欧盟诸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特征、内容及其适用情况,分析了银行监管机构的职责,同时还就跨国家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以及大型综合性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本书系统性强,内容翔实而新颖,具有重要的学术及应用价值。
作者简介
艾娃·胡普凯斯(Eva H.G.Hupkes)博士现任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Swiss Federal Banking Commission)监管部主任。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是专门负责监管金融机构的部门,艾娃·胡普凯斯博士的工作涉及银行重整与清算、存款保护、反洗钱等。此外,艾娃·胡普凯斯博士还积极参加了与巴塞尔委员会有关跨国银行监管方面的研究。进入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之前,她曾供职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事务部。1993年到1995年,区娃·胡普凯斯博士在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艾娃·胡普凯斯博士还是纠缠律师协会成员。
艾娃·胡普凯斯毕业于瑞士伯尔尼大学(The University of Berne),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她还拥有美国乔治敦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瑞士日内瓦大学(The University of Geneva)、瑞士日内瓦国际学院研究生院(Tht Graduate Instiute of Iternational Studies,Geneva)和德国帕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Passau)的法律、国际关系以及语言学学位。
书籍目录
导言第一章 银行的特殊性及其与法律制度的关联 第一节 银行的特殊性 一、银行的特殊功能以及健康的银行蕴涵的公众利益 二、谨慎监管的必要性 第二节 银行破产的含义 一、“管制性破产”的概念 二、早期介入与严格退市政策的必要性 第三节 法律框架与机构框架 一、法律框架 二、机构框架 小结第二章 谨慎监管的执行 第一节 针对银行的措施 一、非正式矫正措施 二、正式矫正措施 三、“结构化早期介入与解决” 第二节 针对争行高级职员和大股东的措施 一、经理与董事的停职或免职 二、股东权力的中止 三、经理和董事的责任 四、股东个人责任 第三节 银行许可证的撤销 一、撤销的条件 二、强制清算 小结第三章 银行破产的法律框架 第一节 主要概念 一、银行破产措施的目的 二、银行破产措施的法律属性及其影响 第二节 对危机银行的整顿措施 一、管制性控制银行经营 二、管制性接管银行与剥夺所有人权利 第三节 法院主管下的破产程序 一、银行法中的特别程序 二、普通破产法中的破产程序 小结第四章 银行破产的实现 第一节 重整 一、允许银行所有人参现重整的情形 二、影响银行所有人行为的因素 第二节 剥夺所有权——清算措施 一、银行所有丧失银行控制权 二、解决措施 第三节 政府援助 一、政府援助的条件 二、政府援助的管理 小结第五章 对银行管理制定的控制第六章 银行监管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七章 跨国银行破产第八章 全球生金融机构的危机解决引用法律制度清单判例清单译后记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