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10 出版社:中国法律出版社 作者:本社 页数:310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简介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是1954年的法律出版社,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刚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重视法制的。1950年有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同年,在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董必武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法律出版社开始筹建,1954年12月24日,法律出版社成立,由司法部领导和管理。法律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逾600种,产品包括法律法规、法学教材、学术专著、法律实务、案例、法律词典、司法考试等,出版形式包括图书、活页、刊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产品,是中国法律院校师生、法律研究机构、法律职业者汲取法律知识、查询法律信息的首选。法律出版社十分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数十家出版机构保持广泛的合作和贸易往来,引进和输出版权项目数百种,成为中外法律信息资源相互交流的平台。法律出版社的出版主旨是:传播法律信息,推进法制进程,积累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章节摘录
第三条 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 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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