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梅新和 尹卓 主编 页数:230 字数:187000
内容概要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提高,我国的法律制度也正在日趋完善。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新的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颁布速度明显加快,在司法实践以及日常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更加上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法律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公民和法律工作者对法律内容的准确理解造成了很多的障碍。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问题。 为了使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使司法和执法工作者便于准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立法意旨,依法行事、依法办案,我们组织了法律界、司法界的有关专家及资深律师,编写了这套《法律直通车》丛书。此套丛书是一套实用性很强的通俗法律读物。我们的目的,就是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去诠释法律、法理,更好地宣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提高广大公民的整体素质和法律意识。 此套丛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案例选题的合理性。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成千上万,给公民学法用法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因此,此套丛书的选题,主要选择那些影响大、覆盖面广、具有代表意义,与广大公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经典案例进行逐一详细的解说,能让广大公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的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二,案例内容的可读性。作为通俗类读物,丛书具有文笔生动、明白通畅的特点,尤其是所选取的案例,均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作为法律读物,丛书的法理、评析部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概念表达准确,分析深入浅出。如此,读者可以在轻松的阅读过程中,逐步提高知法、用法水平。 第三,案例体例的独创性。丛书不是法学理论著作,也不是案例的简单汇编,而是理论分析与经典案例的完美结合。丛书从案情简介、法院判决、法律问题、法律评析四个层次,用实例说明理论,用理论剖析实例,将四者有机统一,相得益彰。 《法律直通车》丛书的出版,是法律图书通俗化、专业知识大众化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我们期待着这种尝试和探索能被广大的读者接受和认同。 本书在撰写、出版过程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国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有关地方法院、律师事务所有关同志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加丛书编写工作的诸位同人,一年多来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出色完成了各自的任务,此套丛书是这个集体齐心合作的结晶。 同时,限于编者的时间和水平,书中难免有错误与不妥之处,恳请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书籍目录
1 未达到法定婚龄,谎报结婚年龄骗取结婚证的,其行为应如何处理?2 代替他人登记结婚,其后自己与别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3 如何认定和区别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4 双方因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是否有效?5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6 女方借婚姻索取财物,离婚时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归还索取的财物?7 妻子分娩后一年内丈夫是否可以提起离婚诉讼?8 母亲能否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子提出离婚之诉?9 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应如何处理?10 我国《婚姻法》对现役军人离婚有何特殊规定?11 夫妻在国外尚未定居的离婚纠纷案件应如何处理?12 离婚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13 非法同居被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婚姻,应当如何分割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14 子女在父母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应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15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其子女的抚育费应如何确定支付?16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夫妻离婚后,其子女如何抚养?17 夫妻离婚后生下的子女,丈夫是否可以拒付抚育费?18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19 夫妻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其子女是否享有探视权?20 人工授精的子女,其法律地位应当如何确定?21 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如何确定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 22 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对于另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或劳动能力不足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是否具有扶助、扶养的义务?23 儿童福利院是否可以作为送养人将其收留的儿童送给他人收养?24 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是否可以准予解除?25 出嫁的女儿,对其父母的遗产是否享有财产继承权?26 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能否请求分得遗产的继承人补偿其履行的遗产债务?27 在分割遗产时,是否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28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是否享有继承权?29 在继承遗产时,如何确认遗产房屋与夫妻共同房产?30 我国《继承法》对设立公证遗嘱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公证遗嘱订立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31 遗产已被分割完毕而债务未清偿,其遗产债务应当如何清偿?32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其遗产应如何处理?33 由于公司破产而导致继承人继承的债券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其他继承人予以补偿?34 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是否应当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35 涉外继承遗产案件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应适用何国法律?附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4 婚姻登记条例(节录)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节录)6 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节录)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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