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5 出版社:第1版 (2005年5月1日) 作者:侯通山 页数:324 字数:231000
内容概要
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作出了较大的修改和发展。其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公务员范围,是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在这方面进行了调整,规定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其二,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制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而在《公务员法》第三章里面特别规定了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建立新的职位类别。其三,建立了职位聘用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也规定了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但是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规定,所以一直没有推行。《公务员法》里专设一章,对聘任公务员的范围、管理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除了上述几点重大的修改和发展外,《公务员法》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每一条几乎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和完善。 为了帮助放大的公务员学习、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正确履行公务员的职责,遵守公务员的纪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公务员法》进行了逐条的解读,是广大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的必备工具用书。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第二条 公务员定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第五条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 第六条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第七条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功绩制原则 第八条 分类管理原则 第九条 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十条 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十二条 公务员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权利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公务员职位分类 第十五条 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类及职务层次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职务分类 第十八节 公务员职位的设置 第十九节 公务员级别 第二十节 人民警察、海关和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衔级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录用部门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录用前提 第二十六条 招考公告 第二十七条 资格审查 第二十八条 公开考试程序 第二十九条 考察人选的确定与体检 第三十条 公示和审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三条 公务员考核内容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考核方法 第三十五条 年度考核程序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考核等次和标准 第三十七条 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作用第六章 职务任免第七章 职务升降第八章 奖励第九章 惩戒第十章 培训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第十四章 退休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第十八章 附则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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