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黄松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 页数:260
内容概要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4年第4集·总第20集)》主要内容包括:司法解释、民事审判政策快递、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题研究、判例与学说、民事证据专论、前沿探索、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案件解析等。
书籍目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民事审判政策快递】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答记者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题研究】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招投标建设工程“阴阳合同”结算问题的处理原则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有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认定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法律意义●【判例与学说】 特殊侵权行为 ——无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与法定代理人责任●【民事证据专论】 《民事证据规定》第61条的理解与我国专家证据制度的完善 和创新●【判解研究】 网络名誉侵权案件的证据认定 ——汪某与宋某名誉权纠纷上诉案 因履行“婚约”而实施绝育手术后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前沿探索】 医疗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未经登记的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及其法律适用 ——以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为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案件解析】 租赁标的物质量验收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纠纷的解决方式约定不明时的诉权保护 ——义乌市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第三人依据发包方委托对工程结算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的法律效力 项目合作法律关系中当事人解除权的行使◆【法官沙龙】 唐太宗与法官●【地方法院传真】 广东省人民法庭工作规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农民事案件座谈会会议纪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纪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相关规范性文件链接】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章节摘录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 第二十三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第二十四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其他人民法院已向该登记机关送达了过户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 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 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事实的,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从其知道该事实时起不再增加。 ……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