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10 出版社:法律 作者:喻中 页数:324 字数:263000
内容概要
“城市”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常用词汇。它由两个常见字组成:“城”和“市”。但令我们习焉不察的是,“城”和“市”是两个意思完全不同的概念,其间的差别可以稍作辨析。 一说到“城”,我们最容易联想到的是一座围成四方形的城墙,城墙上凹凸有致的是箭垛,城墙下建有城门,作为城里城外的通道。有的在城墙之外,还挖了一条护城河,河上铺有吊桥,从城墙上拉起吊桥,护城河就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城里的人出不去,城外的人也进不来。如今,城墙保存得最完整的西安古城,以及北京城天安门外有名的金水桥,都可以作为我们认识“城”这一概念的最直观的例证。 “城”的用途何在?古典小说《三国演义》给我们提供了最形象的答案:一方攻打的目标,另一方借以防守的屏障。那些所谓的千古风流人物,机关算尽,阴谋用完,争来打去,大都是为了那几座城。一旦得了一城,胜者总是高站在城墙之上,面对城外的败军之将,呵呵大笑,其得意忘形之状,自不待言。至于败者,则只好暗下决心,另找机会,再施巧计,以待他日又可以作为城内的主人。 除了这种四四方方的“城”,还有一种长达万里的长城,它横亘在我国北方大地,其形状虽然与四方之城迥然不同,但它在功能上依然是防御外敌进攻、保卫城内(即中原)安全。 概而言之,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城”与“墙”总是连在一起的。其实,城就是放大了的墙,墙就是缩小了的城。但无论是“城”还是“墙”,都与兵戈之事、攻伐之事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至于传统观念中的“市”,主要意味着做买卖。与“市”相关联的主要有“市场”、“市井”、“争名于朝、夺利于市”,甚至“市侩小人”等等说法。一般来说,“市”总处在与国家、朝廷、庙堂、上流社会相对应的另一边。那些年代,商人作为市场交易的主体,一直被排在“士农工”之后,列为“四民之末”,长期受到国家法律的抑制和社会道德的消极评价。俗语中流传着“无商不奸”的说法;一代诗宗自居易写下的千古名句是“商人重利轻别离”。有志之士的首选总是进“城”做官,至于入“市”经商,无论如何都是下下之策。《红楼梦》里的宝二爷之所以被整个家族视为宝贝,就在于他具有进“城”做官的官员候选人的身份;而薛蟠薛大爷在族人中饱受轻贱,无可奈何,只好人“市”学经商。 沧海桑田,西风东渐,随着商业主义在近现代的兴起,“城”和“市”的这种差别已经渐渐模糊。因为,“城”中总有“市”,有形的大市场一般都在城里。不知不觉间,“市”的地位竟然跑到“城”的前面去了。特别是在当代中国,“市”似乎意味着中心城市,“城”似乎更多的是指县城。君不见,如今众多的县,都竞相改建成了“市”。推动这股改市大潮的不乏这样一种心态:县长虽然也管着一个“城”(县城),但总是没有管着一个“市”的市长来得风光。 其实,“市”的地位的陡然上升并非空穴来风。从根本上看,它是市场经济冲击并取代传统经济模式这一巨大社会变革的真实写照。“城”作为一个字依然存在,但城墙、城门、护城河甚至万里长城,要么早就灰飞烟灭,成为历史中的一段风干了的记忆,要么已经彻底丧失了它们原有的功能,只能作为“文化遗产”供人凭吊、瞻仰或游览。 现代人已经不看重那种四四方方的“城”了。 而众多新崛起的“市”则建基于市场。哪里有大市场,哪里就可能产生一个新的市。深圳的前身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渔村,市场“坐”大了,渔村就成了一个现代化的市。大多数的市场也许从古老的城中生长出来,但却总是体现为对作为母体的城及其城墙阻隔的突破、冲击和疏离。 方形的“城”作为一个符号,代表了一个禁锢、封闭、权力至上、等级森严、军事攻伐、政治主宰一切的历史时代,这个时代的大幕就像剧终之后,正在沉重而缓慢地垂下。喧哗的市则以财富、宽容、权利先行、自由平等、市场经济、法律统治一切的旗号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时代正向我们走来。 时至今日,城市里的地名总少不了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等说法,但这些所谓的“城门”大多已经无处可寻了,在那些古老城门的废墟上,已经长出了一个个雨后春笋般的闹“市”。 闹市就是热闹的市场。在市场里,人们以利益为纽带,相互斗争、相互妥协、相互合作。无休无止地讨价还价,在满足人们的各种欲望的同时,也在产生着无穷无尽的矛盾与纠纷。通过市场,整个社会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但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灾难。市场既是天堂,市场也是地狱,其实说到底,市场就是人们追逐利益的平台。只是,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如何防止斗争中的两败俱伤,如何避免妥协中的强者通吃,如何促进合作中的利益增量,就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了。本书的主旨,就是从立法与法学的立场上,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所展开的思考与回应,因此题名为“为市场立法”。 “为天地立心”是古代圣贤的理想,“为市场立法”是现代法学的使命。
书籍目录
引言:从“城”到“市”的变迁第一编 面向市场的城市立法 第1章 论城市立法的概念与理念 第2章 当代中国城市法的体系 第3章 论城市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4章 论城市立法的价值冲突与价值选择 第5章 论法学与立法在当代中国的使命第二编 寻找市场中的秩序与法 第6章 论“论可法律” 第7章 制定法变迁过程中的民间法因素 第8章 市场自发规则与市场自发秩序 第9章 法律社会学视野中的企业内部规则 第10章 市场化进程中的行政法治秩序第三编 以市场作为尺度 第11章 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可以”一词的研究 第12章 劳动法中的“可以”一词的研究 第13章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理念质疑 第14章 二十年来法官违法犯罪问题的分析 第15章 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实际承担的政治功能 第16章 服从与创造:关于司法权本质特征的一种认知第四编 通向市场的法理 第17章 权利是一张网 第18章 民主作为程序 第19章 法律的象征性与象征性的法律 第20章 实证分析方法及其哲学基础 第21章 法哲学研究的诠释学向度 第22章 论法学的社会功能结语:从“左边”到“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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