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5 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作者:《党员实用全书》编写组 编 页数:418
内容概要
为帮助广大党员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邀请了中央国家机关长期从事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同志,编写了《党员实用全书》。《全书》出版后,受到了广大基层党员和党建设理论工作者的欢迎,普遍反映,这是一本难得的集权威性、资料性、实用性为一体的全书。为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党的十六大后,我们请作者按照十六大精神和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
书籍目录
一、党的组织机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党的省委员会党的自治区委员会党的直辖市委员会党的自治洲委员会党的市委员会党的市辖区委员会党的县(旗)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基层党委常务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临时党支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党的地区委员会派驻纪律检查组军队政治工作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政治部军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军队基层党委军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二、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三、党内主要职务四、预备党员五、党员标准、条件、权利和义务六、党员的组织生活七、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八、流动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九、党员的党费和党籍党齡十、党的纪律十一、党徽党旗十二、其他附录一附录二再版后记修订说明
章节摘录
一、党的组织机构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4)修改党的章程。(5)选举中央委员会。(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1/3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党的地方组织选举产生。其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他们集中和反映全体党员的意志,代表全体党员行使权力,所制定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党各个组织和党员都无条件地贯彻执行。 党的全代表会议 党的中央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一种不定期的代表会议。十二大党章规定:“党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就是按照这个规定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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