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7 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发行部 作者:姜明安 页数:466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本教材贯彻落实了胡铁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实施二十周年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扣《纲要》内容。《政府法制通用教程》系统全面地讲解了法理学、宪法、行政法、行政刑法的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及其创立和发展的背景,涵盖了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及其行政执法公务人员必须掌握的通用法律知识和主要专门法律知识,以提高行政官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法律素持;《政府法制案例分析》对近几年各级政府行政过程中经典的案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供依法行政时借鉴;《政府法制通用重要法律简释》对政府官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时通用的几部重要的法律进行了准确简明的解释,方便其使用。
书籍目录
通往法治之路(引言)第一编 综合 第一章 宪法 第一节 导论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三节 国家权力 第二章 行政刑法(行政职务犯罪) 第三章 国家赔偿法 第一节 行政赔偿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范围 第三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 第四节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第五节 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六节 行政赔偿的程序 第七节 行政追偿 第四章 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处置法 第一节 突发事件及紧急状态的的几个理论问题 第二节 突发事件及紧急状态处置的统一立法 第三节 突发事件处置中及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应急权 第四节 突发事件处置中及紧急状态下的公民紧急失权 第五节 具体行政应急措施分析 第六节 政府的行政救助和行政奖励 第七节 信息公开与公民知情权 第八节 突发事件处置中及紧急状态下的中央地方关系 第九节 突发事件处置中及紧急状态下公务员的行政责任与政治责任第二编 一般行政法 第一章 行政法学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权 第二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行政主体 第六节 行政行为 第七节 违法行政与行政责任 第八节 行政公产 第九节 行政强制 第二章 行政组织法 第三章 行政立法 第四章 行政许可法 第五章 行政合同 第六章 行政程序法 第七章 行政处罚法 第八章 行政复议法 第九章 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节 行政诉讼管辖 第四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六节 行政诉讼的程序 第七节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八节 行政诉讼的判记、裁定和决定 第九节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节 涉外行政诉讼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法律、法理评析】中国社会,就像费孝通先生所指出,是一个以自己为圆心的“差序格局”,自我利益是最重要的,其次是家族、村庄、地方的利益,最后才有可能是国家的利益。中国一直没有建立起现代的民族国家认同,这就使得地方的利益始终在实际政治利益分配中高于国家的利益,各种地方保护主义也就理所当然地拥有了合理的基础和民意的支持。在“高压问责制”和“巨大财政缺口”的压力下,地方不得不设立封锁。在疫区和非疫区之间设立障碍,尽量减少危险的可能。为什么中央不能允许采取封锁?因为中央代表得是全局性利益,它不可以允许地方为了自我利益影响全盘秩序。封锁之后,所有的物资流动就会陷入困局,经济受创,人们将因之更为慌乱,疾病的肆虐再添上经济的危机,中央政府将限于被动。《传染病防治法》第26条规定可以采取封锁,但是必须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25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而“非典”期间的封锁(大多如案例中表达的),都是市级甚至县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在法律程序上都是不合法的。“非典”后期,卫生部等六部委曾印发各地的《关于加强农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一旦某个村庄、乡镇出现严重疫情,应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实行部分住户或整个村庄隔离,坚决控制疫情向其他地区扩散蔓延。这种措辞仅仅是“隔离”,而不是“封锁”,或者说是制止向外的流动,而不禁止向内的流动,更不能禁止通行,设立封锁,各自为战。《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处置法(草案)》修改稿中专门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案例中公安部发布的交通管制是在应急措施中比较典型的社会管制。如《戒严法》第14条规定: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决定在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并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进行检查。除了社会性管制之外,政府还会进行各种经济性管制应急措施,典型的是价格管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31条的规定: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除此之外,还有关于市场准出准人的规定,不少地方制定的应急预案中包括了价格干预、居民定量供应、临时市场管制等措施。实行各种管制措施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干预措施。
编辑推荐
《政府法制案例分析》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高级教材之2。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