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者:姜异新 页数:274 字数: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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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8年,在美国东部访学的最初,我很有追一下胡适在美脚踪的雄心,并尽最大能力考察了一些相关的地方。 胡适在美国是寂寞的。今天更是少有汉学家对他再感兴趣。然而,作为第一代中国留关学生,作为战乱时期的驻美大使,作为流落海外的孤独老人,他忙碌完一天之后,如何打发思乡的难捱时分?他埋头于异国的故纸堆,如何压抑胸怀世界,施展抱负的雄心?他于宴会上谈笑风生,觥筹交错,归寓后如何想象那多灾多难的故国山水?他激情澎湃地演讲完中国文化之后,如何抚慰那无根的飘荡之感? 当踏上美利坚的土地,浮光掠影地生活在那里的一年间,我好像与作为普通人的胡适愈加贴近了,渐渐地有了表达的冲动,陆续写下一些随笔。 可是,胡适的很多经历,已经家喻户晓,作为一种文化象征,也被学者们不断阐释。那段岁月,那些人事,有我再来重述一遍的必要吗?我的心里一直在打鼓。犹记得,当《纽约,胡适张爱玲相逢1955》最初刊登在《书屋》杂志时,居然还有很多读者喜欢,并不断被转载。这才略微使我感到,也许从换一个写作方式上来讲,它还是有引人之处的。 回国后,我又将胡适在国内驻足过的地方,尤其是北京,细致考察了一番。有幸又去了台北,参观了胡适纪念馆。“书到今生读已迟”,正是惹人愁思。不如抛开书本,去探索一片新天地。走读,成为我对这位逝去50周年的文化大师的特别纪念。我的兴趣并不在于追踪胡适的足迹,并且以自己也跟踪至此而荣幸,我企图回到历史现场,以文化地理学的方式,努力发掘历史的深意。 据说,“地理”这个术语的意义是“书写世界”,也就是说,把意义刻在地球上。而据很多史学家看来,历史实际上是一个不断重写的过程。这让人的思维不由得游移至当下持续进行着的城市改扩建。建筑留在地球上,与文字写在文本中,忽然就有了某种相通的意味。 走读,不是人文旅游的雅致说法,不是行万里路的走马观花,是将地理景观作为可解读的文本,将文本作为可透视的文化景观,而由我,一个个人的行走,贯穿起逝去的历史,使之带上些许生命的鲜活。 当然,写尽胡适去的每一个地方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这里挑选的标准不是我力所能及实地到过的地方——尽管我努力为之——而更主要的是在胡适一生中有代表性,而又有象征意味的地方。 胡适的一生是漂泊的,说来这充满了悲情。他曾经说“个人与国家的最大的罪恶是漂泊。”可见,胡适多么渴望国家的稳定,心灵的归依,和文化上的归宿。他一生中驻足生活过的地方,不断地变换往复。生在上海,长于安徽绩溪,学于上海、美国,将事业奉献给了北京,最后叶落台湾。在家乡度过九年;上海11年;北京20年(期间在欧洲考察了近一年);美国26年;台北南港三年,加上幼时探望父亲住在一起的近两年,胡适在台湾的停留也有五年时光。 对每一个阶段,书中都有介绍。显然,贯穿起思想绳索的串珠是主人公一生行走的地点,按照安徽-上海-美国-北京-台北这样的顺序来编排。实际上,胡适出生在上海并长到两岁,然后去了台南、台东,近五岁才回到家乡绩溪,可是我仍然以安徽绩溪作为第一章,因为胡适的教育是从那里真正开始的,或者说本书是按照影响胡适的文化地理为先后顺序而展开的,而他与这些地点的相约有的多次反复,比如上海时期就分为青少年就学时期和新国民政府执政后滞留闲居两个阶段,那么就全部写完后再进行下一章。读者会看到《魂牵梦系绮色佳》实际上已经从一个侧面写了胡适的一生,因为这是让胡适一生挂念的地方,也是他经常回去的美国故乡。这种从空间思考文化的方式使本书的时间之流不得不有所回旋,我宁肯将此看成是乐曲中的旋律再现。或者说,它们是碎片,捡起任何一片都能够折射这位学贯中西、走向现代的大学者一生的光芒。 地理景观的建造,与文本的建构在先见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吗?当“纪念”使得彰显什么样的历史,成了有意为之,而历史的无意与偶然,又分明解构着书写者的自作多情。如果在本书中发现了某些情感零度的材料堆砌,请相信我的心依然是热诚而不敷衍的,正像历史现场总有乌合一样,尽力呈现原状态,本身就是一种诚挚。 譬如,胡适在北京的八处寓所,或一路破败,或一路发展,走到今天的样态,也许是极好的,没有过度关注,就没有人为的场景复原,没有被赋予特别的意义,也就没有对时代特征的迎合一我们需要走近的不正是这样的历史吗?——超然物外地凝视它不断叠加着的自身,和不断刻写着的时代变迁。 走读,不只是走,更要读,读出新意,而不是穷搜未尽的史料。当然,期待有新史料披露的读者也不会徒劳而归的。为此,每一篇的立意都找得艰苦。《费城一晚》,并不仅仅是我来到费城之后的感兴,而是在阅读了众多胡适的书信、回忆录、日记、传记,深入了解了他对基督教的看法之后,感到只有将这个地点和事件挑出,才是评论胡适宗教观最恰当的切口;《哥大之追》中的“追”有“来者之可追”的意思,可以理解为胡适博士学位的弥补,对导师杜威的追随,也可以理解为就读时的匆促,当然,更有晚年心系母校汉学发展的拳拳学子情;《雨中的普林斯顿》的取名固然因为我去的那天的确下了大雨,其实也更契合胡适那段风雨人生的凄楚飘零之感;《米粮库的精神食粮》关注的是作为《独立评论》的主编、主笔和自由时评人的胡适;《“东厂,,诀别》既是现实处境,又有政治形势下不得不逃避周遭的复杂心态;《暮立南港:自由与容忍之间》中的“立”字我想了很久,后来感到只有这个字最能表现胡适最后岁月对某些东西的容忍和执着。他从来都不会像鲁迅那样“横站”,但也是傲然挺立的。 我尤其喜欢忘掉在走读。忽然某一天,翻开旧的记录本,发现一个辞藻,一段思绪,一片絮语,不知什么时候信手写在上面的,这才恍然悟到,自己已经真诚地邀请胡适住在心中了,并没有在忙碌中浑然忘记。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邀请出来对话,甚至是文本自己要蹦出来言说,挡也挡不住。就像此时此刻,他正邀请你投入其间,分享这本书的热情。 走读的收获通过各种形式表达出来,随笔、美文、游记、访谈、论文、考证……我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感悟和思辨,留意捡拾那个时代的语言,特别是胡适自己的,这对我构成了一种引力,极少的地方发挥了合理的创造性想象。诸多篇章以胡适的白话诗起头,可体察出他对人生过往的兴味。 胡适最倡导传记文学,他本人对文学的感染力量情有独钟,因而才会掀起一场文学革命。历史与文学难舍难分,这当然不仅指为史料量体裁衣时选用某种文学样式。如果要避免说灵魂这样高蹈的词汇,就只好说气质了。文学是历史的贯通之气。有朋友读了某些篇章后,直截了当地说,你这是在写胡适吗?你这不是在写你自己吗?看来,自我主体的介入已经使本书毋庸置疑地成了“我的胡适之”。不过,这个“我”对前人走过的路,怀着一颗虔敬的心,自然流露出来,总有动人的地方。 尽管很多学者都感到胡适在日记和传记中刻意塑造了自我的公众形象,但是在他的字里行间,我仍然能够真切地触摸到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温热的心跳。尽力去捕捉这种真诚,足以走近本色胡适,而过于猜疑、解构一些史实,或许会妨碍走进生命的深度。 要感谢的人很多。普林斯顿大学的周质平先生在事务繁忙中接受了我的访谈,给了我很大的鼓励。《书屋》杂志的刘文华先生热情地发表了本书的前期作品,并及时反馈读者的反应。 北京协和医院给了我大力支持,病案室刘爱民主任为我阅览胡适病案资料提供了方便,使我对胡适在北京时期的生活习惯、工作情形和健康状况有了更切实的体察。北京鲁迅博物馆的同事陆成、邵万峰、李科;上海交通大学的好友张晓晶、杜欣;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李卫国先生都为我提供了帮助。 在美国时,我的爱人渠涛先生在繁忙的实验之余,多次驾车带我去华盛顿、费城、纽约、普林斯顿和绮色佳等地,两岁的女儿渠翠函坐在婴儿椅上旅途奔波,却不知遥遥等着她的不是繁华的迪士尼,而是与那个天真的年龄相距甚远的古板的大学。 有了上述人和事的因缘际会,才有了本书的缘起和诞生,在文化大繁荣的今天,也许它是不起眼的,但是它存在着,就有它的印记。 时间紧迫,留下的遗憾还很多,个别篇什简略粗糙,特别是没有整理详尽的注释,使我精心使用的人物对白,传递的故人情绪,都能够其来有自。幸好有陶渊明的“知来者之可追”,可以就手引来,聊作安慰。 2012年清明节
内容概要
胡适,作为一种文化象征,被学者们不断阐释。而本书以走读的方式,不是人文旅游,不是行万里路的走马观花,而是将地理景观作为可解读的文本,将文本作为可透视的文化景观,追随胡适一生行走的地点,贯穿起逝去的历史,折射这位学贯中西、走向现代的大学者一生的光芒。
走读,不只是走,更要读,读出新意,而不是穷搜未尽的史料。当然,期待有新史料披露的读者也不会徒劳而归的。为此,每一篇的立意都找得艰苦。《费城一晚》,是在阅读了众多胡适的书信、回忆录、日记、传记,深入了解了他对基督教的看法之后,感到只有将这个地点和事件挑出,才是评论胡适宗教观最恰当的切口;《哥大之追》中的“追”有“来者之可追”的意思,可以理解为胡适博士学位的弥补,对导师杜威的追随,也可以理解为就读时的匆促,当然,更有晚年心系母校汉学发展的拳拳学子情;《雨中的普林斯顿》契合胡适那段风雨人生的凄楚飘零之感;《魂牵梦系绮色佳》实际上已经从一个侧面写了胡适的一生,因为这是让胡适一生挂念的地方;《米粮库的精神食粮》关注的是作为《独立评论》的主编、主笔和自由时评人的胡适;《“东厂”诀别》既是现实处境,又有政治形势下不得不逃避周遭的复杂心态;《暮立南港:自由与容忍之间》中的“立”字才最能表现胡适最后岁月对某些东西的容忍和执着。他从来都不会像鲁迅那样“横站”,但也是傲然挺立的。
作者简介
姜异新:文学博士,现任北京鲁迅博物馆副研究馆员,《鲁迅研究月刊副主编》。曾获第4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奖,并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东亚系做访问学者一年。主要从事鲁迅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学术专著有《互为方法的启蒙与文学》。
书籍目录
安徽
走出绩溪的“徽骆驼”
上海
载浮载沉,海上之洋
美国
魂牵梦系绮色佳
凯约嘉湖上的诗波
费城一晚
哥大之追
芝加哥的中国风
附:《中国的文艺复兴》再版序言
橡园深深
雨中的普林斯顿
纽约,胡适张爱玲相逢1955
曼哈顿东81街104号
胡适在美国的26年——周质平教授访谈录
北京
八处寓所
北大红楼
“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
“忍不住的新努力”
米粮库的精神食粮
协和,Union
“东厂”诀别
台北
暮立南港:自由与容忍之间
胡适的足迹简表
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胡传在给冯顺弟的遗嘱中说:“糜儿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给胡适的遗书中更是教导他:“努力读书上进。”正是不识字的母亲,因了对父亲的崇拜,立志使胡适接受内容明白、目标明确的教育。为了让私塾老师把儿子念的书讲解清楚,而不至于死记硬背,她每年要付出比普通两元多三倍的学费。尽管当时作为完全倚赖后儿子养活的寡母,她年纪轻轻,就要看尽脸色。胡适受到了严格的传统文化训练,用现在的话说,学龄前就识得一千多个汉字。《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不在话下,五岁上入四叔办的学堂后,更是熟读了包括四书五经在内的很多经史典籍。那时候,天蒙蒙亮,糜少爷便去“来新书屋”上早学,空着肚子,鼓起喉咙,念三四个钟头才能回去吃早饭。从天亮直到天黑,才得回家。晚上还要念夜书。做错了事,母亲要拧肉,甚至罚跪,还不许哭出声来。即便不觉得念书有多苦,这样的生活也是苦不堪言,尤其是看到小同伴受到私塾老师严厉的责罚乃至体罚的时候。直到有一天,四叔桌子下面美孚煤油板箱的废纸堆里,露出来一本两头都被老鼠咬坏了的残本《水浒传》,一口气捧读完毕的糜少爷才看到了一方充满无限乐趣的新天地。嗣糜是这样的喜欢读书,以至于从不爱和男孩子四处奔跑着撒野,而常常和女孩子一起玩,甚至拥有她们的玩意儿。比如他有一个别致的袋子,用来装“苏子”,就是把柿核劈作两半,掷在地上,背面酱色,剖面白色,根据颜色多少来比赛,这叫“掷苏”,也可以玩“码子”,就是扔石子,开始用花岗石磨成的小石子,后来用布头包一撮米,互相掷着玩。长辈们都喜欢逗嗣糜。在他十二三岁时,有一天傍晚,正在路旁玩“码子”,房族里的春富叔用棒柱挑着一大捆很重的竹子,飞快得走来。他看见嗣糜,就递了一根给他,说:“糜,这根给你做烟管。”待嗣糜仔细一看时,春富叔已经走得很远了。他将竹子拿回家对母亲说:“春富叔给我做烟管,我又不会吸烟,把它种在花坛里罢。”胡适留给绩溪的记忆就是那个从不打闹,总是颤颤巍巍坐在高脚凳上读书的三岁幼儿;是穿着麻布短裤在天井竹凉床上乘凉,手拿线装书,将书做枕,仰望星空的嗣糜;是每晚入睡前用绩溪话唧唧哝哝背诵古诗词的青衫少年;是树荫下捧读闲书,深夜里偷读小说的斯文孩童;是被绣花做鞋的本家姊妹们围拢在一起,神采飞扬大讲《聊斋志异》鬼故事的博学小弟;是留洋七年仍不忘13年的旧约,归乡迎娶老姑娘的本分孝子;是在婚丧嫁娶上于家乡大搞移风易俗的北大教授……1917年年底,马上满26周岁的胡适离开北大,踏上回乡的路程。有个叫江冬秀的姑娘已经订于他13年了,尽管不曾谋过面,却一直在痴痴地等。到了芜湖以后,再回绩溪还有五天的旱路,另有70里的夜航船。在美国住了七年的胡适,对内地旅行的肮脏,已经非常不适应。除了鸡蛋之外,他不敢随便吃任何东西。早上吃两个,中午吃三个,晚上吃两个。同伴实在看不下去了,说,米饭总是可以吃的罢。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就自己炒鸡蛋,烧豆腐,添些米饭吃,感觉已是最卫生的了。芜湖是全国有名的产米区,鸡蛋也是又大又鲜,到了晚年胡适还难忘那好吃的滋味。夜晚时分,却更是难捱。胡适最怕臭虫,床,不敢睡,木凳也不敢用,只好向旅馆借来两块没有缝的木板,用砖头垫起来。哪怕有一点点小缝,都要用开水浇过。然后铺上油布,再打开铺盖卷儿,浅浅地睡在上面。这一路上几乎都在忍耐,唯一令他感动的是,沿途的鸦片烟的确已经禁绝了。已经是11年没有回到故乡了,青山依旧妩媚,白云自古悠然。母亲的惊喜自不必说,一切安排妥当后,她先让胡适到菜园看看。胡适心中纳闷,不知是啥意思。他拿着钥匙,过一条马路,转一个弯,又走了一阵子,快到菜园的时候,不由得惊呆了,那里居然长满了茅竹。原来就是富春叔开玩笑说是给他做烟管用的那根竹子,被他无心种在花坛后,没人注意地很快生长,发旺起来,直到花坛太小,装不下它,母亲只好叫人移到菜园里去。为了保留一点种菜的田地,中间用砖起了一道墙。然而,茅竹还是在墙的这边长出来,另外还向那边别人的园子里发展了去。家里又不吃它的茅笱,没想到,11年之间就旺满了园,总有成千根。少年时无意栽种的茅竹已经成林,而今胡适也已成才,并即将成家。母亲的脸上每天都盛满了笑意。胡适在家乡待了一个月,在自家吃饭的日子却不到10天,睡觉不超过15个晚上。村社里的旧式婚礼,是需要操办几天的大戏,主角新郎最是忙乱,须得拜访遍布各个村庄的众多亲戚,接待诸多客人——这些都是群众演员。“女主角”江冬秀家与上庄隔着山,在约四十里路开外的旌德县江村。她们家有田地,有佣人,什么东西都不要自己动手。胡适还在美国读书时,江冬秀每年都要到上庄来住几个月,像是童养媳。有一位姓曹的,是胡适和江冬秀两家的亲戚。这天来到上庄,住到胡家,第二天早上起得很早,看到有人在天井里扫地,再仔细一看,原来是江冬秀。他觉得很奇怪,便问她为什么要自己扫地。这一问不打紧,江冬秀的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她说:“这里全家大小都做事,我怎么好意思不做事?请您回去时不要说。”结果江家还是知道了,便买了一个丫鬟送给胡适的母亲,意思是要替这位未来的媳妇干活;但是胡适的母亲仍旧让江冬秀做。等这位丫鬟长到二十出头,就将她嫁出去了。胡适当然去了江冬秀家。他在那里住了一天,吃酒席散问,提出要见一下未婚妻。女方的哥哥耘圃陪他来到卧房外面,自己先进去说了一会子。他则在房外耐心翻书等待。这时候,楼上楼下看光景的人已经挤满了。不一会儿,耘圃出来,面露难色,请托胡适的姑婆,也就是江冬秀的舅妈进去劝劝这位准新娘。姑婆一会儿出来了,招呼他进房去。他走进去,她正躲在床上,垂着长长的帐幔。姑婆要去强拉帐子,却被他摇手止住了。他默然退了出来。耘圃招呼他坐,他还是边翻书,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稍坐一会儿,就起身告辞。四年后在北京的胡适回想起这情境,真觉出危机一发的意味。那个时候,如果自己任性,一时打轿走了,或者搬出去到客店住,二人的婚事可能就此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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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胡适》是一本新颖别致的写胡适的书,为纪念胡适特别呈献,讲述了他远赴北美大陆,游走海峡两岸的种种经历,揭示了尘封的历史,展现的今日场景。《走读胡适》以走读的方式,不是人文旅游,不是行万里路的走马观花,而是将地理景观作为可解读的文本,将文本作为可透视的文化景观,追随胡适一生行走的地点,贯穿起逝去的历史,折射这位学贯中西、走向现代的大学者一生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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