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测绘出版社  作者:国家测绘局 编  页数:4  字数:13000  

内容概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王继周、印洁、刘东琴、方驰宇、赵园春、孙隆祥。

书籍目录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概述
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
6 目录与交换体系
7 公共服务体系
8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9 组织运行体系

章节摘录

插图: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5.1测绘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重力基准和深度基准。测绘基准的定义、构成、基本精度指标和技术要求按GB22021执行。5.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大地测量数据、数字线划图数据、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和数字栅格地图数据。大地测量数据包括三角(导线)测量成果、水准测量成果、重力测量成果以及GPS测量成果等;数字线划图数据包括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和植被与土质等要素层,比例尺系列应为1:1000000,1:250000,1:50000,1:10000,1:5000,1:2000,1:1000和1:5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包括航空摄影影像和航天遥感影像,可以为全色的、彩色的或多光谱的,按地面分辨率分为30m,15m,5m,2.5m,1m,0.5m和0.2m等;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包括地面规则格网点、特征点数据及边界线数据等,按格网间距分为1000m,100m,25m,12.5m,5m和2.5m等;数字栅格地图数据包括通过地形图扫描和数字线划图转换形成的数据,比例尺系列应为1:1000000,1:250000,1:50000,1:10000,1:5000,1:2000,1:1000和1:500。5.3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包括地理实体数据、影像数据、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三维景观数据等。地理实体数据是在数字线划图数据基础上经过面向对象的数据重组和模型重构形成的,可挂接社会经济和自然信息的数据;影像数据是在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上通过影像的拼接、匀色、反差、重影和镶嵌等处理以及影像金字塔构建形成的数据;地图数据包括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经过符号化处理和图面整饰后形成的地图,以及在此基础上经提取、重组和扩充形成的政务电子地图和公众电子地图,政务电子地图整合了政府关注的社会经济信息,公众电子地图增加了公众兴趣信息,并经过保密技术处理;地名地址数据是通过对山脉、山峰、河流、湖泊等自然地名和行政区域、街巷、小区、门(楼)址等人文地名进行规范化处理,建立其与空间位置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形成的数据;三维景观数据是将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和地名地址数据进行集成,扩充各类政府或企业、公众的兴趣信息形成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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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CH/T 9003-2009: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是由测绘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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