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海洋出版社 作者:海洋出版社 页数:500 字数:1000000
内容概要
本书是我国海洋界唯一的综合性、资料性、史册性工具书,于1982年首次出版,到2011年已连续出版了18卷。本年鉴旨在客观记载、全面反映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涉海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每年度的最新进展和主要成就,可为国内外全面了解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提供翔实的史料。本年鉴由中国海洋年鉴编纂委员会编撰。《2011中国海洋年鉴》所刊载的内容,主要是2010年度我国海洋事业的进展情况,少数资料由于事件的连续性而在时间上有所跨越。
书籍目录
2010年我国海洋工作综述
201O年我国海洋工作综述
综合信息
特载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
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
第十次院士大会上对海洋工作的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家
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对海洋工作的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天津
调研时对海洋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浙江
调研时对海洋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连线
慰问我国极地和大洋科考队员时的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会见
第计三届世界海洋和平大会暨联合国政府间
海洋学委员会50周年庆典活动的中外代表时的
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接见
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时的
讲话
国务委员刘延东在考察中国南极长城科考站时的
指示
坚持科学发展 再创蓝色辉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共建
北京大学等高校的协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关于
共建北京大学等高校的协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在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
宣传日庆祝大会上的致辞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世界海洋日
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庆祝大会上的致辞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在世界海洋日暨
全国海洋宣传日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
宣传日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第33届世界海洋和平大会
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成立
50周年庆典上的致辞
努力开创我国海域管理工作新局面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为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
方式提供强大支撑
在全国科技兴海大会暨首届全国科技兴海成果
展览交易会上的致辞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沿海县(区、市)海洋局长
培训班上的讲话
牢记千钧重托不负护航使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在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部长在中国海洋工程咨询
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在中国海洋工程
咨询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在中国海洋工程咨询
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在中国海洋工程
咨询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大事记
2010年大事记
海洋法规和文件选编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废弃处置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
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
办法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国海监海岛保护与利用执法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办法
……
海洋经济
海洋管理
沿海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
海洋公益服务
海洋科技、教育与文化
极地与国际海底
海洋国际交流与合作
附录
章节摘录
3.是否存在向有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4.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在有居民海岛沙滩上建造构筑物或者设施、擅自采挖海砂的行为。 (二)无居民海岛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填海、围海;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进行生产、建设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行为。 2.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进行开发利用活动的,是否按照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是否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内容实施;开展旅游活动的,是否存在建造居民定居场所的行为:临时性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是否存在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的行为。 3.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是否存在向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4.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是否依法交纳海岛使用金。 (三)特殊用途海岛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改变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海岸线,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岛岸线和填海连岛的行为。 2.在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改变该区域地形、地貌的活动;领海基点标志是否损毁或者移动。 3.国防用途无居民海岛的自然地形、地貌是否遭到破坏;有居民海岛国防用途区域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是否遭到破坏;国防用途无居民海岛是否存在用于与国防无关的行为。 4.特殊用途或者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岛,是否存在其它违反相关保护规定的行为。 四、检查方式 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开展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执法工作,应采取卫星遥感、航空巡视、船舶巡航和登岛巡查相结合的手段进行,要充分发挥海监飞机的航空巡视优势,利用航空拍摄、摄像及遥感技术及时掌握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引导海监船舶和执法人员开展海岛巡航和登岛巡查工作。海岛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定期执法巡查 中国海监各级机构都要建立定期执法巡查制度,每季度对本辖区内海岛进行一次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破坏海岛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行为。定期执法巡查工作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海岛进行全面的执法巡查,重点海岛进行登岛巡查。航空执法巡查要覆盖我国管辖海岛,对各海岛进行航空拍摄、摄像,每年不少于一次。要采用航空遥感技术,获取有居民海岛海岸线周边和无居民海岛的三维影像等本底信息。每次定期巡查工作都要对巡航路线、巡查海岛及巡航中发现和处理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海监总队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标准。 (二)不定期执法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可以开展不定期海岛执法检查。不定期执法检查主要是配合海岛管理部门开展的海岛管理中心工作,纠正本辖区内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或倾向性的问题。不定期执法检查应作为各级海监机构履行海岛执法职能的一种常规工作形式。 (三)专项执法检查 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海岛突发事件、重大或多发违法事件、严重侵权事件等,应当及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海岛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必须有明确的执法检查任务,建立有效的组织系统,制定详细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并报上级海监机构备案。 (四)联合执法检查 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的定期执法巡查、不定期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可以采取与相关海监机构联合执法的形式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可以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检查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采取统一组织、分区或分类检查的形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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